董事會成員 董事(含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成員
薪酬委員會成員
一、薪酬委員會之組成及職責: 1. 本公司薪酬委員會共有三名委員,至少一人為獨立董事,並擔任召集人。 2. 預審有關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之董事會提案。 3. 預審有關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之董事會提案。 二、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未有董事會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建議之情形。 三、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決議事項未有成員反對或保留意見之情形。 四、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 1.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人。 2. 本屆委員任期:109年6月19日至112年6月19日,108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2次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一、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政策 1. 本公司於民國108年6月21日股東會討論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自民國109年第九屆董事會起,設立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每季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2.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簽證會計師列席於審計委員會就相關議案報告,並對獨立董事垂詢事項回覆,另視實際需要隨時以當面、電話或電子郵件等方式與獨立董事進行溝通討論。 3. 本公司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簽證會計師有直接聯繫之管道,並得視需要以電子郵件、電話或會面方式溝通。 二、歷次與簽證會計師溝通情形 111年度主要溝通事項摘錄如下表:
110年度主要溝通事項摘錄如下表:
109年度主要溝通事項摘錄如下表:
108年度主要溝通事項摘錄如下表:
107年度主要溝通事項摘錄如下表:
106年度主要溝通事項摘錄如下表:
三、歷次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 111年度主要溝通事項摘錄如下表:
110年度主要溝通事項摘錄如下表:
109年度主要溝通事項摘錄如下表:
108年度主要溝通事項摘錄如下表:
107年度主要溝通事項摘錄如下表:
106年度主要溝通事項摘錄如下表:
董事會多元化政策暨公司治理主管設置公司已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董事選舉辦法」,規定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慮多元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基本條件與專業知識技能之多元化方針。本公司在選任董事時,不僅考量董事本身的專業背景,董事多元化也是重要因素之一;截至111年4月30日止本公司共有15位董事(含3位獨立董事);其中2位董事為女性,成員專業背景涵蓋資訊、管理、稅務、財務等,董事會成員具備產業、學術、知識多樣化背景,可從不同角度給予專業意見,對提升公司經營績效及管理效率有莫大助益。 本公司於「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董事選舉辦法」中,已納入董事之多元化政策:本公司董事之選任,應考量董事會之整體配置。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二、專業知識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驗等。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其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一、營運判斷能力。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三、經營管理能力。 四、危機處理能力。 五、產業知識。 六、國際市場觀。 七、領導能力。 八、決策能力。 個別董事多元化情形如下:
註1:財政部代表董事彭丞靖於110年3月12日辭任,110年4月6日改派董事黃彥男。 註2:財政部代表董事王綉忠於111年1月16日解任,111年3月24日改派董事許寧佑。 公司治理主管設置 一、本公司經110年 9月9日第9屆第9次董事會決議通過,由石欣白擔任公司治理主管;石欣白具備公開發行公司從事法務、股務或議事等管理工作經驗達三年以上。 二、公司治理主管職權範圍 本公司公司治理相關事務,由公司治理主管統籌,並指揮行政財務部協助處理,主要職責為協助管理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製作、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法令遵循及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等。 三、年度業務執行情形 1. 定期通知董事及獨立董事公司治理相關課程資訊並安排及協助進修,110年度董事進修達成率100%。 2.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3.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4.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5.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 四、進修情形 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已依法完成110年18小時之進修規定,詳本年報伍、營運概況之四、經理人(含總經理、副總經理、會計、財務、內部稽核管理主管)參與公司治理有關之進修及訓練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