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胎假醫生證明怎麼開

安胎假怎麼請?薪水怎麼算?2022最新安胎假勞基法攻略

安胎假醫生證明怎麼開

By 法律人編輯 - Kelly.2022-07-18


安胎假醫生證明怎麼開

安胎假是什麼?什麼時候可以請?

安胎假(Tocolysis leave for Pregnant Women)是性別工作平等法 §15 第 3 項所明文規定的孕婦工作權,媽媽員工在懷孕期間如有身體不適,需要住院或在家安胎休養,經過婦產科醫師提供的診斷證明(有寫明因懷孕或安胎建議休養 OO 天),便可向雇主申請安胎假 。

請安胎假需要哪些證明?會扣全勤嗎?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 §13 規定,雇主可以要求勞工提出醫師開立之安胎診斷證明書作為佐證資料,及註明確切安胎需休養期間,但不能要求勞工一定要提具某層級醫院開立的安胎診斷證明才同意請假,只要是經醫師開立的安胎診斷證明,都應予以同意。另外,也不能影響勞工的全勤獎金、考績或其他不利的處分、待遇。

安胎假有薪水嗎?如何計算?

安胎假醫生證明怎麼開

依勞工請假規則 §4 規定給假天數如下:

  1. 有薪安胎假 ➡️ 30 天

  2. 無薪安胎假 ➡️ 超過 30 天後,且 2 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1 年

  3. 安胎假依醫師診斷證明天數為主,並無區分「住院」與「非住院」,只要勞工在 2 年內合計請假天數沒有超過 1 年,都不會超過請假額度!

舉例說明-安胎假薪水如何計算?

請 1 個月安胎假

小萱是為懷孕的媽媽員工,月薪為 $36,000,她向公司申請 2022/8/1 ~ 2022/8/31 的安胎假,而依月曆實際上來看,這 1 個月的期間內有 22 個工作日、8 個休假日,那麼小萱的薪資計算方式就會將這 22 個工作日折算半薪,8 個休假日按全薪計算。這次請完後,小萱還剩下 8 個工作日可請安胎假或病假!

  • $36,000 ÷ 30 =$1,200

  • ($1,200 ÷ 2) x 22 + $1,200 x 8=$22,800,小萱請安胎假的 1 個月的薪資為 $22,800

請 2 個月安胎假

小萱向公司申請 2022/8/1 ~ 2022/9/30 的安胎假,實際上只有 45 個工作日、16 個休假日,2022/9/12 為第 30 日安胎假,在此前的 30 日工作日將折算半薪、12 個休假日全薪,其餘 18 天則不給付薪水,計算方式如下:

  • $36,000 ÷ 30 =$1,200

  • ($1,200 ÷ 2) x 30 + $1,200 x 12 = $32,400,小萱請安胎假的 2 個月的薪資為 $32,400

雇主可以拒絕安胎假申請嗎?

根據台北市勞工局新聞稿,媽媽員工懷孕時如確實有安胎需求,雇主以安胎診斷證明為診所開立拒絕申請,可能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將裁罰新台幣 2 萬元~ 3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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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日指出,過去職場懷孕女性若有安胎需求,在一般病假請滿三十天後,由於居家安胎無假可請,除了留職停薪、不得已可能被迫離開職場。安胎假新規定上路後,台灣婦女不用在工作和懷孕之間抉擇,既可以保有自己的工作,又可以請病假,照顧孕體。


 


勞團:安胎假無薪 濫用機率低


  雇主如果不准勞工依法請安胎假,依照勞基法相關規定,將可處六千以上、六萬以下罰款,若因此解雇員工,甚至可處十萬到五十萬不等的罰款。


  不少企業主聽到安胎假可以請一年,都擔心會對企業造成衝擊,不過,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秘書長孫友聯強調,安胎病假是無薪假,勞工擔心工作保障,濫用機率低。反倒是公務人員是否比照適用?適用後,是否也跟勞工一樣是無薪安胎假?值得持續關注。


 


醫師:安胎證明 視情況調整


  台北長庚醫院產科主任徐振傑指出,過去確曾碰到病患要求醫師開一、兩個月安胎需求證明,但「懷孕又不是慢性病,患者情況可能會好轉。醫師通常一次會開立一週到兩週居家臥床診斷,請患者屆時回診,若情況不好,可能直接要求住院」。不大可能一次開個半年、一年的安胎需求。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小公司申請多


  王如玄表示,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上路時,曾遭質疑「看得到、吃不到」,但實施一年以來申請人數卻是從過去每年三千多人、跳升到一年三萬七千人申請,其中有五成以上是三十人以下企業勞工,顯示育嬰留職停薪假並非大企業勞工的福利。


  留職停薪津貼是投保金額的六成,最長領六個月,同一個孩子三歲前,父母可分別申請六個月。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0/05/08 記者洪素卿/台北報導)



【相關報導】


放寬 勞工安胎及罹癌門診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為了落實人性化的勞動條件與保障懷孕勞工的勞動權,勞委會今天(7)表示,已完成修正「勞工請假規則」,只要經醫師診斷證明,勞工可請安胎及罹癌門診假,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最長可請1年。


  在母親節前夕,勞委會7日表示已完成修正「勞工請假規則」,今後勞工只要經醫生診斷,在懷孕期間有必要安胎休養,或是罹患癌症必須採門診方式治療,在治療或休養期間,可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沒有住院的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在兩年內不得超過一年。


  勞委會進一步指出,這次修正主要是為了避免有流產危險的懷孕勞工,或是必須常常返回醫院門診的罹癌勞工,因為無假可請,而被迫退出勞動市場。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說:『(原音)當妳有安胎的必要,譬如說妳必須要臥床休息,不然你可能有流產的危險,這時候讓我們的婦女不用在工作和懷孕之間來做抉擇,可以保有自己的工作,又可以請住院的病假,就是這個安胎假,讓她可以繼續將來懷孕生產完後可以回到職場。』


  在配套措施方面,勞委會表示,已建立短期工作人力資料庫,可提有需要的企業主,短期人力補充專案媒合以及協助強化補充人力技能等服務。勞委會還說,如果雇主不准勞工請安胎假、罹癌門診假或是給予刁難,將會依法罰款。

勞基法第43條寫明,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以請假。而安胎休養請假(以下簡稱安胎假)是2010年正式上路的制度,依據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第2項,女性勞工懷孕期間,經醫師診斷需要安胎休養時,可以請假,請假天數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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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胎假有幾天?

由於安胎假併入普通傷病假裡的住院傷病假,按照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最多可以請1年;但勞動部提醒,最多可以請1年,「不等於安胎假一律為1年」。考量過去女性勞工如需安胎休養,沒有住院事實者,1年至多只能請30天,對需要長時間安胎休養的人明顯不足;因此才會在2010年修法,增訂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的女性勞工,治療或休養期間可以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另須注意的是,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未住院傷病假和住院傷病假,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女性勞工請安胎假前,若有請過未住院傷病假、住院傷病假,應留意是否超過天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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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胎假含假日嗎?

內政部(74)台內勞字第302665號函表示,勞工普通傷病假期間,除延長假期在1個月以上者,如遇例假、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日,不計入請假期內。換句話說,女性勞工安胎假加上其他已請的普通傷病假,合計在30天內時,只以工作日計算;安胎假超過30天的話,則會包含假日。

懷胎10月的心路歷程,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只有孕媽咪親自體驗過才懂。不是所有人的孕程都很舒服、順遂,如果遇到孕期身體不適,甚至嚴重影響到寶寶需要躺床安胎,正在職場打拼的妳,該如何是好? 有什麼辦法,可以保有工作、領薪又能休假的好方法呢?

政府近幾年,為保護弱勢族群和改善少子化,訂定了一些規定,給予這些需要幫助的人,有利的支持。民間企業及政府部門也陸續配合,打造友善的懷孕空間,讓準媽咪能安心養胎。

假設遇到沒有遵循法律或是刁難孕婦的公司行號,也讓孕媽你擁有知道的力量,以維護自身及寶寶的處境。

因此,本篇文章整理出以下內容,以協助守護你的權益。

  1. 「安胎假」的法律來源
  2. 與「安胎假」有關的「性別工作平等法」
  3. 與勞工相關的「安胎假」法源
  4. 與公務人員相關的「安胎假」法源
  5. 「安胎假」需要什麼證明文件
  6. 公司給多少天「安胎假」,薪水怎麼計算?

本篇蘊含「安胎假」法律、給假天數及薪資等與你相關的權益,一次通通讓你知曉,讓你的權益不受損。

文章目錄

  • 「安胎假」的法律來源
  • 與「安胎假」有關的「性別工作平等法」
  • 與勞工相關的「安胎假」法源
  • 與公務人員相關的「安胎假」法源
  • 「安胎假」需要什麼證明文件
  • 公司給多少天「安胎假」,薪水怎麼計算?
  • 文末小叮嚀

「安胎假」的法律來源

安胎假醫生證明怎麼開

「安胎假」設立的初衷是希望孕媽咪們,如果在孕期中感到身體不適,或是需要安定胎兒,因此需要一段時間休息復原的話,經醫師診斷,即可以用來安心養胎的一種假別。然而安胎依據的法律來源有那些呢?

雖然每條法律看似長又乏味,但是當在爭取自己的權益的時候,非常需要這些法律們做你的堅強後盾,在這裡,我們一併整理了不同法條來源給你瞭解,擴充你的知識深度,讓妳有能力面對困境。

談到關於「安胎假」的規定,一定要先提到的是「性別工作平等法」的第四章-促進工作平等措施,其中的第14、15與21條。

參考法條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動部

與「安胎假」有關的「性別工作平等法」

適用全體工作者「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四章 促進工作平等措施,法條內容:

  • 第 14 條

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 第 15 條

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及薪資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五日。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

產檢假及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

  • 第 21 條

受僱者依前七條之規定為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

受僱者為前項之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根據第21條,補充說明一下,文中提到的前七條之規定是指14-20條之法條,有興趣想進一步了解,可以點此進去看。

再來,我們進一步更深入分別探討勞工及公務員,因為適用的法律也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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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勞工相關的「安胎假」法源

若你具勞工身分,請參閱「勞動基準法第51條」及「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

勞動基準法第51條

女工在妊娠期間,如有較為輕易之工作,得申請改調,雇主不得拒絕,並不得減少其工資。

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

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左列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

一、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

二、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三、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之。

與公務人員相關的「安胎假」法源

倘若你是公務員或是老師,請參考「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2條。

第 3 條

公務人員之請假,依下列規定:

二、因疾病或安胎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請病假,每年准給二十八日。女性公務人員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其超過者,以事假抵銷。

因重大傷病非短時間所能治癒或因安胎確有需要請假休養者,於依規定核給之病假、事假及休假均請畢後,經機關長官核准得延長之。其延長期間自第一次請延長病假之首日起算,二年內合併計算不得超過一年。但銷假上班一年以上者,其延長病假得重行起算。

上述的法律條文都能保障不管是勞工或是公務員,安心養胎假的依據。

常聽說,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所以我們也要瞭解跟自己權益相關的法律。

「安胎假」需要什麼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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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勞工或是公務員,想申請「安胎假」,單位可能要你附上相關證明文件。目前在法規上提到的是「經醫師診斷」,就是經醫療院所或是醫師開立的診斷證明書,掛號或看診收據不算喔。

像小編的友人在懷孕8個月,身體很不舒服無法上班,去看醫生。請醫師開立診斷證明,內容是寫「建議休養」但並未寫到天數。她回公司後,提出「安胎假」申請時,附上診斷書,卻遇到跟公司協商休假時,不確定能請多久的問題,因為診斷書並沒有清楚寫明,需要休養幾天!

讓原本想請1周,好好調養身體的她,只獲准休3天,但她身體其實還沒復原,無奈後來使用自身特休,來增加休假。

因此,在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時,孕媽咪記得跟你的醫師討論看看,按照你的身體需求,請他評估休養天數,大概需要多長,能不能明確地,在診斷證明內文裡,「清楚寫下休養的天數或周數」,讓你在跟公司申請「安胎假」時,有個憑據,才能讓員工與公司雙贏。

公司給多少天「安胎假」,薪水怎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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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媽咪關心更重要的是,到底「安胎假」給多少天假? 公司怎麼給薪水

勞工的部分參考上面的條文,分成兩種:

  • 沒住院:「安胎假」跟病假合併計算,「安胎假」也算一種病假,最多可請1個月(30天),兩種假別是一起算的,在兩年內可以累積最多一年。

休假期間,30天內有半薪,這裡的半薪是以工作日計算,例假日不算;相反地,超過30天,就不給薪水了。

  • 有住院:有時候寶寶在媽咪體內情況不穩,可能需要長時間躺在床上,住院施打藥物安定胎兒,這樣的情形,在兩年內可以累積最多一年。

上面兩種的請假方式,一樣兩年內合算不能超過一年。

公務人員:

因為安胎要治療或休養者,可以請病假,政府單位每年給28天。如果一年內休假天數超過28天,必須先用自己的事假及其他假別請,等到全部自假都請完後,再經過機關長官核准才能延長休假的天數。延長休假的第一天往後推二年內,不能請超過一年。

安胎假要醫生證明嗎?

安胎假需要出示證明嗎? 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13條指出,女性勞工請安胎假時,雇主可以要求出示證明。 不過,勞動部補充,只要是合法醫療院所開立的診斷書,都能算作證明文件,雇主不得限制開立診斷證明的醫院層級。

安胎假算病假嗎?

1.勞工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計算。 2.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左列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 一、未住院者,1年內合計不得超過30日。 二、住院者,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

教師安胎假有薪水嗎?

校聘 職員 年度內事假、家庭照顧期間 不給工資。 教師 28 日 因疾病或安胎必須治療或休養者, 得請病假 學年度內逾28 日者,以事假 抵銷,再按日扣薪。

安胎假會扣錢嗎?

根據昨天修正通過的第15條條文規定,將來婦女勞工懷孕期間,若經醫師診斷須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修養期間的請假及薪資計算,將比照「住院病假」規定辦理,可在兩年內請休一年的「安胎假」,請假天數在30天內,雇主須支付半薪,且不得拒絕或視為缺勤,而影響員工的全勤獎金、考績或作出其他不利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