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著作權法罰金

第 七 章 罰則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擅自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經供出其物品來源,因而破獲者,得減輕其刑。


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侵害第十五條至第十七條規定之著作人格權者。

二、違反第七十條規定者。

三、以第八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第五款或第六款方法之一侵害他人之著作權者。但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情形,不在此限。

四、違反第八十七條第一項第七款或第八款規定者。

違反第一百十二條規定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違反第五十九條第二項或第六十四條規定者,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一、違反第八十條之一規定者。

二、違反第八十條之二第二項規定者。

依本章科罰金時,應審酌犯人之資力及犯罪所得之利益。如所得之利益超過罰金最多額時,得於所得利益之範圍內酌量加重。

事業以公開傳輸之方法,犯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二條及第九十三條第四款之罪,經法院判決有罪者,應即停止其行為;如不停止,且經主管機關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業者認定侵害情節重大,嚴重影響著作財產權人權益者,主管機關應限期一個月內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得命令停業或勒令歇業。

犯第九十一條至第九十三條、第九十五條之罪者,因被害人或其他有告訴權人之聲請,得令將判決書全部或一部登報,其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章之罪,須告訴乃論。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就有償提供著作全部原樣利用,致著作財產權人受有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之損害者,不在此限:

一、犯第九十一條第二項之罪,其重製物為數位格式。

二、意圖營利犯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二項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之罪,其散布之重製物為數位格式。

三、犯第九十二條擅自以公開傳輸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之罪。


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第九十一條至第九十三條、第九十五條至第九十六條之一之罪者,除依各該條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各該條之罰金。

對前項行為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一方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他方。

未經認許之外國法人,對於第九十一條至第九十三條、第九十五條至第九十六條之一之罪,得為告訴或提起自訴。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對侵害他人之著作權或製版權,經告訴、告發者,得依法扣押其侵害物,並移送偵辦。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著作權法 EN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連結舊法規內容

本法 111.05.04  修正公布之第 91、91-1、100、117 條條文、刪除第 98、98-1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法規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第 91 條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 大法官解釋(舊制)

違反著作權法罰金

著作權(版權)可以維護創作者的權利,保護著作人本身與作品,然而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是什麼?如何完成著作權註冊?如何在不違反著作權合理使用範圍內使用網路資源?律師將於這篇與您分享著作權法抄襲與著作權的內容,如果還有問題,可以參考文末的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目錄
  • 一、版權定義與著作權註冊
  • 二、「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
  • 三、著作權合理使用與著作權法抄襲處罰

一、版權定義與著作權註冊

(一)著作權定義

著作權定義就是「保障創作者的思想」,其另一個常見用詞就是版權(版權英文是Copy Right),也就是於作品後面常看見的「版權所有,翻印必究」。

(二)著作權範圍

違反著作權法罰金

著作權種類範圍很廣,大致分為10個類別,包含語文、音樂、戲劇舞蹈、美術、攝影、圖形、視聽、錄音、建築及電腦程式著作;而像是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考試試題,或是新聞報導就不在著作權法保護的範圍裡面。

(三)著作權註冊

所以著作權申請規範為何?著作權登記耗時嗎?


根據著作權法第10條,著作權不用登記與註冊,只要作品完成或發表就能享有著作權!基於創作保護主義,只要作品可以證明著作人的身分、著作完成的時間,以及證明是獨立創作非抄襲,作品完成時,著作權即產生。

二、「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

「著作權」保障創作者的權利,由 「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 2方面保障,讓創作者得以更加安心創作,給出更多優秀作品。但是有些著作權較為複雜,比如幫公司寫歌、公務員幫機關創作等合作關係,就必須更加謹慎地處理「著作財產權」內容,以免不小心吃碰上麻煩或吃上官司。

違反著作權法罰金

(一)著作人格權

著作權法法第10條規定,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也不可以將著作人格權轉讓。著作人格權期限沒有限制,不會因為著作人死亡而消逝,希望可以保護著作人的名譽、聲望,包含 「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以及「禁止不當修改權」

1.公開發表權:

創作者可以決定自己的創作內容要不要公開,比如影片是否要上傳到網路平台。

2.姓名表示權:

創作者可以決定是否要公開自己的姓名,比如是否用筆名或是真實姓名。

3.禁止不當修改權:

如果沒有得到創作者的同意,不能任意修改其作品,比如美術館如果沒有得到畫家同意,不能擅自因為展示的理由,更改畫作的擺放方式。

著作權案例:阿奇擅自更改好朋友未發表的新小說部份內容,並號稱「完全」是自己創作,甚至上傳網路,這就違反著作人格權的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與禁止不當修改權。

(二)著作財產權


著作財產權可以轉讓、授權給他人,透過與他人共有自己的作品,而有經濟收入。

「著作財產權」不是讓出全部權利,是可以依照狀況而挑特定權利授權的,所以著作人簽合約時記得別傻傻「都說好」。比如,A平台依照合約內容,只有某影片的「公開傳輸權」,沒有重製權,故不能擅自「複製」影片。

1.著作財產權類別

著作財產權目的在於保護創作者著作的經濟利益,不像「著作人格權」只有保障3種權力,而是包含相當多內容,如重製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展示權、改作權、編輯權、散布權、出租權,總共11種。

2.著作財產權年限

★著作人是自然人:

著作權的保護期限會一直存續到著作人死亡後的50年,如果著作完成後都沒有公開,則是著作完成後的50年為止。

★著作人是法人:

著作權的保護期限是著作公開以後的50年

★年限較短類型

攝影、視聽、錄音和表演這4種類型的著作保護期限較短,一律都只保護到公開發表以後的50年為止,而不是著作人死亡後的50年。

三、著作權合理使用與著作權法抄襲處罰

「著作權」維護的重要性大家都知道,但有時候還是會不小心「踩雷」,比如素材使用不當,而侵犯著作權,或是因為不知道「著作權法合理使用法則」而侵害著作權,冠上「抄襲者」的稱號,甚至因為「著作權法抄襲問題」吃上官司,實在得不償失。


文末,我們將與你分享常見的著作權如何合理使用。

(一)音樂著作權

「音樂」是最常見的素材,可用於餐廳播放,以及當成影片剪輯音樂素材,然而如何使用才不會有問題呢?首先,沒有得到製作人認可前,不論是餐廳播放、非營利使用,或是拿有音樂版權30秒段落作為配樂,都不可以!如果真的堅持要使用,可以到智慧財產局到網站,進行音樂版權查詢,再與相關人員洽談音樂版權購買,才能合法使用。

(二)網路照片著作權

網上照片下載簡單,但小心觸法! 圖片有圖像著作權,不是每張網路上找到的內容皆可以被使用,沒有打上浮水印也不表示合法。建議在圖片的進階搜尋上,設定搜尋到的照片「必須符合不限使用權」,或是直接找免費的圖片素材。另外,不是標註出處就沒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即使下載了也沒有改圖著作權利,所以下次如果有要需要使用網路上的照片,務必注意版權問題,以免因為沒注意到圖片版權,而不小心賠上金錢。

(三)著作權法是刑法嗎

除了透過光碟侵害著作權是「非告訴乃論」外,侵害著作財產權都是「告訴乃論」,有可能需要負擔民事與刑事責任。

1.民事責任

根據著作權法第88條所述,被害人可以請法官依據侵害的狀況,判定賠償新台幣1萬元以上至100萬元以下的金額,如果今天損害的行為屬於故意,且情節重大,可以要求賠償到新台幣500萬元。

2.刑事責任

根據著作權法規定,如果是侵害「重製權」、「改作權」及「公開傳輸權」,有可能會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75萬元以下罰金。

不過,通常「智慧財產權著作權」的相關內容都是刑事起頭,民事賠償結案,且確切罰金內容也會依照「和解」時的實際狀況有所調整。

每件創作都是創作者的心血,然而智慧財產的侵權可能隨時都在上演。使用他人著作前,記得先確認版權問題,以免因為一時疏失而讓自己賠上大量金錢;創作者也記得注意自己所擁有的權利,別賠上自己的「創作結晶」!以上是著作權的相關內容,如果您喜歡我們的文章,歡迎您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