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檢查表11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2月10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發字第1110380333號

一、訂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基本資料表」、「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法律事項檢查表」、「發行人辦理總括申報追補發行新股承銷商案件檢查表」、「發行普通公司債對外公開銷售承銷商案件檢查表」、「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案件檢查表」及「募集設立法律事項檢查表」。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本會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十二日金管證發字第一一OO三四四四八二號令,自即日廢止。

上(興)櫃公司行使員工認股權所發行有價證券櫃檯買賣申報 線上申報 105.04.14 申請增資新股櫃檯買賣
(新股櫃檯買賣2個營業日前送達,並通知管區人員): (上櫃公司)增資新股櫃檯買賣申報書 線上申報 105.07.15 (外國IPO及第一上櫃公司現金增資發行特別股適用)增資新股櫃檯買賣申報書 下載DOC 109.05.06 (興櫃公司)增資新股櫃檯買賣申報書 線上申報 105.07.15 (興櫃公司)外國發行人增資新股櫃檯買賣申報書(適用於我國境內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者) 線上申報 105.07.15 (興櫃公司)外國發行人增資新股櫃檯買賣申報書(適用於無償配股者) 線上申報 105.07.15 申請股款繳納憑證櫃檯買賣
(增資案經主管機關核准並收足股款15日內,且於開始櫃檯買賣2個營業日前送達,並通知管區人員 ): (上櫃公司)增資新股股款繳納憑證櫃檯買賣申請書 線上申報 105.07.15 (本國IPO及上櫃公司現金增資發行特別股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掛牌者適用)增資新股股款繳納憑證櫃檯買賣申請書 下載DOC 109.05.06 申請新股權利證書櫃檯買賣
(增資案經主管機關核准後15日內,且於開始櫃檯買賣2個營業日前送達,並通知管區人員 ): (上櫃公司)增資新股權利證書櫃檯買賣申請書 線上申報 105.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