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形 產品 與 無形 服務 的 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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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產品(Tangible Products)

目錄

  • 1 什麼是有形產品
  • 2 有形產品特點及服務的複雜
  • 3 有形產品的服務方式
  • 4 有形產品服務質量的制約

什麼是有形產品

有形產品,又稱形體產品,是產品滿足消費者某一需求和特定形式,是核心產品得以實現的形式。它一般通過不同的側面反映出來,如:質量水平、產品特色、產品款式以及產品包裝和品牌。產品的基本效用必須通過某些具體的形式才得以實現。

有形產品是核心產品藉以實現的形式,即向市場提供的實體和服務的形象。如果有形產品是實體物品,則它在市場上通常表現為產品質量水平、外觀特色、式樣、 品牌名稱和包裝等。產品的基本效用必須通過某些具體的形式才得以實現。市場營銷者應首先著眼於顧客購買產品時所追求的利益,以求更完美地滿足顧客需要,從這一點出發再去尋求利益得以實現的形式,進行產品設計。

有形產品特點及服務的複雜

(1)如果產品價格低廉,損壞時給顧客帶來的相關損失也不大,那麼可以把產品設計為一次性產品,用完後便可以丟棄。如果產品價格較低,但是一旦損壞,給顧客帶來的相關損失很大,那麼就要保證備用件的供應。前者如各種日用品:電子錶、兒童玩具等,後者如汽車輪胎、火塞環等。此類產品的服務以分銷商提供即可。如果產品價值很高,一旦損壞給顧客帶來的相關損失巨大,那麼產品設計要儘量可靠和耐用,平時要不斷給以咨詢和檢修服務,如飛機、大型機電產品、電腦系統等。如果產品價值很高、技術結構比較複雜。那麼就要供應充足的備用品,同時也要提供及時維修。如在轎車的售前、售中、售後服務三個環節中,售後服務是一項時間跨度長、技術含量高、最複雜的系統工程。也是保證用戶長期正常使用轎車的重要環節。因此,此類產品的服務必須由製造商與分銷商或服務商聯合提供。

(2)高技術含量的產品通常由製造商直接提供服務。原因很清楚,製造商需要銷售人員和服務人員將產品的技術特點正確無誤地傳達給潛在顧客,同時在生意成交後繼續與顧客保持聯絡,提供專門的建議和服務,如電腦這類技術含量相對較高的產品,通常直接向顧客提供服務。如Dell公司的成功正說明瞭產品的技術成分對銷售和服務提供方式的重要影響。在邁克爾·戴爾創立電腦直銷之前,電腦的銷售與服務大都通過經銷商。而這種方式最大的問題在於顧客難以從經銷商那裡獲得必要的技術知識,因為電腦銷售商並不比顧客懂得更多。提供的顧客服務必然很有限,無法滿足廣大電腦用戶對服務的要求。這促成了戴爾做起了電腦直銷。高水平、專業的技術知識可以提供勝人一籌的顧客服務,建立與此之上的“一對一”和“定製”銷售與服務為戴爾贏得了市場。

(3)若產品使用、維修複雜,而消費者缺乏相關知識和能力。則製造商必須保證提供相關服務。此類產品必須由製造商與分銷商或服務商聯合提供服務,不可不聞不問。如由於大多數家庭電腦用戶缺乏系統的電腦專業知識培訓。現有大多數個人電腦的操作方式偏偏不像普通電視機、微波爐那樣簡單,這樣一來,個人電腦的故障率、送修率會大大超過一般家電產品,因此,不管用戶是不是願意支付代價,家庭電腦用戶對售後服務的實際需要都是不容迴避的現實。應該肯定,對大多數中國家庭而言,即便是“低價”的消費電腦,同樣意味著沉甸甸的消費寄托和服務期待。因此,在處於發展階段的中國市場。脫離服務的用戶必然有一種無依無靠的感覺 而且一旦出現問題。他們同樣會在要麼放棄價值不菲的電腦,要麼付出動輒成百上千的積蓄修複電腦的兩難處境中沮喪,進而對企業、產品和品牌產生難以捧解的懷疑和抵觸。因此一些電腦品牌放棄家用電腦市場多年以來已經成為行業共識的。三年保修”制度,通過分離售後服務的做法換取低價銷售是不可取的。

有形產品的服務方式

1、設置顧客服務部及其分支機構。由於作為競爭焦點的顧客服務十分重要,所以許多製造商建立了強有力的顧客服務部門,雇佣和培訓自己的服務人員,並且將他們分派在各分支機構,並提供下列顧客服務:(1)接待顧客和訪問顧客;(2)信用服務;(3)咨詢服務;(4)質量“三包”服務;(5)安裝、調試、備品配件供應;(6)技術培訓;(7)巡迴檢修。以上這些服務都是相輔相成的,並且都是用作使顧客產生滿意感和忠誠的工具。

2、網上服務。隨著電子商務的興起,從廠商到消費者之間的環節可以說越來越少,製造商們紛紛上網建店。如戴爾電腦公司於1994年推出了自己的網站 已成為全球最大規模的互聯網商務網站,該網站銷售額占公司總收益的4JD% 一50% 。顧客可以上網評估多種配置,即時獲得報價與技術支持,可以十分方便地找到他們所需要的機器配置,在網上直接向戴爾公司發定單。戴爾公司按照顧客需要製造出完全符合要求的電腦,並且建立完善的服務體系,為客戶提供周到快捷的保修服務。其中大量的售前、售中服務可以通過互聯網提供,部份售後服務也可以在網上提供,由工程師直接在網上提供解決方案。網上服務成功的關鍵在於建立顧客信息資料庫,與顧客建立一種互動關係,並且相關服務適合在網上提供。

3、由中間商、服務商獨立提供服務,製造商與中間商、服務商之間沒有協作關係。這種服務提供方式雖然成本低,但由於製造商對服務處於失控狀態,因此難以保證質量。

4、與中間商合作提供。即服務網路與分銷網路合一。分銷商承擔產品銷售及其服務,這是一比較傳統的服務提供方式,渠道的作用不僅僅是把產品賣給用戶,而且需要渠道為用戶提供咨詢等一系列的增值服務。由於中間商普遍將註意力放在銷售上,服務質量受到影響,因此消費者買時笑臉相迎,修時橫眉冷對的情況也就不足為奇了。這裡面固然有維修人員素質和企業管理方面的原因,但這種服務方式本身也脫不了干係。

5、與服務商合作提供。把服務(主要指售後服務)從銷售中獨立出來,與服務商合作提供,服務商只服務不銷售,而分銷商只銷售不提供售後服務,這是一種新穎的服務提供方式,具體做法有特許經營、合資經營等,採用的企業在逐漸增多。如上海大眾通過特許模式,特約維修站數已發展到450多家,這種特許經營模式包含了服務品牌的特許、經營模式的特許、修理技術的特許和純正配件的特許。上海大眾通過層層培訓將這種服務模式“拷貝不走樣”地培植到全國各地。在網路規划上,通過從省到市到地區的逐級布點,合理地劃分區域,既保護維修站的利益,又為用戶提供了更便捷的服務。上海大眾採用排他性條款要求特約維修站對大眾品牌進行專營,以藍帶為企業標誌進行統一形象設計,從接待、修理到開票進行規範的維修服務。上海大眾給予維修站從人員培訓、技術指導、配件供應等全方位的系統支持。

有形產品服務質量的制約

(一)消費者購買過程中主要考慮有形產品中的實體部分,對服務部分考慮很少。消費者對產品的性能、用途、規格、等級、主要成份、包裝、品牌等較註意,特別是求廉心理傾向嚴重的消費者,只圖便宜不顧經營者是否提供相關服務,而對附帶服務的內容、規格、標準、費用等情況較忽視。

(二)消費者維權知識、意識和能力不足,特別是有關服務方面的權益保護意識不強。誤以為服務是經營者的一種促銷手段,沒有將服務作為完整產品的一部分。其中服務取證、評價難度大也是原因。

(三)我國有關產品的法規、政策制定重點放在有形產品中的實體部分, 關於有形產品中的服務法規、政策制定才剛剛起步。如《家電售後服務國家標準》已交由國家家電標準委員會審批。又如《汽車消費政策》征求意見稿已初步擬定, 目前已交由有關單位和汽車生產企業討論。國家計委指出,要通過這項政策努力培育汽車服務,取消對汽車消費的各種不合理限制和不合理收費,促進汽車私人消費增長,同時創造良好的汽車使用環境。該政策對我國汽車流通體系作出新的要求:現有國內汽車生產企業要在三年丙逐步建立起獨立的自產汽車品牌專營銷售和服務體系,進口汽車的銷售也必須由境外汽車生產企業在境內建立獨立的進口汽車品牌專營銷售與服務體系,並明確指出要在五年內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國產汽車品牌銷售和服務體系。

(四)產品質量的巨集觀管理和監督檢查也以有形產品中的物質部分為主,如打擊假冒偽劣主要指有形產品中的實體部分。

由此可見,提高有形產品中的服務質量,有待於消費者對有形產品中的服務知識、維權知識的不斷豐富,但服務的種類和質量狀況紛繁複雜,消費者不可能也沒有必要對每種服務都去研究。為此,消費者普遍希望有關部門能以“消費警示”等形式及時發佈一些有形產品中的服務質量公告,並形成制度;對於經營者,則應迅過立法規定其義務提前告知消費者有關服務的關鍵內容,立法、執法和監督應強化在服務方面,這才能使消費者享受高質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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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产品(Tangible Products)

目录

  • 1 什么是有形产品
  • 2 有形产品特点及服务的复杂
  • 3 有形产品的服务方式
  • 4 有形产品服务质量的制约

什么是有形产品

有形产品,又称形体产品,是产品满足消费者某一需求和特定形式,是核心产品得以实现的形式。它一般通过不同的侧面反映出来,如:质量水平、产品特色、产品款式以及产品包装和品牌。产品的基本效用必须通过某些具体的形式才得以实现。

有形产品是核心产品借以实现的形式,即向市场提供的实体和服务的形象。如果有形产品是实体物品,则它在市场上通常表现为产品质量水平、外观特色、式样、 品牌名称和包装等。产品的基本效用必须通过某些具体的形式才得以实现。市场营销者应首先着眼于顾客购买产品时所追求的利益,以求更完美地满足顾客需要,从这一点出发再去寻求利益得以实现的形式,进行产品设计。

有形产品特点及服务的复杂

(1)如果产品价格低廉,损坏时给顾客带来的相关损失也不大,那么可以把产品设计为一次性产品,用完后便可以丢弃。如果产品价格较低,但是一旦损坏,给顾客带来的相关损失很大,那么就要保证备用件的供应。前者如各种日用品:电子表、儿童玩具等,后者如汽车轮胎、火塞环等。此类产品的服务以分销商提供即可。如果产品价值很高,一旦损坏给顾客带来的相关损失巨大,那么产品设计要尽量可靠和耐用,平时要不断给以咨询和检修服务,如飞机、大型机电产品、电脑系统等。如果产品价值很高、技术结构比较复杂。那么就要供应充足的备用品,同时也要提供及时维修。如在轿车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三个环节中,售后服务是一项时间跨度长、技术含量高、最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保证用户长期正常使用轿车的重要环节。因此,此类产品的服务必须由制造商与分销商或服务商联合提供。

(2)高技术含量的产品通常由制造商直接提供服务。原因很清楚,制造商需要销售人员和服务人员将产品的技术特点正确无误地传达给潜在顾客,同时在生意成交后继续与顾客保持联络,提供专门的建议和服务,如电脑这类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的产品,通常直接向顾客提供服务。如Dell公司的成功正说明了产品的技术成分对销售和服务提供方式的重要影响。在迈克尔·戴尔创立计算机直销之前,计算机的销售与服务大都通过经销商。而这种方式最大的问题在于顾客难以从经销商那里获得必要的技术知识,因为计算机销售商并不比顾客懂得更多。提供的顾客服务必然很有限,无法满足广大计算机用户对服务的要求。这促成了戴尔做起了计算机直销。高水平、专业的技术知识可以提供胜人一筹的顾客服务,建立与此之上的“一对一”和“定制”销售与服务为戴尔赢得了市场。

(3)若产品使用、维修复杂,而消费者缺乏相关知识和能力。则制造商必须保证提供相关服务。此类产品必须由制造商与分销商或服务商联合提供服务,不可不闻不问。如由于大多数家庭电脑用户缺乏系统的计算机专业知识培训。现有大多数个人电脑的操作方式偏偏不像普通电视机、微波炉那样简单,这样一来,个人电脑的故障率、送修率会大大超过一般家电产品,因此,不管用户是不是愿意支付代价,家庭电脑用户对售后服务的实际需要都是不容回避的现实。应该肯定,对大多数中国家庭而言,即便是“低价”的消费电脑,同样意味着沉甸甸的消费寄托和服务期待。因此,在处于发展阶段的中国市场。脱离服务的用户必然有一种无依无靠的感觉 而且一旦出现问题。他们同样会在要么放弃价值不菲的电脑,要么付出动辄成百上千的积蓄修复电脑的两难处境中沮丧,进而对企业、产品和品牌产生难以捧解的怀疑和抵触。因此一些电脑品牌放弃家用电脑市场多年以来已经成为行业共识的。三年保修”制度,通过分离售后服务的做法换取低价销售是不可取的。

有形产品的服务方式

1、设置顾客服务部及其分支机构。由于作为竞争焦点的顾客服务十分重要,所以许多制造商建立了强有力的顾客服务部门,雇佣和培训自己的服务人员,并且将他们分派在各分支机构,并提供下列顾客服务:(1)接待顾客和访问顾客;(2)信用服务;(3)咨询服务;(4)质量“三包”服务;(5)安装、调试、备品配件供应;(6)技术培训;(7)巡回检修。以上这些服务都是相辅相成的,并且都是用作使顾客产生满意感和忠诚的工具。

2、网上服务。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从厂商到消费者之间的环节可以说越来越少,制造商们纷纷上网建店。如戴尔计算机公司于1994年推出了自己的网站 已成为全球最大规模的互联网商务网站,该网站销售额占公司总收益的4JD% 一50% 。顾客可以上网评估多种配置,即时获得报价与技术支持,可以十分方便地找到他们所需要的机器配置,在网上直接向戴尔公司发定单。戴尔公司按照顾客需要制造出完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并且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周到快捷的保修服务。其中大量的售前、售中服务可以通过互联网提供,部份售后服务也可以在网上提供,由工程师直接在网上提供解决方案。网上服务成功的关键在于建立顾客信息数据库,与顾客建立一种互动关系,并且相关服务适合在网上提供。

3、由中间商、服务商独立提供服务,制造商与中间商、服务商之间没有协作关系。这种服务提供方式虽然成本低,但由于制造商对服务处于失控状态,因此难以保证质量。

4、与中间商合作提供。即服务网络与分销网络合一。分销商承担产品销售及其服务,这是一比较传统的服务提供方式,渠道的作用不仅仅是把产品卖给用户,而且需要渠道为用户提供咨询等一系列的增值服务。由于中间商普遍将注意力放在销售上,服务质量受到影响,因此消费者买时笑脸相迎,修时横眉冷对的情况也就不足为奇了。这里面固然有维修人员素质和企业管理方面的原因,但这种服务方式本身也脱不了干系。

5、与服务商合作提供。把服务(主要指售后服务)从销售中独立出来,与服务商合作提供,服务商只服务不销售,而分销商只销售不提供售后服务,这是一种新颖的服务提供方式,具体做法有特许经营、合资经营等,采用的企业在逐渐增多。如上海大众通过特许模式,特约维修站数已发展到450多家,这种特许经营模式包含了服务品牌的特许、经营模式的特许、修理技术的特许和纯正配件的特许。上海大众通过层层培训将这种服务模式“拷贝不走样”地培植到全国各地。在网络规划上,通过从省到市到地区的逐级布点,合理地划分区域,既保护维修站的利益,又为用户提供了更便捷的服务。上海大众采用排他性条款要求特约维修站对大众品牌进行专营,以蓝带为企业标志进行统一形象设计,从接待、修理到开票进行规范的维修服务。上海大众给予维修站从人员培训、技术指导、配件供应等全方位的系统支持。

有形产品服务质量的制约

(一)消费者购买过程中主要考虑有形产品中的实体部分,对服务部分考虑很少。消费者对产品的性能、用途、规格、等级、主要成份、包装、品牌等较注意,特别是求廉心理倾向严重的消费者,只图便宜不顾经营者是否提供相关服务,而对附带服务的内容、规格、标准、费用等情况较忽视。

(二)消费者维权知识、意识和能力不足,特别是有关服务方面的权益保护意识不强。误以为服务是经营者的一种促销手段,没有将服务作为完整产品的一部分。其中服务取证、评价难度大也是原因。

(三)我国有关产品的法规、政策制定重点放在有形产品中的实体部分, 关于有形产品中的服务法规、政策制定才刚刚起步。如《家电售后服务国家标准》已交由国家家电标准委员会审批。又如《汽车消费政策》征求意见稿已初步拟定, 目前已交由有关单位和汽车生产企业讨论。国家计委指出,要通过这项政策努力培育汽车服务,取消对汽车消费的各种不合理限制和不合理收费,促进汽车私人消费增长,同时创造良好的汽车使用环境。该政策对我国汽车流通体系作出新的要求:现有国内汽车生产企业要在三年丙逐步建立起独立的自产汽车品牌专营销售和服务体系,进口汽车的销售也必须由境外汽车生产企业在境内建立独立的进口汽车品牌专营销售与服务体系,并明确指出要在五年内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国产汽车品牌销售和服务体系。

(四)产品质量的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也以有形产品中的物质部分为主,如打击假冒伪劣主要指有形产品中的实体部分。

由此可见,提高有形产品中的服务质量,有待于消费者对有形产品中的服务知识、维权知识的不断丰富,但服务的种类和质量状况纷繁复杂,消费者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对每种服务都去研究。为此,消费者普遍希望有关部门能以“消费警示”等形式及时发布一些有形产品中的服务质量公告,并形成制度;对于经营者,则应迅过立法规定其义务提前告知消费者有关服务的关键内容,立法、执法和监督应强化在服务方面,这才能使消费者享受高质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