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 過期

幾年前有個婦女團體公布「女性用藥知識與調查」,結果有64%的受訪者表示「會將沒吃完的藥留著等需要時再吃」,顯示有相當比例的台灣女性習慣把吃剩的藥品留下來以備不時之需。

一般家庭都會有一堆備用的藥品藥膏,很可能都過了有效期限

習慣把沒吃完的藥品留下來的並不止是女性,事實上絕大部份的家庭都會有些備用的成藥或是醫師處方藥品,特別是罹患慢性病的患者,憑著慢性病處方箋定期拿藥,更可能會出現有存藥來不及在下次取藥前吃完的狀況,久而久之就出現藥物存放是否會超過效期的問題。

據美國全國公共廣播電台(National Public Radio)網站報導,藥商在研發藥品時,會將藥品置於不同的環境、溫度、濕度下進行實驗,測試藥品經過多長時間效力開始減弱。而藥品標籤上所印製的末效期,是指藥在未開封的情況下,保存條件良好,保持規定含量與效價的最後期限。

過期的藥品大多都仍有相當藥效,但未必安全

美國臨床藥理學會的藥學家佛斯樂(Mike Fossler)表示,藥品有效期的計算原則應該是如果藥效降低10%就達到「有效期限的終點」,佛斯樂說,如果超過這個終點幾個月或幾年,不太可能對人體造成什麼傷害,只是對於病痛沒有太多的助益。

此外,在2002年就有個研究指出,某些藥甚至在過期9年之後藥效依然不錯,例如治流感的抗藥病毒藥物「金剛胺(amantadine)和「金剛乙胺」(Rimantadine),即使歷經攝氏70度高溫,存放25年仍然有效。

但即使過了期藥品依然有藥效的說法,並不代表藥品就一定安全,特別是要考慮到病患保存藥物的環境,受到溫度、光照與濕度等各種因素的影響,都有可能讓「有效期限」縮短。有些過期藥物服足以讓人陷入險境,例如抗微生素製劑的四環素類藥物,與某些治療癲癇的藥,如果過期的話會產生嚴重的毒性。

如果藥物外觀變色變味或碎裂,建議丟棄勿再服用

一般而言,口服液的成分比錠劑、粉末和膠囊藥物還不安定,大多數藥物的末效期是藥廠製造出廠後的2年,如果沒有依據藥廠所建議的條件儲存,藥品除了提早失效以外,更有可能變質。在使用藥品時要觀察藥粒的外觀是否變色、碎裂、水化或是變味,如果發現上述的異狀,就算還在效期內,建議還是丟棄別再使用。

由於市售可以多次使用的藥品,舉凡瓶裝藥品、口服液劑、外用藥膏、眼用藥劑或可以多次使用的針劑,僅在瓶身或內容說明書中提到開封後的「使用期限」和「保存方式」,所以,服用瓶裝藥或可供多次使用的藥物,以瓶身上所印的末效期當成使用期限並不適合。民眾如果對藥品的保存期限有所疑慮,最好還是請住家附近的藥房藥師協助確認,不要冒然服用。

文/陳亦云 圖/何宜庭

看了上面几个回答 忍不住进来答一下 首先纠正一点 药品没有保质期一说 那是食品行业里用的 药品用的是有效期 药品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合格的期限 所以 千万别觉得药品过了有效期是质量不保证 药品出了有效期基本就说明药品质量发生了变化 不符合质量标准了 换句话说 就是质量不合格了 其次 上面好几位答主说药品出了有效期主要是有效成分(API)含量不合格 降了5%/10% 一般来说 化药API含量降低5%、生物药含量降低10%即认为质量发生了显著改变 稳定性实验即可停止了 但是 业内同行应该都知道 稳定性考察实验 含量并不是关键因素 有关物质才是 所谓的有关物质主要是指API降解产生的降解产物 对于降解产物的控制才是关键 这里要引入一张表格(表格来自网络,侵删):

藥物 過期

上面这张表格是ICH对于药品中有关物质(非特定杂质)的限度控制要求,根据用药剂量的不同 ,对于杂质的控制要求也不同。从上面这张表可以看出来,即时药品用药量小于1mg/天,对于含量大于1%的杂质都需要进行鉴定。请注意,这里说的用药量是指活性物质的量,不是制剂本身的重量。而杂质的鉴定是一项费时费力费钱的工作,既需要弄清楚杂质的结构,还要弄清楚杂质的安全性。一般的药厂都不会花费时间和金钱去做这项工作,常规做法是有关物质超过鉴定限就停止稳定性考察,根据结果变更处方、贮存条件或者设定有效期。在这里还要引入一个概念叫物质守恒,假设药品中有5%的活性物质发生了降解,那么它降解后产生的所有降解产物加起来也应该是5%,否则就意味着降解产物检测方法不可信,有降解产物未检测到。1%的降解产物鉴定限与5%的活性物质降解限度,哪个大哪个小就一目了然了。

上面说了这么多,还是想强调一点,请严格按照药品的有效期用药,过期药物的安全性真的没有保证。至于上面几位说同事大哥、领导、医院药房药师吃过期药,我只能对他们为科学献身的精神进行精神上的鼓励,我还想倡导一下,这类人群在服用完过期药物之后可以填写一份服用过期药物记录表,详细记录下来服用的过期药物的信息以及服用完的感受、AE/SAE,毕竟这对于降解杂质的安全性评价很有帮助不是?或许药厂可以考虑在收集足够多的样本之后提交报告给SFDA,阐述药物过期后的安全性,申请延长药品的有效期,甚至反推降解产物的安全性。

有个今年退休的老药师说,他刚上班的时候,很多药品没有保质期一说。只要标签清洁字迹清晰、包装完好密封有效、药品形态与颜色没有肉眼可观察的异常,就能发药。当时医院都自制葡萄糖注射液,制作过程中有高热消毒的步骤。有的时候药水会在加热时变色,这是发生了醛化反应。原本醛化的葡萄糖药水都应该报废,但是山东有个药剂师利用业余时间过柱子检测,发现一定程度的变色不影响使用,他还做出了鉴别比色卡。这位山东药师为国家节约了大量药水,于是得了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现在,药品生产更加规范,药物化学成分更加稳定,多数常见药品过期几个月还能用。但是没有专业人士敢给病人用过期药物,不然病人哪里不舒服都有充分的理由问责。跟我讲这个事情的药师有个亲戚常年患病,免疫性肝病还是别的什么,反正长期治疗效果不大,病人生活质量差,非常穷。药师经常在关系圈子里给亲戚找免费的过期药,吃了多年病人还活着。

根據統計,70歲以上的老年人平均去醫院一趟會掛2~4科門診,形成特殊的「逛門診」現象。另外,許多人也有多拿藥、囤藥的習慣,尤其是逢年過節,更會想方法多拿些藥,以備放長假或旅行所需;而「送禮送健康」的觀念,讓不少人會購買保健食品當做伴手禮,造成家中堆滿藥物或保健食品的特殊景象。

藥物保存易受環境影響 吃過期藥恐害命

藥師陳崇逸表示,藥物就跟食品一樣,必須妥善保存,因為藥品很容易受到濕度、溫度、光照等影響,降低了藥物品質穩定度,另外,保存期限也是藥物保存相當重要的一環,只是很多人容易疏忽。

吃對藥物能救命,吃錯藥則可能會害命。陳崇逸指出,吃過期藥對身體的危害程度,跟吃錯藥是不相上下的,所謂過期藥是指超過保存期限的藥品外,同時也指受潮發霉的藥、遭到污染的藥或壓碎不成粒變質的藥;長期服用過期或變質藥物,都會對身體產生程度不一的損害。

 

藥物 過期

人體吃進藥物 吸收、分布、代謝、排除

當人體吃進藥物後,會經過一段吸收、分布、代謝、排除的長途旅程。第一站「吸收」,是藥品與人體的第一次接觸,不同劑型代表不同的接收部位,像口服藥是經胃腸道吸收,點鼻液劑則是由鼻腔黏膜吸收;第二站「分布」,是透過局部作用或血液循環,將藥物的療效遍布全身。

第三站「代謝」,當藥品在人體內發揮療效後,性質改變的程序稱為代謝,例如肝臟中的酵素能讓藥品失去毒性或活性,進而保護身體組織;最終站為「排出」,在肝臟被代謝後的物質,進入膽汁後再進入小腸,最後透過糞便排出,或血液中的代謝藥品經腎臟轉成尿液後排出。

 

藥物 過期

藥物開封後6個月 沒吃完就不要再吃

腎臟及肝臟是負責人體代謝的主要器官,若藥物過期或受潮發霉後,都可能會產生毒素,例如黃麴毒素,一旦服用了「壞掉」的藥品,附於藥物上的毒素就會侵襲肝、腎器官,直接破壞肝臟細胞及腎臟細胞。

醫療院所常見的藥物包裝方式有4種,包括分包機包裝、藥袋紙包裝、夾鏈袋包裝或鋁箔錠劑包裝。其中,鋁箔包裝的外觀上都會有保存期限的標示,可以清楚得知何時到期,但夾鏈袋及藥包紙則是散裝各種藥物,該如何辨別保存期限?陳崇逸說明,除了有清楚標示保存期限的鋁箔包裝,或直接於藥局購買的成藥、保健食品外,其他不清楚的藥品開封後,一般都是建議保存3~6個月,即從開封取藥日起算,若藥物到期後仍沒有吃完,就不要再吃。

藥物 過期

避免囤積藥物 6建議學起來

要避免吃到過期藥物的方法,除了謹慎注意保存期限及保存方法,不要在家中囤積藥物也是一種有效方式。陳崇逸建議:

1、避免不必要的藥物,像是多科看診時,要提醒醫師不要重複開藥;當病情好轉或有變化時,與醫師討論用藥情況。

2、依醫囑用藥,勿自行增減藥量。

3、依照自己的用藥經驗,像是感冒藥水容易有嗜睡的副作用,每次感冒都不會服用藥水的病人,則可以與醫師討論,可否不要開感冒藥水,免得拿了也沒喝。

4、避免接受親友贈送的藥品。

5、不隨意購買成藥和保健食品。

6、整理已經過期和變質的藥物。

 

藥物 過期

過期藥別當垃圾處理 醫療院所回收才正確

值得注意的是,在藥物的保存上,也要注意避免直接照射日光或放置在高溫處,最好能放在小型防潮箱中,以恆溫、乾燥的環境保存,才能維持藥物的品質。

最後,也不要忘了將過期及變質的藥物以夾鏈袋裝好,再送到設有藥物回收箱的醫療院所或社區藥局進行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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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過期可以吃嗎?

斌6497469020:03:24 一般情況過期藥品肯定不能,可能會質變,也可能引起效衰退,但是如果包裝完好,特殊藥品還有就是您是專業人士倒是可以嘗試,不過不建議陳崇逸指出,吃過期藥對身體的危害程度,跟是不相上下的,所謂過期藥是指超過保存期限的藥品外,同時也指受潮發霉的、遭到污染的或壓碎不成粒變質的; ...

藥物多久過期?

疫情期間,許多人備有止痛感冒等常見藥品,慢性病患者家裡更是常有一包包藥物,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藥師陳映蓉提醒,務必注意有效期限(Expiration Date),如為拆封過的裸(錠劑或膠囊),保存期限為從領當天算起的6個月內。

感冒藥過期可以吃嗎?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最新規定,處方箋過期、提前領原則. 「過期食品不入口」,是一般人對於食品保存期的認知,而過期藥品到底會不會對身體造成危害呢? 台灣預防保健協會理事長趙順榮藥師說明:依據《美國新處方集》指出,藥品過期後,其效及安全性仍可維持數年。 「所以過期可以吃嗎

過敏藥過期還能吃嗎?

過期藥非但起不到治病的效果,甚至可能引起過敏、中毒。 近日,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FDA)通過其官方網站提醒大眾,藥品一旦過期,千萬不要再用。 從上世紀70年代末開始,FDA就明確要求,無論是處方藥還是非處方藥,都要標注有效期。 然而至今,每年仍有不少人因使用過期藥而就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