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可以分期付款嗎?

民事訴訟的被告,若確有侵權事實而須負賠償責任(例如對於車禍為肇事原因之被告),可是因為經濟能力不佳而無法清償,只能等著法院判賠,而被告可否請求法官判決分期付款呢?

調解程序

可請求分期付款,調解就是雙方講好就好,若債權人同意分期付款,就可以分期付款(有點廢話)。不過畢竟債權人能一次拿的話,誰想分期?所以債務人希望分期清償時,應表示自己有清償意願,但自己經濟能力不佳(應詳實說明並提出佐證資料),因此請求分期 。

就是盡力展現自己的誠意,並且讓債權人感覺到日後強制執行很困難,有時調解委員也會幫忙勸債權人考慮接受分期,可是分期的期間,也不宜過長就是了。

訴訟程序

若調解不成進入法官審理之訴訟階段,是否可請求法官判決准許分期?

民法第318條規定:「債務人無為一部清償之權利。但法院得斟酌債務人之境況,許其於無甚害於債權人利益之相當期限內,分期給付,或緩期清償。法院許為分期給付者,債務人一期遲延給付時,債權人得請求全部清償。給付不可分者,法院得比照第一項但書之規定,許其緩期清償。 」

依民法規定,債務人原則上是沒有要求分期付款權利的。但依民法第318條第1項但書規定,法院在例外情形,可斟酌債務人的經濟能力(例如低收入戶),在判決債務人有金錢給付義務的同意,准許分期給付或延緩清償。

但法院判決准許分期的情形十分罕見,真的是例外中的例外了。

調解成立時,對方錢未還清或分期,我可以先撤銷告訴嗎?

車禍賠償可以分期付款嗎?

強烈建議完全清償分期後,才可以撤銷告訴。

民事調解時,不管在調解委員會或是法院調解室,如果對方願意賠償,你必須強調拿到全部的錢後或分期還完才寫撤銷告訴狀,這樣子會有效牽制對方讓對方依約定還清和解款項。實務上,還是有很多人分期還款會還不清,所以先確定債務金額是一件好事,再來有多少先拿多少,也可以避免再跑法院準備民事訴訟證據。

因為你同意和解,並經兩造在和解筆錄簽名後就會寄送法院公證,到時就可憑和解筆錄聲請強制執行。如果被告名下沒有不動產或薪資所得.到時你錢不但拿不到;也不能再告他。 所以你要告訴法官,限對方約定時間內給錢否則就請法官判決;法官若說你若不接受讓他判會更少,你千萬別被法官嚇唬,少拿一點讓被告負刑事責任,總比讓被告消遙法外又完全拿不到錢來得好。

如果被告名下沒有財產,最好私下和解, 法官確定對方未清償後,就會寄判決書給你,過一個月就會寄確定證明書給你;到時你拿這兩張證明.去國稅局查他的財產,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繳強制執行費用,法院會寄信通知你查封對方財產日期,查封對方財產之後,你會收到繳納鑑定費,然後你就再寫狀紙,請法院拍賣查封的財產。

車禍可請求項目

醫療費:檢附醫療費用單據,扣除健保已支出部分

工作損失:檢附減少收入相關證明,例如請假單

精神賠償:需提收入、身分等資料,並說明所承受痛苦

殘障勞動力損失:檢附受害殘障等級,可求償至65

殘障增加支出:諸如義肢、看護費用等,可求償到死亡為止

賠償金由法官定奪 至於要求的金額合理與否,就要看請求的項目為何,一般來說,如果請求醫藥費、減少工作損失、車輛修理費及因看病所需的車馬費,且都能提出單據,是屬於合理請求的範圍,應可以接受。


歡迎分享與按讚文章給更多的好友知道!

分期付款的債務清償約定,如何保障自己權益?

17 Apr, 2017

律師回答:

最佳債務人付款方式,當然是確認應給付的總金額後,當場便履行給付全部金額的義務。債務人沒有能力一次清償債務時,債權人祇好讓債務人可以分期付款清償,關於債務是否分期清償,依民法第318條,債務人無為一部清償之權利。但法院得斟酌債務人之境況,許其於無甚害於債權人利益之相當期限內,分期給付,或緩期清償。法院許為分期給付者,債務人一期遲延給付時,債權人得請求全部清償。因此,除當事人有約定外,原則上不行,但是在處理金錢債務或車禍賠償事件的時候,若雙方當事人已達成債務或賠償金額的共識時,不論理由為何,是基於彼此的信任,抑或體諒債務人或賠償義務人的難處,債權人或賠償權利人願意高抬貴手,債權人承擔此一不確定性的風險,也是不得已但勉可接受的結果,這種方式常見付款的方式。

在一般之交易或其他債務之負擔約定上,常見分期付款之約定,但因分期付款約定下,債權人權利之確保,有賴於債務人逐期依約履行其債務,且各期給付之履行期限均不同,在強制執行上屢生不便,為督促債務人按期履行其債務、確保債權人之權益,並對違約不履行債務之一方施以懲罰(使其喪失原有分期付款約定中延後清償債務之利益)等目的,故於分期付款之約定中,常見當事人有「如有任何一期不履行,視為全部到期,債權人得一次請求所有未償餘額」之約定。

關於這種「分期給付」,實務上,為了保障債權人或賠償權利人的權利,此時當事人就可以參照民法第318條第2項的規定,在和解書或雙方約定的書面上,白紙黑字記明,「一期未(不)付,視為全部到期」的字樣。超過(含)3次以上的分期付款方式,不論是定期或不定期的付款,或是每期付款的金額相同或不相同,「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都有適用。

關於分期清償的付款方式,就存在自始有不確定的風險,若無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對於債權人甚為不利。尤其,和解契約若允許債務人分期付款,則債務人即可享有分期付款之期間利益,債權人無法任意予以剝奪而要求提早清償或一次全部清償。因此,債務人若未遵期付款時,債權人原則上只能要求到期未獲清償之款項,至於未到期之部份只能過後再行求償。在強制執行方面,訴訟上或調解委員會之和解筆錄,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均可做為強制執行的依據,但一期一期執行總是相當麻煩,為避免造成債權人行使債權之不便,和解、調解記錄載有「若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其實,通常,在訴訟上之金錢債務和解,有載明上開「若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的內容,債務人已經有此情形,債權人就可以據此聲請針對債務人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而不用各期去強制執行。

瀏覽次數:13015

  • 法律信箱
  • 法律新知
  • 法律詞典
  • 裁判評析
  • 法令註釋

    律師說法

  • 父母債務,債權人是否能對於子女主張,並執行財產?
  • 債務人脫產了怎麼辦?
  • 債務人脫產,是否有罪?
  • 債務人透過信託把名下財產移轉出去,可以撤銷嗎?
  • 我可以不當保證人嗎?可以除去保證責任嗎?

专家导读 分期付款的情况,属于一种财产性的分期付款合同,而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于伤者或者死者需要进行赔偿,由此产生的赔偿金也是属于财产性质的赔偿,理论上,交通事故赔偿金也是可以进行分期付款的。

車禍賠償可以分期付款嗎?

分期付款在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在于,购买比较昂贵的奢侈品或者购房时会发生分期付款的情况,属于一种财产性的分期付款合同,而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于伤者或者死者需要进行赔偿,由此产生的赔偿金也是属于财产性质的赔偿,理论上,交通事故赔偿金也是可以进行分期付款的。

交通事故赔偿金可以分期给吗

分期付款的情况,属于一种财产性的分期付款合同,而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于伤者或者死者需要进行赔偿,由此产生的赔偿金也是属于财产性质的赔偿,理论上,交通事故赔偿金也是可以进行分期付款的。

对于交通事故赔偿金的支付方式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的,可以就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进行约定,如果分期支付,是有利息的支付还是无利息的支付,分多少期,首期最起码需要支付多少等进行协商,只有在双方当事人无法就交通事故赔偿金沟通协商好时,法律规定一次性支付交通事故赔偿金,同时,分期支付成立的前提有两个,

其一,必须是赔偿义务人没有经济能力一次性支付完;

其二,在分期支付的同时也必须提供相应的担保,换句话说就是,就算双方当事人协商好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赔偿义务人也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否则不能进行分期支付,这是为了确实保障受害者及其家属的权益。

而对于担保的具体形式是财产性担保还是可以是人格担保,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按照法无明文规定即自由,应认定为财产性担保和人格担保都是可以的。另外是否可以对于伤者或者死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进行协商分期支付,在理论上所有的费用只要是能进行协商的都能进行分期支付,但是分期支付,但从最高院解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5条规定可以看出,对于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能进行协商分期支付并提供相应担保。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賠償金能分期嗎?

如果民事赔偿责任人不能一次性赔偿所人款的,诉讼平台机制经双方协商同意的,责任人可以分期给付民事赔偿款。 判决后,家在守法规方面如做如果对方请了强制执行,在的主持下。 在正常情下,一般是不可以的,但是双方同意即可分期付款。 因为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对判决的履行或给付内容可以强制执行,也可以协商履行,即只要双方同意。

車禍和解可以分期嗎?

因此,在車禍和解書中一定要寫「經甲方(或乙方)收訖」這種類似的文字,一旦對方確認簽了約,法律上就認定對方收到錢了,讓他不能假裝沒收到;另外如果選擇分期付款,也可以請對方先簽本票,再簽和解書。

法院判賠可以分期嗎?

A: 除非法院判決可以分期清償,否則債務人並無分期清償之權利。 因此,提問人只能請求債權人同意,才能分期清償。

和解還可以提告嗎?

不論是車禍當場口頭約定或是事後簽訂書面契約,和解契約都有效,和解後當事人取得和解契約所定的權利,同時使拋棄的權利消滅。 因此如果和解書有載明:「放棄起訴追究刑事責任」。 和解後就無法反悔再進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