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上查繳稅: 須備妥身分證正反面檔案上傳申請(服務時間8~12時及13~17時,若使用電腦需有鏡頭及收音功能) (五)「e觸即發稅務通」: 已註冊健保卡、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TW FidO行動自然人憑證→四大便利超商(7-11、全家、OK、萊爾富)之多媒體機器→查詢→列印繳費單(小白單) →超商櫃檯繳納(現金繳納,每筆金額以3萬元為限)。
地方稅務局總局及4分局(4/18-6/10 實施中午12-13時不打烊服務、5/1~5/31延時服務至18時)、本局(八德區、平鎮區、觀音區、新屋區、龍潭區、復興區、大園區、龜山大坪頂便民工作站)稅務駐點櫃臺(服務時間查詢)。 本市代收稅款金融機構(各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繳納金額如為3萬元以下,納稅人可持繳款書至便利商店(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繳納。 利用已註冊健保卡或自然人/金融/工商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TW FidO 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網站,完成驗證後,即可進行線上查繳稅服務。 (八)桃園市市民卡APP繳稅: (一)為配合政府節能減碳政策,以約定轉帳、自動櫃員機、活期(儲蓄)存款、信用卡、網際網路或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稅者,將不另行寄發繳納證明。 一、臨櫃繳納 二、便利商店繳稅 三、自動櫃員機轉帳納稅 四、約定轉帳納稅 五、信用卡繳稅 2.使用行動支付工具繳稅(下載行動支付APP,ezPay簡單付、台灣行動支付、i繳費、永豐大咖APP、玉山Wallet或八大公股銀行、高雄銀行、三信銀行、中國信託、元大銀行及台新銀行之行動網銀 3.使用行動裝置QR-Code掃描器APP繳稅(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 4.使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 5.使用電話語音繳稅(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註: 本作業僅適用按鍵式電話;電話號碼同前述信用卡繳稅電話語音號碼) 六、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 使用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限納稅義務人本人於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開立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 1.申報自繳稅款 (1)印花稅彙總繳納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 (2)印花稅大額憑證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 (3)娛樂稅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 2.查(核)定開徵稅款 (1)使用牌照稅(車籍號碼有中文字者除外)。 (2)房屋稅。 (3)地價稅。 (4)土地增值稅。 (5)契稅。 (6)印花稅。 (7)娛樂稅。 (8)特別稅。 (9)臨時稅。 3.違章罰鍰 (1)使用牌照稅(車籍號碼有中文字者除外) (2)房屋稅。 (3)地價稅。 (4)土地增值稅。 (5)契稅。 (6)印花稅。 (7)娛樂稅。 (8)特別稅。 (9)臨時稅。 4.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繳稅款加徵利息 (1)房屋稅。 (2)印花稅。 (3)契稅。 (4)娛樂稅。 5.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 (二)適用期間: 1.申報自繳稅款: 各稅稅款申報期限當日24時前。 2.查(核)定開徵稅款(娛樂稅除外)、違章罰鍰、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繳稅款加徵利息、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為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24時前。 3.查(核)定開徵稅款之娛樂稅:繳納期間屆滿當日24時。 (三)繳納方法: 1.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定期開徵線上查繳稅僅限查(核)定開徵稅款:限於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定期開徵期間適用。 2.行動支付工具 (1)申報自繳稅款及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徵稅款加徵利息:不適用。 (2)查(核)定開徵稅款: 房屋稅(含隨課補徵)、地價稅(含隨課補徵)、使用牌照稅、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3)違章罰鍰 3.行動裝置QR-Code掃描器APP 4.繳稅服務網站 5.電話語音等方式 (四)扣款日:即時扣款。 (五)繳納證明: 1.納稅義務人如有需要可向稽徵機關申請核發寄送或以e-mail傳送。 2.納稅義務人亦可於繳納稅款後3-5日,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申請電子繳納證明。 (六)手續費:由地方稅稽徵機關負擔。 (七)操作步驟: 1.使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金融憑證、TW FidO行動自然人憑證、已註冊健保卡或車號+證號登入驗證)繳稅(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 2.使用行動支付工具繳稅(下載行動支付APP、台灣行動支付、ezPay簡單付、i繳費、永豐大咖APP、玉山Wallet或八大公股銀行、高雄銀行、三信銀行、中國信託、元大銀行及台新銀行之行動網銀) 3.使用行動裝置QR-Code掃描器APP繳稅(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 4. 使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繳稅(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 5.使用電話語音繳稅(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註:本作業僅適用按鍵式電話;電話號碼同前述信用卡繳稅電話語音號碼) 七、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 (一)稅目: 1.申報自繳稅款 (1)印花稅彙總繳納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 (2)印花稅大額憑證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 (3)娛樂稅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 2.查(核)定開徵稅款 (1)使用牌照稅(車籍號碼有中文字者除外)。 (2)房屋稅。 (3)地價稅。 (4)土地增值稅。 (5)契稅。 (6)印花稅。 (7)娛樂稅。 (8)特別稅。 (9)臨時稅。 3.違章罰鍰 (1)使用牌照稅(車籍號碼有中文字者除外) (2)房屋稅。 (3)地價稅。 (4)土地增值稅。 (5)契稅。 (6)印花稅。 (7)娛樂稅。 (8)特別稅。 (9)臨時稅。 4.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繳稅款加徵利息 (1)房屋稅。 (2)印花稅。 (3)契稅。 (4)娛樂稅。 5.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 (二)適用期間: 1.申報自繳稅款: 各稅稅款申報期限當日24時前。 2.查(核)定開徵稅款(娛樂稅除外)、違章罰鍰、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繳稅款加徵利息、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為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24時前。 3.查(核)定開徵稅款之娛樂稅:繳納期間屆滿當日24時。 (三)繳納方法: 1.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線上查繳稅 僅限查(核)定開徵稅款:限於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定期開徵期間適用。 2.行動支付工具 (1)申報自繳稅款及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徵稅款加徵利息:不適用。 (2)查(核)定開徵稅款: 房屋稅(含隨課補徵)、地價稅(含隨課補徵)、使用牌照稅、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3)違章罰鍰 3.繳稅服務網站等方式。 (四)扣款日:即時扣款。 (五)繳納證明: 1.納稅義務人如有需要可向稽徵機關申請核發寄送或以e-mail 傳送。 2.納稅義務人亦可於繳納稅款後3-5 日,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申請電子繳納證明。 (六)手續費:由地方稅稽徵機關負擔。 (七)操作步驟: 1.使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金融憑證、TW FidO行動自然人憑證、已註冊健保卡或車號+證號登入驗證)繳稅(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 2.使用行動支付工具繳稅(下載行動支付APP,台灣行動支付、ezPay簡單付、i繳費 、永豐大咖APP、玉山Wallet或八大公股銀行、高雄銀行、三信銀行、中國信託、元大銀行及台新銀行之行動網銀) 3.使用繳稅服務網站繳稅(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 八、電子支付帳戶繳稅 (一)稅目: 1.使用牌照稅 2.房屋稅 3.地價稅 4.土地增值稅 5.契稅 6.各稅違章罰鍰 (二)繳稅說明: 1.納稅義務人無需自行負擔手續費。 2.電子支付帳戶繳稅之金額限制請洽各電子支付機構。 3.逾期繳納案件不適用。 4.一旦交易成功不得取消或更正交易。 5.各電子支付機構上線時間,視各該機構參與繳稅作業期程而定。 房屋稅哪裡補單?地方稅務局說明,民眾若未收到稅單或已遺失者,可依房屋坐落地址,向該局所屬各分局申請補發稅單。 偏遠地區民眾如無法親洽補單,亦可利用電話向該局所轄分局申請,經查證後將立即郵寄補發。 有使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的民眾,可至play商店或App-Store下載「中稅e把照」,利用線上申請補發,敬請民眾多加利用。
房屋稅 寄去哪?房屋稅稅單會優先寄送民眾填列之住居所、就業處所,如無法送達時,始寄送戶籍地址。
房屋稅遲繳要去哪裡繳?房屋稅繳納期限屆滿後3日24時前可使用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電話語音或到便利商店繳稅。 超過繳納期限3日後,請至金融機構繳納(郵局除外)。
沒收到房屋稅怎麼辦?如繳款書遺失或尚未收到,請儘速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亦可利用自然人/金融/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臺灣行動身分識別TAIWAN FidO,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查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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