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历届会议决议
大会表决《联合国宪章》的第18条和《大会议事规则》的第82至95条,涉及大会投票。 《联合国各机关惯例汇编》载有大会表决分析,参见与第十八条相关部分。 大会多数决议直接通过,无需投票。 如需投票,则以下述两种方式记录:
表决信息多个资料载有大会表决信息
委员会表决大会主要委员会也进行表决。尽管只是初步信息,但是对于追踪表决进程每一步的研究人员来说,此信息可能有用。可在委员会会议记录和委员会就分配给其的各议程项目提交至全体会议的报告中查询委员会表决信息。 正式记录大会会议记录中可查询表决信息的正式记录。 1997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三点举行的联合国大会第52届会议第49次全体会议正式记录摘要。(A/52/PV.49,第15页)
表决记录搜索位于纽约的联合国图书馆把表决数据库保存在联合国数字图书馆中。 表决记录数据库提供大会通过的决议的表决信息:
大会会议厅的投票机提供了表决信息。如果某一会员国告知秘书处表决有误,表决数据不会被更改,会议记录中则必须对表决进行研究。 数据库使用以下符号表示表决信息:
数据库不包含未通过的决议草案的表决信息。 大会进程索引1975年,表决一览表首次在大会进程索引中发布,该表概述了一届会议中投票信息。 参考表决一览表时,研究员需注意整合表决信息的方法在1983年进行了更改。 1975年(第30届会议)和1982年(第37届会议)之间,表决信息出自会议记录,因此包含了表决之后提交的通知。 使用以下符号表示数据:
1982年(第37届会议)以后,大会会议厅的投票机传递的数据构成了表决一览表的基础。 因此,表决一览表不再包含表决之后提交的通知。研究员如需获取该信息,请参考会议记录。
投票系统表决和法定多数《联合国宪章》第二十七条指出:
否决权《联合国宪章》的创建者的设想是,五个国家——中国、法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苏联)[1990年由俄罗斯联邦继承]、联合王国和美国——由于在创立联合国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因此将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作用。这些国家获得了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的特殊地位,并具有特殊表决权,即所谓的“否决权”。《宪章》起草人商定,在由15个理事国组成的安全理事会中,如果五个常任理事国中的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投了反对票,决议或决定就不能通过。 所有五个常任理事国都曾在某一时候行使过否决权。如果一常任理事国不完全赞同决议案,但不愿投反对票,它可以选择弃权,从而使决议可在获得法定九个赞成票的情况下获得通过。 A/RES/76/307 - A/RES/7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