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人壽更改要保人

註:台灣人壽未提供線上申請「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變更及通知其他參與聯盟鏈保險公司之服務,惟台灣人壽可受理保戶於其他參與聯盟鏈之保險公司申請前述項目變更完成後,再由該保公司通知台灣人壽進行後續變更作業。

(四) 申請方式

保戶於本公司「保戶的家」線上辦理地址、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變更申請時,經保戶同意及本公司審核相關資料符合變更要件及轉送條件後,由本公司透過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保險科技運用共享平台」傳送至保戶選擇之其他合作保險公司一併申請。  

以實務上來說,買保單常有2種爭議情況,一種是發現罹癌等問題後,才想辦法要多買一點保險,然後冒著之後被取消保單的方式,未在要保書上誠實告知。另外一種是,很早就買好保單,但因為離保單成就還有很長時間,繳費期間完全不在意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等到事故發生時,才發覺相關人已被變更的情形。

 

有位李姓保戶74年以自己為受益人、兒子為被保險人,向新光人壽買了一張終身壽險,含20萬元壽險保額,再附加50萬元保額、20年期的「防癌定期保險」。108年時,李姓保戶的兒子因癌症去世,李男很自然的向新光人壽申請身故保險金,結果被新光人壽駁回,追問才知道,保單的要保人早在91年時已改為兒子本人,受益人也改為兒媳婦。

 

李男因此跟新光人壽抗議說,他從未同意變更保險契約的受益人,是有人跟新光承辦人員共同冒用他的名義,提出保險契約內容的變更申請,先把要保人變更成他兒子,再用他兒子的名義,把受益人變更為他的兒媳婦,要求新光人壽給付70萬元保險金。

 

新光人壽回應李姓保戶說,當初變更申請書跟保險契約上的簽名外觀相似,且這張保單的保費是從他兒子的郵局帳戶按月扣繳,才會合理信賴是李男提出變更申請。而且防癌險部分的保障期間已在李姓保戶兒子確診罹癌前就已期滿,保險事故未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不管爭議如何,都沒有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最後雙方告上法院,並經法務部調查局鑑定結果,變更申請書上的簽名、指印都不是李男所為。法院因而依據保險法第114條規定,「受益人非經要保人之同意,或保險契約載明允許轉讓者,不得將其利益轉讓他人。」 ,認定申請書既然沒有李男的簽名,受益人的變更當然就不生效力,新光人壽應給付20萬元給李男無誤。

 新壽保單變更應備文件與相關注意事項


要保人、受益人變更


 應備文件: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保險單、要保人身分證及保單留存印鑑。


‧被保險人保單留存印鑑。


‧新要保人身分證及印鑑。


‧證明文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


‧要保人(法人)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注意事項:


‧隨時可辦理。


‧新要保人與被保險人應具有保險利益關係(直系親屬或養給關係證明文件)


‧變更要保人為公司行號,該公司行號與被保險人應有僱傭關係。


 


 保單補發、印鑑變更


 應備文件: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註明補發保單。


‧保險單、要保人身分證及保單留存印鑑或申請變更之印鑑。


‧被保險人、法定代理人身分證及申請變更之印鑑。


 注意事項:


‧隨時可辦理。


‧保單補發酌收手續費新台幣100元。


 


 縮小主契約保額


 應備文件: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解約(部份)暨累積紅利申請書。


‧保險單、要保人身分證及保單留存印鑑、被保險人保單留存印鑑。


 注意事項:


‧於保費應繳日當月份辦理。


‧縮小後保額須有10萬元以上,且不受理申請恢復原保額。


 


 加大主契約保額


 應備文件: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保險單、要保人身分證及保單留存印鑑、被保險人保單留存印鑑。


‧證明文件檢附二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


 注意事項:


‧簽單時係以標準體承保者,方可申請。


‧限保單每滿5周年或結婚、生子之週年日時申請。


‧須於保應繳費(週年)日前一個月至當月月底前提出辦理。


‧每次增加保額不得超過原簽單保額之20%


‧主契約豁免保費中、已變更為減額繳清或展期定期、繳費期滿或躉繳件、被保人年齡屆滿60歲、保費自動墊繳尚未清償、復效未滿二年等件,及部份特定險別將不受理申請。


 


 變更年期、生存保險金給付方式


 應備文件: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解約(部份)暨累積紅利申請書(變更生存金可退保單價值準備金者)


‧保險單、要保人身分證及保單留存印鑑。


 注意事項:


‧於保費應繳日當月份辦理(需補收保費件,請再提前一個月申請)


‧變更年期只可縮短不受理延長,且距新年期之滿期日需有一年以上之繳費期。


 


 減額.繳清保險、展期定期保險


 應備文件: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累積紅利申請書(無紅利可退者免填)


‧保險單、要保人身分證及保單留存印鑑。


 注意事項:


‧於保費應繳日當月份辦理。


‧有保單借款未償還、自動墊繳保費未清償,於辦理時應先還清,或同意自保單價值準備金中直接扣除再計算繳清保額及展期年限生存金。


‧附加特約應一併註銷(條款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辦理後不受理申請恢復、保單借款、縮小保額。


 


 紅利給付方式變更


 應備文件: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累積紅利申請書(原紅利給付方式為儲存生息或購買繳清保險且繳費滿一年以上有紅利者)


‧保險單、要保人身分證及保單留存印鑑。


 注意事項:


‧隨時可辦理。


‧生效日一律以週年日為準。


‧保單紅利變更請另注意參閱申請書背面所述約定事項。


 


 變更職業類別


 應備文件: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保險單、要保人身分證及保單留存印鑑、被保險人保單留存印鑑。


‧證明文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


 注意事項:


‧隨時可申請辦理。


‧變更出生年月日若年齡增加或減少,需補收或退保費。


 


 附加特約(新增、註銷、加大、縮小保額)


 應備文件:


‧須填寫保險契約復效暨附加特約變更申請書。


‧保險單、要保人、被保險人身分證及保單留存印鑑。


 注意事項:


‧隨時可辦理。


‧提前註銷可退未到期保費,有解約金者另須填寫解約暨累積紅利申請書並於保費應繳日之當月受理。


 


 防癌終身保險個人保單改家庭保單或家庭保單改個人保


 應備文件: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保險單、要保人身分證及保單留存印鑑。


 注意事項:


‧個人保單改家庭保單於保費應繳日前一個月辦理,另需填寫配偶子女告知事項。


‧家庭保單改個人保單於保費應繳日當月辦理,如可退保單價值準備金時須另填寫解約暨紅利申請書。


 


 自動墊繳權變更


 應備文件: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保險單、要保人身分證及保單留存印鑑。


 注意事項:


‧隨時可辦理。


‧變更之生效日一律以下次應繳日為基準。


‧已墊繳件一律以下次應墊繳之日為生效日。


 


 停效保單申請復效


 應備文件:


‧須填寫保險契約復效暨附加特約變更申請書。


‧保險單、要保人、被保險人身分證及保單留存印鑑。


 注意事項:


‧保險契約停止效力後,自停效日起二年內可申請復效。


‧須另填寫被保險人告知事項或補體檢或相關聲明書。


 


 契約轉換


 應備文件: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保險單、要保人、被保險人身分證及保單留存印鑑。


 注意事項:


‧保費應繳日前一個月辦理。


‧轉換後契約的投保始期及計算保險費的保險年期與原契約相同。


‧限投保或復效繳費滿一年以上有效件且轉換後契約距繳費滿期日,至少應有二年以上繳費期間。


‧原契約非以標準體承保、繳費期滿(含躉繳)件、已辦減額繳清或展期定期保險件均不予受理。


‧需補收、退保單價值準備金。


‧請另注意參閱申請書背面之約定事項。


 


 團體壽險各項內容變更


 應備文件: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及團體件變更被保險人專用申請書。


‧保險單、公司行號代表人身分證及保單留存印鑑。


‧新被保險人印鑑。


‧相關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戶籍謄本、戶口名簿或身份證影本)


‧讓渡書(公司名稱不變負責人更換)


 注意事項:


‧隨時可辦理。


‧自7991日以後之契約不接受申請更換被保險人。


‧更換被保險人如年齡不同,則應補收、退保單價值準備金差額。


‧身故受益人須為被保人之眷屬。


‧團體改個人件後,該公司行號至少須有三件以上保單,否則須一併改為個人件。


‧要保人變更或印鑑變更應整批辦理。


 


 生前給付批註


 應備文件: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保險單、要保人、被保險人身分證及保單留存印鑑。


 注意事項:


‧隨時可辦理。


‧如保險契約為定期死亡險時,不得於保險期間屆滿日前二年內申請「生前給付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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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台南崇明家族~曾春燕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