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山子分洪道是位於臺灣新北市瑞芳區的水利設施(分洪水道),以隧道方式銜接基隆河瑞芳河段與東海。其主要功能是為了避免基隆河上游在降雨量過大時造成下游地區淹水,而將基隆河部分河水以自然溢流分洪攔河堰方式導引洪水,降低基隆河水位,而洪水則透過分洪隧道經基隆山西麓於東北角的台2線76公里處排入海中。 基隆河整體治理計畫[编辑]1987年(民國76年)10月琳恩颱風帶來豪雨,造成台北市廣大地區遭受水患。臺灣省政府水利局規劃總隊重新研擬於員山子築堰分洪之可行性。臺灣省政府為積極推動基隆河治理計畫,經行政院會議指示由經濟部統合各權責單位辦理「基隆河整體治理計畫規劃工作」,經濟部水利處乃於2000年(民國89年)4月完成「基隆河整體治理計畫規劃總報告(草案)」及「基隆河整體治理方案」陳報行政院,行政院指示:「宜考量優先推動員山子分洪工程之可行性」。行政院於2000年11月舉辦「基隆河整體治理計畫」簡報會議後裁示推動員山子分洪計畫工作,並於2001年核定員山子分洪工程計畫[1],2002年編列特別預算新台幣316億餘元推動「基隆河整體治理計畫」,員山子分洪工程為計畫主體工程之一,於台北縣瑞芳鎮瑞柑新村旁施設進水口分洪結構、開鑿內徑12公尺、長度2,483.5公尺引水隧道及出水口放流設施,完成後每秒可導引1,310立方公尺水量進入東海,使基隆河自侯硐介壽橋以下河段可達200年重現期距之防洪保護標準,其執行經費計約60億元[2]。2002年6月開工,2004年台灣北部地區遭遇911豪雨、納坦颱風及南瑪都颱風,在隧道全段面未襯砌完成前,3次提前啟動應急分洪,有效降低下游洪水位之減災功能,全部工程於2005年7月竣工[2]。 在2015年9月強颱杜鵑來襲時,員山子分洪堰最高水位達66公尺,分洪量達每秒932立方公尺,分洪體積2021萬立方公尺,相當於8,100個標準游泳池水量。經濟部表示,員山子分洪道可將基隆河81%洪水分流入東海,亞洲最大分洪道「員山子分洪道」確保基隆河下游的北北基地區800萬人口倖免於水患[3]。 2017年10月12日,為自2004年竣工啟用後第40次分洪(該年度第七次分洪)。2017年為員山子分洪道自2004竣工以來年度最多次分洪紀錄,僅10月便已單月至少三次分洪,以往每年最多只有分洪四次(分別於2005、2007及2016年)。2017年10月14日當日則是史上首次於24小時內進行3次分洪[4]。 主要設施[编辑]管理中心[编辑]
攔河堰[编辑]攔河堰設置於基隆河主流瑞柑新村段,壩體高八公尺,寬三十公尺。 梳子壩[编辑]在基隆河上游設置三座梳子壩,阻擋因暴雨洪水從基隆河上游夾帶下來的大型石塊與漂流木,以保護河道下方的攔河堰設施不被破壞。 側流堰[编辑]採自然溢流的方式,讓基隆河的河水在豪大雨時,溢過河堰,導引洪水至分洪隧道。 分洪堰[编辑]為圓弧形的臥箕式堰體。堰體高3米,頂長80米,堰頂標高63米,並於堰體中央設置導流墩,其主要功能是分隔靜水池與排洪隧道,當洪水高過堰頂標高的63米時,讓洪水以自然溢流的方式漫過堰頂,流入排洪隧道內。 出水口[编辑]設置於濱海公路台2線的下方。可將自基隆河上游溢流的洪水,自此出水口排入東海,以減輕淡水河流域面臨洪災的風險。 工程數據[编辑]員山子分洪道開鑿內徑12公尺、長度2,483.5公尺(包含引水隧道及出水口放流設施),坡度為1%。於進水口河段另有興建一座高8公尺,長30公尺之攔河堰,並於其上游右側設長184公尺的側流堰,另於隧道入口前設置靜水池,以減少砂石流入隧道。出水口段則配合穿越台2線公路下方,設置漸變陡槽段及消能池與海岸保護工。消能池長達120公尺,寬35公尺,池內維持深10公尺水墊,可充分吸收水流能量,減低分洪對於海岸環境的衝擊。而當分洪量達每秒1,310立方公尺時,水流流速將達每秒17公尺,工程特別採用450kg/cm2之高爐石混凝土抵抗高速水流對於各項水工構造物之磨耗作用。 員山子分洪道自動分洪水位為63公尺,入分流堰水位水位為62.5公尺,隧道滿管水位為67.2公尺。最高可將每秒1,310立方公尺的水量引入東海。除了分洪隧道分流堰,在上游另設有三座梳狀攔河壩,以阻攔巨石與漂流木,避免流入分洪道造成損害。工程執行經費計約新台幣60億元[5][6]。 歷次著名的分洪紀錄[编辑]
其他[编辑]早於規劃前期,有資深的水利官員指出,若要達成兩百年防洪標準,其興建經費必須要達到三千億才有效[17]。 時任臺灣省政府水利處處長李鴻源在開工前認為,員山子分洪道沒有用處,但實際完工後的成果與其所述大相逕庭[18]。 2001年9月18日,納莉颱風水淹臺北城,加速中華民國政府對臺北城水患治理的重視。中華民國立法院於同年10月31日三讀通過「基隆河流域整治特別條例」,開始後來的防洪牆工程、護岸整治、堤後排水及「員山子分洪道」等計畫,由立法委員劉文雄及廖學廣領銜提案。其後,由瑞芳選區的立法委員陳朝龍等持續推動特別預算推動案[19]。 相關條目[编辑]
參考資料[编辑]
外部連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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