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單 何時寄發?

地價稅今天開徵,開徵戶數超過881萬戶、稅額新台幣937億元,隨電子、紙本稅單已陸續寄發,財政部針對地價稅「誰來繳、繳多少、何時繳」,點出3大關鍵日期,提醒民眾利用多元繳稅管道,在30日前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財政部指出,7大繳稅管道包含金融機構(郵局除外)、便利商店(限3萬元以內)、長期約定轉帳(須開徵2個月前完成申請)、自動櫃員機(ATM)轉帳、電話語音、網際網路,以及電子支付帳戶轉帳。

今年地價稅開徵戶數逾881萬戶、年增1.69%,稅額937億元、年成長3.99%,終結連5年下降趨勢,主要與今年適逢「公告地價」調漲有關。

財政部今天在臉書(Facebook)指出,每年課徵一次的地價稅,所屬期間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針對地價稅誰來繳、繳多少、何時繳,財政部點出3大關鍵日期。

首先,財政部表示, 8月31日為地價稅的納稅義務基準日,也就是說,每年8月31日當天,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上記載的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就是當年度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

第二,財政部指出,地價稅特別稅率或減免,比如自用住宅用地適用特別稅率千分之2,應該在9月22日(開徵40天前)前申請,逾期申請者,明年才適用。

據統計,民國106年至110年,申請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及減免稅案件,每年平均約44萬件,其中仍約有4萬件、即將近1成,須等到隔年才能適用租稅優惠。

第三,財政部表示,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逾期繳納者,每超過3天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0%,超過30天仍未繳納,將被強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執行。

針對民眾詢問,名下有多筆土地,為何只有一張稅單,財政部補充說明,地價稅採「總歸戶制」,每一名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的所有土地,合併計算地價總額,依法定稅率計徵地價稅,開立一張繳款書(稅單);不過,若同一人在多個縣市擁有土地,就會收到多張稅單。

項目內容電話補單專人服務:03-5225161轉422~435、或撥0話務中心或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 24小時語音補單服務:02-2745-5880線上查繳稅本局網站→「線上服務」→「網路申報」運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登入後,線上查詢並繳納稅款,一次完成。便利超商補單「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四大便利超商(7-11、全家、OK、萊爾富)之多媒體機器→查詢、列印繳費單(小白單) →超商櫃檯繳納。線上申請無自然人憑證者,網路申請補發繳款書,完成申辦後,由稅務局寄送稅單至指定投遞地址。臨櫃補單本局全功能櫃臺除上班時間服務外,提供中午不打烊。

1.各代收稅款處(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等金融機構,但不含郵局)。

2.轉帳繳納(經申請核准者,請於11月30日24時前預留存款)。

3.自動櫃員機(ATM)、電話語音或透過網際網路(paytax.nat.gov.tw)選擇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轉帳繳(除信用卡需視發卡銀行規定外,其餘均免手續費)。

4.使用已註冊健保卡、自然人憑證或行動身分認證至本局網站線上查繳稅。

5.繳納金額如為3萬元以下,可持繳款書至便利商店(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繳納。

6.利用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以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納稅款。
繳稅步驟  

地價稅單 何時寄發?

使用信用卡、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網際網路或電話語音轉帳方式繳納稅款者,不另行寄發繳納證明,如有需要,請向稽徵機關申請,或至下列管道提出申請: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電子稅務文件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online-service/e-tax-document

3.納稅義務人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內,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且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繳清稅捐者,得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規定,於規定納稅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109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同月30日截止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今(109)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請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11月1日開徵之地價稅,係徵收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地價稅額,依法以8月31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載之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並以納稅義務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之地價總額計徵,填發1張繳款書。納稅義務人對地價稅繳款書所載稅額如有疑問,或尚未收到繳款書者,請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查詢或申請補發;亦可利用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TAIWAN FidO臺灣行動身分識別認證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點選定期開徵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直接線上查繳稅款。


為利稅款繳納,財政部提供多元化繳稅管道,納稅義務人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下者,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也可透過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等方式進行繳稅。另外,選擇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者,可透過行動裝置或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即可辦理線上繳稅。各項繳稅作業細節可參閱繳款書上之繳納說明,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項下「電子申報繳稅服務」查閱。


該署提醒已辦理與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約定以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繳稅之納稅義務人,請於繳納期間截止日(今年11月30日)在帳戶內預留足額之存款,以備提兌。


該署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如受疫情影響,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得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相關規定,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財政部為協助納稅義務人辦理申請,於今年3月25日發布「稅捐稽徵機關受理納稅義務人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核原則」,相關規定、申請流程及申請書格式置於該部網站「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網址:https://www.mof.gov.tw/covid19),可自行下載運用;另亦提供各稅捐稽徵機關諮詢窗口資訊,納稅義務人可多加利用。


新聞稿聯絡人:曾科長雅萍
聯絡電話:02-23228145

發布單位:財政部賦稅署 發布日期:2020-10-21 更新日期:2020-10-21 點閱次數:8907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本縣109年地價稅繳款書已於10月23日全部寄發完畢,繳納期間為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至今仍未收到繳款書的民眾,可儘速至該局、竹東分局、當地鄉鎮市公所財政課或以電話申請補發。

該局說明,繳款書是按民眾提供的住居所或就業處所等通訊地址寄送,如果想要變更通訊住址,可以書面或電話向該局申請更改為新的投遞地址,亦可在接到繳款書後,填寫繳款書背面的地址更正欄寄回稅務局,次年度的繳款書就會按更正後的地址寄送,也可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完成申請及啟用後,將依指定之電子信箱寄發電子化稅單。

沒有收到稅單或稅單遺失的民眾,可以運用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之健保卡至財政部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https://etd.etax.nat.gov.tw)線上申請並自行列印繳款書,或直接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查詢稅款後,連結至繳稅服務網站進行繳稅。

該局為加強便民服務,方便上班族補單繳納稅款,於開徵期間實施中午不打烊(109年11月1日至109年11月30日止週一至週五12:00至13:00)、11月27日及11月30日延長辦公時間至晚上18:00,以方便民眾查詢或申請補發稅單。

      臺北市稅捐處表示,今(110)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繳款書已陸續寄發,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納稅義務人如於11月初仍未收到繳款書或遺失繳款書,可利用電話、傳真、網路等方式或透過視訊向該處或所屬分處申請補發。

      該處說明,地價稅的課稅期間為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但以8月31日土地登記簿所記載的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課徵全年的地價稅。因地價稅課徵是採總歸戶制,並以納稅義務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所有土地總歸戶後的地價總額計算稅額。因此,無論納稅義務人在臺北市有幾筆土地,都只會收到1張地價稅繳款書。

      該處提醒,民眾可利用多元e化繳稅管道繳納稅款,避免往返奔波;已辦妥約定轉帳繳納者,請於110年11月30日,於約定轉帳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以利扣款。

      該處進一步說明,為提升民眾繳稅便利性,已提供多元繳稅管道,除可持繳款書到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繳納外,也可利用下列方式繳納:

1.利用自然人/金融/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TAIWAN Fido臺灣行動身分識別,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網址:[連結]),直接線上繳稅

2.透過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服務業者之APP,以信用卡、金融卡或銀行帳戶繳納稅款。
3.使用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連結]) 繳納。
4.利用貼有「提款+轉帳+繳稅」標誌之自動櫃員機,以晶片金融卡繳納稅款。

5.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至四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OK),使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TAIWAN Fido臺灣行動身分識別,透過多媒體資訊機列印繳納單,直接到便利商店櫃檯繳納。

      上開繳稅方式,可至該處網站([連結])地價稅開徵專區查閱。

      該處特別提醒,110年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若逾期繳納,每逾2日將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至15%,請記得如期繳納。本市地價稅如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致有繳納困難者,例如依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定紓困振興或補償紓困辦法受有紓困者、被減薪、營利事業營收減少達15%、或房東任3個月減租15%以上者,都可以在繳納期間內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最長可延長12個月或分36期。

  民眾如還有其他地價稅疑問或想瞭解更多稅款的繳納方式,可透過該處網站「稅務視訊服務雲平台」:(網址:[連結]),以視訊方式就可以補發稅單或稅務諮詢;或可至該處網站(網址:[連結])地價稅開徵專區查詢,或就近向該處所屬分處洽詢,亦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該處服務電話02-23949211轉分機181、182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

地價稅單何時寄?

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於每年何時開徵(繳納期限)及課稅所屬期間各為何時?.

地價稅房屋稅何時繳?

地價稅每年開徵一次,繳納期間為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 日,課所屬期間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地價稅逾期繳稅,每超過3日按照稅額加徵1%滯納金,超過30 日還不繳稅捐稽徵機關會移送行政執行機關強制執行。

111年地價稅單何時寄出?

111年地價稅繳款書自10月21日起陸續發,利用多元管道繳好方便

地價稅稅單沒收到怎麼辦?

沒有收到稅單稅單遺失的民眾,可以運用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之健保卡至財政部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https://etd.etax.nat.gov.tw)線上申請並自行列印繳款書,或直接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查詢款後,連結至繳服務網站進行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