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第三款補助

  • 福利項目說明

    福利名稱:

    申請低收入戶資格-含改列、增列、減列及申復

    福利說明:

    一、新北市低收入戶申請條件,需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且最近一年居任國內超過183日,依據社會救助法暨其施行細則規定辦理: (一)應計算人口範圍: 依據社會救助法第5條規定,所稱家庭,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 1、配偶。 2、一親等直系血親。 3、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 4、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第一項各款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範圍: 1、尚未設有戶籍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 2、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之特定境遇單親家庭直系血親尊親屬。 3、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 4、未與單親家庭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無扶養事實,且未行使、負擔其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父或母。 5、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 6、在學領有公費。 7、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8、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9、因其他情形特殊,未履行扶養義務,致申請人生活陷於困境,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訪視評估以申請人最佳利益考量,認定以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為宜。 (二)審查標準: 1.家庭總收入分配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低於最低生活費 (111年即15,800元)。 2.全家人口之現金(含存款本金、利息)、有價證券、汽車及投資合計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80,000元。 3.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金額未超過400萬元。 二、補助內容: (一)一款低收入戶:戶內每人每月補助生活費新臺幣(以下同)12,393元。 (二)二款低收入戶:每戶每月補助生活費6,358元,另戶內未滿15歲兒童每人每月補助2,802元。 (三)三款低收入戶:戶內未滿15歲兒童每人每月補助2,802元。 (四)二、三款未滿25歲列冊之低收入戶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不含就讀空中大學、空中大學附設專科部、在職班、學分班、僅於假日上課、遠距教學、博士班、碩士班、公費安置收容及在學公費生),每人每月補助在學生活補助費6,358元(申請人需每學期將在學證明文件送至戶籍地區公所審核補助資格)。 (五)列冊低收入戶為身心障礙者,輕度者,每人每月補助5,065元、中重度以上者,每人每月補助8,836元;若為年滿65歲以上老人者,每人每月補助7,759元;同時為65歲以上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其補助款擇優領取。

    補助內容:

    1.一款低收入戶:戶內每人每月補助生活費新臺幣(以下同)12,393元 2.二款低收入戶:每戶每月補助生活費6,358元,另戶內未滿15歲兒童每人每月補助2,802元。 3.三款低收入戶:戶內未滿15歲兒童每人每月補助2,802元。 4.二、三款未滿25歲列冊之低收入戶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每人每月補助在學生活補助費6,358元(申請人需每學期將在學證明文件送至戶籍地區公所審核補助資格)。 5.列冊低收入戶為身心障礙者,輕度者,每人每月補助5,065元、中重度以上者,每人每月補助8,836元;若為年滿65歲以上老人者,每人每月補助7,759元。

    承辦單位:

    社會救助科 承辦人員:徐先生、王小姐、楊小姐、蘇先生、王小姐 連絡電話:(02)2960-3456轉5641、5645、5677、5643、5681 傳真:(02)29666556

    應備證件:

    一、全戶最近1年郵局存簿內頁明細資料。 ※(全戶係指依社會救助法第5條規定家庭應計算人口之範圍,包括申請人、配偶、一親等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二、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三、視實際需要檢附其他相關證件:包括16歲以上就讀國中(高中職、大專院校)以上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最近1個月內公立或財團法人醫院診斷書、服役(刑)證明、房屋租賃契約書、國民年金繳款單、商業保險單、股票帳戶之交易內頁及相關資金流向資料、基金帳戶對帳單及相關資金流向資料、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書全文)影本…等。 四、新北市○○區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調查表、切結書、郵局追繳同意書、委託書。 五、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各項生活扶助申復書。 六、新北市○○區公所辦理各項生活扶助申復書。 七、申請人身分證(查驗後歸還)。 八、全戶戶籍謄本。

    申請方式:

    向各區公所社會課或社會人文課提出申請。

    交付方式:

    向各區公所社會課或社會人文課提出申請,經戶籍地區公所或社會局審查後,通知申請人核定結果。

    處理期限:

    44天

    備註欄:

    繳付與否:免費申請。

    表單下載: 前往檔案下載頁面(另開新視窗)

本市低收入戶共分5類,詳述如下:(111年)

一.第0類,全戶均無收入。每人可領取18,682元生活扶助費;第三口(含)以上領14,270元。

二.第1類,全戶平均每人每月總收入大於0元,小於等於2,308元。每人可領取14,270元生活扶助費。

三.第2類,全戶平均每人每月總收入大於2,308元,小於等於8,079元。

1.全戶可領取7,370元家庭生活扶助費。

2.若家戶內有18歲以下兒童或青少年,每增加一口,該家戶增發7,770元兒童及少年生活補助費。

3.如單列一口(即戶內僅有1低收入戶輔導人口)18歲以下之兒童或少年,則僅核發兒童或少年生活補助費,不得兼領家庭生活扶助費7,370元。

四.第3類,全戶平均每人每月總收入大於8,079元,小於等於11,541元。若家戶內有18歲以下兒童或青少年,每增加一口,該家戶增發7,070元生活扶助費。

五.第4類,全戶平均每人每月總收入大於11,541元,小於等於18,682元。若家戶內有18歲以下兒童或青少年,每增加一口,該家戶增發4,370元生活扶助費。

附註:

註1:家戶內如有兒童、少年、身心障礙者或65歲以上老人,另發給兒童少年生活補助費,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或老人生活補助費。

註2:戶內同一輔導對象,若兼具老人、身心障礙者雙重身分、則低收入戶老人生活補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只能擇優領取,不得重覆。

註3:  家戶內同一輔導對象、若為身心障礙者,且同時兼具兒童少年或學生等其中一種身分,除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外,可同時領取臺灣省公告金額之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或就學生活補助費。

註4:依社會救助法或其他法令每人每月所領取政府核發之救助金額,111年度最高至25,250元為限。

低收、中低收入戶服務

生活扶助

詳細內容:

洽辦單位:

戶籍所在地區公所

服務內容:

列冊各款生活扶助一覽表

 家庭生活補助費兒童生活補助高中職以上日間部且25歲以下學生就學補助65歲以上列冊老人列冊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第一款
全家人口均無工作能力且無收入及財產。
12,218元/人 2,802元/人 6,358元/人 7,759元/人 中度以上 
8,836元/人
輕度5,065元/人
第二款
全家人口有工作能力者在總人口數三分之一以下,且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應計算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三分之二以下。
6,358元/戶 2,802元/人 6,358元/人 7,759元/人 中度以上 
8,836元/人
輕度5,065元/人
第三款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應計算人口,每人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者。
  2,802元/人 6,358元/人 7,759元/人 中度以上 
8,836元/人
輕度5,065元/人

服務對象:

低收入戶列冊一款、二款及三款。

聯絡電話:

(03)3322101轉6403、6405、6407

最後更新日期:109-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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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 第0類:
18682 元/人/月

第3口以上(含)
以上 14270 元

第一類:
14270 元/人/月

第二類:
7370 元/戶/月

第二類:
7770 元/戶/月

第三類:
7070 元/戶/月

第四類:
4370 元/戶/月

*18 歲以下兒童或青少年

第二類:
6358 元/人/月

第三類:
6358 元/人/月

第四類:
6358 元/人/月

*18 歲以上在學

新北市 第一款:
12393 元/人/月

第二款:
6358 元/戶/月

第二款:
2802 元/人/月

第三款:
2802 元/人/月

*15 歲以下

第二款:
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6358 元/人/月

*高中職以上在學

桃園市 第一款:
12831 元/人/月

第二款:
6358 元/戶/月

第二款:
2802 元/人/月

第三款:
2802 元/人/月

*15 歲以下

第二款:
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6358 元/人/月

*高中職以上在學

宜蘭縣 第一款:
11040 元/人/月

第二款:
6358 元/戶/月

第二款:
2802 元/人/月

第三款:
2802 元/人/月

*15 歲以下

第二款:
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6358 元/人/月

*高中職以上在學

基隆市 第一款:
11040 元/人/月

第二款:
6358 元/戶/月

第二款:
2802 元/人/月

第三款:
2802 元/人/月

*15 歲以下

第二款:
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6358 元/人/月

*高中職以上在學

新竹縣 第一款:
11040 元/人/月

第二款:
6358 元/戶/月

第二款:
2802 元/人/月

第三款:
2802 元/人/月

*15 歲以下

第二款:
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6358 元/人/月

*高中職以上在學

新竹市 第一款:
11040 元/人/月

第二款:
6358 元/戶/月

第二款:
2802 元/人/月

第三款:
2802 元/人/月

*15 歲以下

第二款:
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6358 元/人/月

*高中職以上在學

苗栗縣 第一款:
11040 元/人/月

第二款:
6358 元/戶/月

第二款:
2802 元/人/月

第三款:
2802 元/人/月

*15 歲以下

第二款:
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6358 元/人/月

*高中職以上在學

台中市 第一款:
11103 元/人/月

第二款:
6358 元/戶/月

第二款:
2802 元/人/月

第三款:
2802 元/人/月

*16 歲以下

第二款:
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6358 元/人/月

*高中職以上在學

彰化縣 第一款:
11040 元/人/月

第二款:
6358 元/戶/月

第二款:
2802 元/人/月

第三款:
2802 元/人/月

*15 歲以下

第二款:
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6358 元/人/月

*高中職以上在學

雲林縣 第一款:
11040 元/人/月

第二款:
6358 元/戶/月

第二款:
2802 元/人/月

第三款:
2802 元/人/月

*15 歲以下

第二款:
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6358 元/人/月

*高中職以上在學

嘉義縣 第一款:
11040 元/人/月

第二款:
6358 元/戶/月

第二款:
2802 元/人/月

第三款:
2802 元/人/月

*15 歲以下

第二款:
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6358 元/人/月

*高中職以上在學

嘉義市 第一款:
11040 元/人/月

第二款:
6358 元/戶/月

第二款:
2802 元/人/月

第三款:
2802 元/人/月

*15 歲以下

第二款:
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6358 元/人/月

*高中職以上在學

台南市 第一款:
11103 元/人/月

第二款:
6358 元/戶/月

第二款:
2802 元/人/月

第三款:
2802 元/人/月

*15 歲以下

第二款:
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6358 元/人/月

*高中職以上在學

高雄市 第一類:
12831 元/人/月

第二類:
6358 元/戶/月

第二類:
2802 元/人/月

第三類:
2802 元/人/月

第四類:
2802 元/人/月

*15 歲以下

第二類:
6358 元/戶/月
第三類:
6358 元/戶/月
第四類:
6358 元/戶/月

*高中職以上在學

屏東縣 第一款:
11040 元/人/月

第二款:
6358 元/戶/月

第二款:
2802 元/人/月

第三款:
2802 元/人/月

*15 歲以下

第二款:
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6358 元/人/月

*高中職以上在學

台東縣 第一款:
11040 元/人/月

第二款:
6358 元/戶/月

第二款:
2802 元/人/月

第三款:
2802 元/人/月

*15 歲以下

第二款:
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6358 元/人/月

*高中職以上在學

花蓮縣 第一款:
11040 元/人/月

第二款:
6358 元/戶/月

第二款:
2802 元/人/月

第三款:
2802 元/人/月

*15 歲以下

第二款:
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6358 元/人/月

*高中職以上在學

金門縣 第一款:
8190 元/人/月

第3口以上(含)
以上 6358 元

第二款:
6358 元/戶/月

第二、第三款:
國中(小)就學生活扶助 2155
元/人/月 第二款:
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6358 元/人/月

*高中職以上在學

連江縣 第一款:
8190 元/人/月

第3口以上(含)
以上 6358 元

第二款:
6358 元/戶/月

第二、第三款:
國中(小)就學生活扶助 2155
元/人/月。 第二款:
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6358 元/人/月

*高中職以上在學

澎湖縣 第一款:
11040 元/人/月

第二款:
6358 元/戶/月

第二款:
2802 元/人/月

第三款:
2802 元/人/月

*15 歲以下

第二款:
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6358 元/人/月

*高中職以上在學

低收入戶第三款有什麼補助?

第3類,全平均每人每月總收入大於8,079元,小於等於11,541元。 若家18歲以下兒童或青少年,每增加一口,該家增發7,070元生活扶助費。

低收入戶有補助嗎?

答:100年7月1日起實施的社會救助法修正新制,新增中低收入戶的相關福利,包括減免學雜費、補助健保自付保費50%,以及提供特殊項目救助服務等措施,並不會重複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的情形發生;但如果相同性質的補助,民眾可以擇優領取其一。

低收入戶一個月補助多少錢?

生活津貼-符合一款扶助補助人口每人每月補助11,103元;二款扶助,每月補助6,358元。 學生生活津貼-未滿16歲兒童少年每月補助2,802元,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每月補助6,358元。 (二,三款)

低收入戶可以領多少錢?

二、補助內容: (一)一款低收入戶內每人每月補助生活費新臺幣(以下同)12,393元。 (二)二款低收入戶:每每月補助生活費6,358元,另內未滿15歲兒童每人每月補助2,802元。 (三)三款低收入戶內未滿15歲兒童每人每月補助2,8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