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低收入戶共分5類,詳述如下:(111年) 一.第0類,全戶均無收入。每人可領取18,682元生活扶助費;第三口(含)以上領14,270元。 二.第1類,全戶平均每人每月總收入大於0元,小於等於2,308元。每人可領取14,270元生活扶助費。 三.第2類,全戶平均每人每月總收入大於2,308元,小於等於8,079元。 1.全戶可領取7,370元家庭生活扶助費。 2.若家戶內有18歲以下兒童或青少年,每增加一口,該家戶增發7,770元兒童及少年生活補助費。 3.如單列一口(即戶內僅有1低收入戶輔導人口)18歲以下之兒童或少年,則僅核發兒童或少年生活補助費,不得兼領家庭生活扶助費7,370元。 四.第3類,全戶平均每人每月總收入大於8,079元,小於等於11,541元。若家戶內有18歲以下兒童或青少年,每增加一口,該家戶增發7,070元生活扶助費。 五.第4類,全戶平均每人每月總收入大於11,541元,小於等於18,682元。若家戶內有18歲以下兒童或青少年,每增加一口,該家戶增發4,370元生活扶助費。 附註: 註1:家戶內如有兒童、少年、身心障礙者或65歲以上老人,另發給兒童少年生活補助費,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或老人生活補助費。 註2:戶內同一輔導對象,若兼具老人、身心障礙者雙重身分、則低收入戶老人生活補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只能擇優領取,不得重覆。 註3: 家戶內同一輔導對象、若為身心障礙者,且同時兼具兒童少年或學生等其中一種身分,除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外,可同時領取臺灣省公告金額之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或就學生活補助費。 註4:依社會救助法或其他法令每人每月所領取政府核發之救助金額,111年度最高至25,250元為限。 低收、中低收入戶服務生活扶助 詳細內容: 洽辦單位: 戶籍所在地區公所 服務內容: 列冊各款生活扶助一覽表
服務對象: 低收入戶列冊一款、二款及三款。 聯絡電話: (03)3322101轉6403、6405、6407 最後更新日期:109-03-03 瀏覽人次:195018 人 台北市
第0類: 第3口以上(含) 第一類: 第二類: 7770 元/戶/月 第三類: 第四類: *18 歲以下兒童或青少年 第二類:6358 元/人/月 第三類: 第四類: *18 歲以上在學 新北市 第一款:12393 元/人/月 第二款: 2802 元/人/月 第三款: *15 歲以下 第二款: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高中職以上在學 桃園市 第一款:12831 元/人/月 第二款: 2802 元/人/月 第三款: *15 歲以下 第二款: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高中職以上在學 宜蘭縣 第一款:11040 元/人/月 第二款: 2802 元/人/月 第三款: *15 歲以下 第二款: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高中職以上在學 基隆市 第一款:11040 元/人/月 第二款: 2802 元/人/月 第三款: *15 歲以下 第二款: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高中職以上在學 新竹縣 第一款:11040 元/人/月 第二款: 2802 元/人/月 第三款: *15 歲以下 第二款: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高中職以上在學 新竹市 第一款:11040 元/人/月 第二款: 2802 元/人/月 第三款: *15 歲以下 第二款: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高中職以上在學 苗栗縣 第一款:11040 元/人/月 第二款: 2802 元/人/月 第三款: *15 歲以下 第二款: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高中職以上在學 台中市 第一款:11103 元/人/月 第二款: 2802 元/人/月 第三款: *16 歲以下 第二款: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高中職以上在學 彰化縣 第一款:11040 元/人/月 第二款: 2802 元/人/月 第三款: *15 歲以下 第二款: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高中職以上在學 雲林縣 第一款:11040 元/人/月 第二款: 2802 元/人/月 第三款: *15 歲以下 第二款: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高中職以上在學 嘉義縣 第一款:11040 元/人/月 第二款: 2802 元/人/月 第三款: *15 歲以下 第二款: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高中職以上在學 嘉義市 第一款:11040 元/人/月 第二款: 2802 元/人/月 第三款: *15 歲以下 第二款: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高中職以上在學 台南市 第一款:11103 元/人/月 第二款: 2802 元/人/月 第三款: *15 歲以下 第二款: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高中職以上在學 高雄市 第一類:12831 元/人/月 第二類: 2802 元/人/月 第三類: 第四類: *15 歲以下 第二類:6358 元/戶/月 第三類: 6358 元/戶/月 第四類: 6358 元/戶/月 *高中職以上在學 屏東縣 第一款:11040 元/人/月 第二款: 2802 元/人/月 第三款: *15 歲以下 第二款: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高中職以上在學 台東縣 第一款:11040 元/人/月 第二款: 2802 元/人/月 第三款: *15 歲以下 第二款: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高中職以上在學 花蓮縣 第一款:11040 元/人/月 第二款: 2802 元/人/月 第三款: *15 歲以下 第二款: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高中職以上在學 金門縣 第一款:8190 元/人/月 第3口以上(含) 第二款: 國中(小)就學生活扶助 2155 元/人/月 第二款: 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高中職以上在學 連江縣 第一款:8190 元/人/月 第3口以上(含) 第二款: 國中(小)就學生活扶助 2155 元/人/月。 第二款: 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高中職以上在學 澎湖縣 第一款:11040 元/人/月 第二款: 2802 元/人/月 第三款: *15 歲以下 第二款:6358 元/人/月 第三款: *高中職以上在學 低收入戶第三款有什麼補助?第3類,全戶平均每人每月總收入大於8,079元,小於等於11,541元。 若家戶內有18歲以下兒童或青少年,每增加一口,該家戶增發7,070元生活扶助費。
低收入戶有補助嗎?答:100年7月1日起實施的社會救助法修正新制,新增中低收入戶的相關福利,包括減免學雜費、補助健保自付保費50%,以及提供特殊項目救助服務等措施,並不會有重複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的情形發生;但如果有相同性質的補助,民眾可以擇優領取其一。
低收入戶一個月補助多少錢?生活津貼-符合一款扶助戶,戶內補助人口每人每月補助11,103元;二款扶助戶,每戶每月補助6,358元。 學生生活津貼-未滿16歲兒童少年每月補助2,802元,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每月補助6,358元。 (二,三款)
低收入戶可以領多少錢?二、補助內容: (一)一款低收入戶:戶內每人每月補助生活費新臺幣(以下同)12,393元。 (二)二款低收入戶:每戶每月補助生活費6,358元,另戶內未滿15歲兒童每人每月補助2,802元。 (三)三款低收入戶:戶內未滿15歲兒童每人每月補助2,80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