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運動的興起是因為原住民知識青年的投入開始要求正名與自治請問:原住民運動的年代與背景為何

原住民運動

臺灣原住民為爭取身分認同、權益保障而發起的自覺運動。在1980年代臺灣民主化、本土化的社會運動風潮中,以1984年成立的「臺灣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簡稱原權會)為中心,動員南島語系原住民諸族人民參與的一系列跨族群、跨階級、跨城鄉、多重訴求的社會抗爭,強力衝擊當時的黨國威權支配政經體制與漢人中心主義優勢社會文化,並對原住民身分地位與自我認同、國家的族群與文化政策、臺灣社會文化意識產生深遠影響。
原權會起源自1983年原住民知識青年創辦的《高山青》雜誌,以及與臺灣基督長老教會關係密切的「黨外編輯作家聯誼會」之網絡與推動,原權會發起抗爭的主要動力來自「山胞社會問題」,亦即原住民社會經濟破產與文化語言斷裂的生存危機,結構性的背景則是對國民政府延續日治時期不當的政治、經濟與社會文化政策的反彈。
1983-1996年間,原住民運動的重大抗爭事件有:(一)破除吳鳳神話;(二)正名、自治與憲法條款;(三)反蘭嶼核廢料;(四)還我土地運動;(五)反興建瑪家水庫;(六)反亞泥、還土地等。另外海山礦災事件義演、湯英伸(「槍下留人」)事件、反人口(「雛妓」)販賣、東埔挖墳事件、獨立臺灣會事件、反集會遊行法等,都引發社會各界的矚目與回應。
抗爭運動之外,1988年的「臺灣原住民族權利宣言」,是原權會歷年具體訴求的核心;「臺灣原住民族還我土地運動聯盟」推動的還我土地運動,主要的3次動員有數千名各族原住民至臺北遊行抗議,是規模與影響極大的抗爭活動;反人口販賣、湯英伸事件等則獲得眾多社團與文化界、學術界人士的積極參與。
1989、1990年相繼創辦的《原報》、《獵人文化》等刊物,與1988年成立的「彩虹婦女事工中心」、1996年成立的「臺灣原住民族部落聯盟」等團體,以及為數眾多的部落、社區組織,使原住民族運動全面而深入。運動過程的巨大衝擊,也引起相關團體的關切,比較顯著的有中國國民黨社工會介入原權會運作的「導正專案」,以及「山地鄉平地人民權益協進會」運作反制還我土地運動。
原住民運動的重大成果包括:增編原住民保留地、成立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憲法增修條款、原住民電視臺等,以及後來的各種原住民族正名、身分、母語、就業、經濟等立法保障,間接但更為重要的成果是原住民族集體身分認同的確立、原住民個人權益與地位的保障,以及臺灣多元族群關係與意識的建立。
撰稿者:張人傑
最後修訂日期:98年09月24日
參考資料:
1 夷將‧拔路兒主編。2008。《臺灣原住民族運動史料彙編》。臺北:國史館。
2 蔡明哲等著。2001。《臺灣原住民史:都市原住民史篇》。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3 張茂桂。1989。《社會運動與政治轉化》。臺北:張榮發基金會國家政策研究資料中心。


原住民運動的興起,是因為原住民知識青年的投入,開始要求「正名」與「自治」。請問:原住民運動的年代與背景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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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960年代,臺灣經濟起飛
  2. 1970年代,社會運動興起
  3. 1980年代,臺灣逐步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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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原住民族日」之由來與意義

行政院105年7月27日院臺原字第1050171747號函核定

一、從「番」到「高砂」到「山胞」到「原住民族」
        原住民族是臺灣原來的主人,但自四百餘年前,受到外來政權輪番的統治,並被賦予不同的名稱,例如清朝時期,稱原住民為「番」,其中被政府統治同化者稱為「熟番」,未被統治同化者稱為「生番」;日治時期,稱原住民為「蕃」或「高砂」,國民政府則稱為「山胞」。這些名詞均帶有濃厚的歧視涵義,是被汙名化的符號,而且,都是統治者自行決定的稱呼,原住民族沒有決定自我名稱的權利。
        1984年起,即有人主張將山胞正名為「原住民族」,同年1984年12月29日,一群原住民知識分子成立第一個抗爭團體,即以「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為名,希望藉著這個原住民自己決定的名稱,作為自我認同及擺脫汙名的起點,進而要求社會接受原住民族才是這塊土地上的主人,同時拒絕被殖民統治。而後,更於1987年發布「台灣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宣示原住民族的地位與權利。
        正名的主張在原住民族內部凝聚高度的共識,並成為原住民族憲法運動的核心議題。1991年4月15日,國民大會進行第一次修憲時,原住民族發動第一次正名抗爭運動,強烈地展現出原住民族「正名為台灣主人」之集體意志,惟該次修憲繼續採用山胞舊稱,正名未能成功;1992年5月第二次修憲,原住民族再度發動抗爭,但仍功虧一簣。
二、「原住民族」正名成功之日定為原住民族日
       
原住民族正名運動激發出原住民族強烈之自我認同,1994年3月8日民進黨憲改小組決議將「原住民族正名與自治」列為憲改議題之一,4月10日李前總統登輝參加文建會在屏東舉辦的「原住民文化會議」,首次以國家元首的身分採用「原住民」的稱呼,此一舉動促使國民黨修憲策劃小組於4月14日決定將「山胞正名為原住民」案,列入該黨修憲條文草案。6月23日,在原權會等37個團體的號召下,來自全島的原住民族代表及各界聲援人士逾三千人辦理「正名權、土地權、自治權」入憲大遊行,7月1日,李前總統主動接見臺灣原住民族憲法運動聯盟代表,具體承諾將憲法中的「山胞」修正為「原住民」。
        在原住民族憲法運動的抗爭,以及各界的支持下,國民大會於1994年7月28日三讀通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其第9條第7項規定:「國家對於自由地區原住民之地位及政治參與,應予保障;對其教育文化、社會福利及經濟事業,應予扶助並促其發展。」,增修條文於1994年8月1日經總統公布施行,回應原住民族10年來的訴求,正式將沿用40餘年之「山胞」正名為「原住民」。其後,並於1997年第四次修憲時,進一步將具有集體權屬性的「原住民族」入憲。
        為了紀念這一段歷史,行政院在2005年6月15日召開第2944次院會時,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明定每年8月1日為「原住民族日」,同年的7月31日,首度在新莊體育場舉辦原住民族日活動,陳前總統水扁蒞臨致詞時,正式宣布8月1日為原住民族日,並指出:「將山胞正名為原住民,不但讓這塊土地上的人民正視原住民在台灣歷史上的正確地位,也歸還給原住民族原本應有的尊嚴。紀念日及節日具有民俗傳承、國家歷史發展之莊嚴意義,將8月1日訂為原住民族日,是因為我們深刻體會到原住民族正名對我們國家正常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三、原住民族日的意義   
        以原住民入憲之日作為原住民族日,有三個重要的涵義。首先,「原住民族」是自己決定的稱呼,而不是他者所賦予,使用自我決定的名稱,是族群主體意識的建構,也象徵自尊的重建及社會正當地位的追求,以及擺脫殖民統治的堅定意志。並且透過「原住民族」此一稱呼所強調的與臺灣原初的聯繫,彰顯原住民族是臺灣原來的主人,以及原住民族在臺灣的特殊地位。
        其次,回顧正名運動的歷程,原住民族所爭取的,不僅是「名稱」的自我決定權,也包括自治及土地等核心的固有權利。簡言之,原住民族在與外來者接觸以前,依其各自的習俗及規範,對其生存領域施行的治理,換言之,原住民族對其生活領域擁有固有的主權,此主權表現為原住民族對於其生活領域內之人、事、物所擁有之整體的、排他的、不受他律的統治權力。然而,在與外來者接觸後,原住民族從主權者,而成為被客體對待的他者,客體意味著是被描述、被決定及被宰制的對象,原住民族最初是作為被發現的客體出現在歷史舞臺上,之後逐漸成為被侵略的客體,如今,則淪為被保護的客體。從正名運動到原住民族日,也象徵肯認原住民族作為國內、國際法之權利主體地位,就國內法而言,原住民族享有憲法所賦予的平等權,以及2005年制定的原住民族基本法所規定之自治、土地、語言、文化等集體權的權利主體;就國際法而言,原住民族無論是集體或個人,均享有國際人權法的權利,並且享有2007年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所宣示的自決、自治、土地、財產、文化、補償等權利。
        最後,原住民族日提醒我們,臺灣有其綿長久遠的歷史,至少六千年前,原住民族就已經在臺灣,並發展出多元而獨特的文化,因此原住民族日不僅是紀念原住民族正名的歷程,也要回顧臺灣數千年的歷史,以及原住民族長期以來對於臺灣的貢獻,深刻體認我國是多元族群共存共榮的國家,並期盼國人都能尊重並分享優美的原住民族文化。
四、展望未來,深化正名涵義
        邁向民族自治過去二十幾年,透過正名憲法運動,原住民族努力爭取「正名、自治、土地」等權利,1994年已達到「使用自我決定的名稱」的目標,卻還沒有完成實施民族自治及保障土地權的願景。展望未來,將在恢復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基礎上,逐步落實穩健、而且實質的原住民族自治,讓原住民族可以從四百年來「被決定」的客體,重新恢復成為「自己做決定」的主體,恢復原住民族作為臺灣原來的主人的地位與尊嚴。
        正名運動的歷史,是臺灣社會共享的珍貴資產,它不斷提醒我們,多元文化與族群平等是如何得來不易。因此,原住民族日不只是原住民族的慶祝活動,更是全民共享的、最重要的「國家紀念日」。

最後更新日期:11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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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正名運動有哪些成效?

原住民運動的重大成果包括:增編原住民保留地、成立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憲法增修條款、原住民電視臺等,以及後來的各種住民族正名、身分、母語、就業、經濟等立法保障,間接但更為重要的成果是住民族集體身分認同的確立、原住民個人權益與地位的保障,以及臺灣多元族群關係與意識的建立。

原住民為何要正名?

1984年起,即有人主張將山胞正名為「住民族」,同年1984年12月29日,一群原住民知識分子成立第一個抗爭團體,即以「住民族權利促進會」為名,希望藉著這個原住民自己決定的名稱,作為自我認同及擺脫汙名的起點,進而要求社會接受住民族才是這塊土地上的主人,同時拒絕被殖民統治。

原住民什麼時候正名?

最新消息 住民族日係紀念住民族藉由正名運動,以「原住民」取代「山胞」的稱呼,並歷經10年的抗爭,終於在1994年8月1日,將「原住民」的稱呼正式納入憲法,1997年將「原住民」再正名為具有集體權概念的「住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