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追訴期多久?

追訴期係指,犯罪發生後,基於法律規定,因一定期間之經過,不提起公訴或自訴,則對於該犯罪行為人不可以開啟偵查程序,亦即檢察官已經不得提起公訴,被害人也不可以提起自訴,犯罪行為人將免於受到追訴處罰之風險。

刑法第八十條規定,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
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
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
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
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
詐欺罪章包括詐欺取財罪、詐欺得利罪、收費設備詐騙罪、自動付款設備詐騙罪、電腦詐騙罪、常業詐欺罪、準詐欺取財罪,及準詐欺得利罪,上述各罪法定刑罰高低各有不同,故其追訴期間亦有不同,除了收費設備詐欺罪追訴期為五年外,其他之罪都是二十年。
追訴期間應從何時為起算點?依刑法第八十條第二項規定,自犯罪成立之日開始起算,但犯罪行為有連續或是繼續之狀態,就從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不一樣的詐欺罪,不一樣的追訴期

民眾提到的詐欺罪,以及刑法上列舉的詐欺罪名其實是不太一樣的概念,一般民眾想到的詐欺罪,是指刑法339的《普通詐欺罪》,不過仔細看看法條列舉,可以知道刑法第三十二章都是在講詐欺背信與重利,所以嚴格來說339~345都是詐欺罪相關的法條。
三十二章的各詐欺罪名刑期各有不同,所以追訴期也有所不同。
依照刑法80條規定:
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
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
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
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
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
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
之日起算。
所以「普通詐欺罪」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再依照80條的規定,本刑三年以上的追訴期為20年,所以一般詐欺罪的追訴期可是長得好,逃得了一時,逃不了一世!!
此外,立達徵信社也要提醒大家「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所以如果是連續犯,可不是從第一次犯罪就開始算,如果該詐騙者一騙騙三年,要從最後一票開始算20年,沒有那麼輕鬆讓他們脫罪的可能!!

詐欺追訴期多久?

現實中的詐欺通緝犯,一躲躲了18年多

現實中詐欺犯真的會一躲躲個十幾年嗎?答案是…真的有,某名李姓男子在18年前因詐欺案被判刑,不過他並未入監服刑,就這樣躲了18年多,到2017年的9月追訴期滿,本來以為就這樣能逍遙法外,沒想到跟太太出團出去玩時,因為要驗證身分而露餡,被逮捕時還非常不敢置信…18多年的案子警方竟然還記得?
所以詐欺罪追訴期不是放著好看,隔了幾年警方就淡忘。現實中的詐欺犯警方真的會建檔找人。
況且,該名詐欺犯入監搞不好關不到一年,出來好好做人,也勝過這18年以來提心吊膽的生活呢!!

詐欺追訴期多久?

詐欺罪是什麼?法條與構成要件有哪些?詐欺是公訴罪嗎?讓律師用3分鐘為你解析詐欺罪定義,了解詐欺罪追訴期多長、罰責多重、要關多久,以及詐欺罪的提告流程,如果還有問題,文末也提供免費法律諮詢。

目錄
  • 一、什麼是詐欺罪?
  • 二、詐欺公訴還是自訴?
  • 三、詐欺罪如何提告?

一、什麼是詐欺罪?


為了保護民眾財產安全,不因有心人故意使用惡意手法欺騙而受到損害,刑法特別於第339條至341條進行詐欺罪規範。

先來聊聊詐欺罪的相關法源。

(一) 詐欺罪定義

因應詐欺的手法、程度、造成的損害狀況,詐欺罪在法律上又分為不同層級:

  • 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2項之未遂犯罰之。

  • 第339-1條(收費設備詐欺):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2項之未遂犯罰之。

  • 第339-2條(自動付款設備詐欺):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2項之未遂犯罰之。

  • 第339-3條(電腦設備詐欺):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製作財產權之得喪、變更紀錄,而取得他人之財產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70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2項之未遂犯罰之。

  • 第339-4條(加重詐欺罪): 犯第339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1)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2)3人以上共同犯之。(3)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 第341條(準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乘未滿18歲人之知慮淺薄,或乘人精神障礙、心智缺陷而致其辨識能力顯有不足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使之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2項之未遂犯罰之。

★簡單來說:

  • 詐欺罪可以簡易拆成「普通詐欺罪、加重詐欺罪、準詐欺罪」3種。
  • 普通詐欺罪中因應「手法」的不同(直接交付、從收費設備領取、從自動付款設備領取、透過偽製財產權得到財產),有不同罰責。
  • 普通詐欺罪中,因詐欺取得他人財產稱「詐欺取財罪」;因詐欺而獲得其他利益稱「詐欺得利罪」。
  • 冒用公務人員、集體犯罪、用媒體散布公眾的犯罪都罪加一等,屬於加重詐欺
  • 詐欺對象是未滿18歲、精神障礙、心智缺陷等辨識能力不足,屬於「準詐欺罪」。
  • 上述這些詐欺罪連「未遂犯」都會面臨刑罰。

(二) 詐欺罪構成要件

發現某人說謊騙你,就表示自己被詐欺?

不不不!詐欺罪要成立,必須得包含客觀上與主觀上的幾個條件才行:

★客觀上

  1. 有施用詐術的詐欺行為: 確實有發生「受害者因為加害者刻意的詐術與行為(例如:捏造、虛構事件傳遞與事實不符的資訊),產生錯誤的判斷與行動,造成財產上的損害」。
  2. 被害人被誤導而進行錯誤的財產處理: 被害者必須因為加害者的錯誤資訊而有錯誤的概念,進而做出錯誤的財產處理行動。
  3. 被害人或第三人損失的財物必須與加害人取得的財物有關聯: 受到詐欺的被害者,做出的行為導致自己或第三人的財產受到損失,而且這個損失,必須要跟詐欺加害人取得的財物或利益呈現直接關係。

★主觀上

  1. 有不法意圖: 加害人有意圖要透過詐術謀取他人的財物或從中獲得利益。
  2. 心態故意: 明知道這樣會損害他人權益而犯法,但仍因為自己有所圖而故意去做。

詐欺追訴期多久?

如果還是沒有辦法自行判斷對方是不是詐欺行為,下列整理出常見的詐欺罪案例與手法給你參考,下回遇到這些事情時,記得提高警覺。

  • 投資借貸: 謊稱某項投資或借貸行為可從中獲取暴利。
  • 中獎通知: 用電話、簡訊、社群軟體通知活動中獎,要領獎必須要先匯保證金。
  • 網購問題: 謊稱網購訂單處理錯誤,要趕緊轉帳匯錢取消等。
  • 求職陷阱: 有手機在家就能輕鬆工作,需要先繳交學費或是押金證明。
  • 租屋詐騙: 看房前要先匯訂金或保證金。
  • 假冒公務員: 用假身分取得信任,教唆匯款轉帳。
  • 隨機詐騙: 假結婚真詐財、假宗教之名詐騙斂財等。

(三) 詐欺罪關多久?

根據法條,不同程度的詐欺罪會有相對應的坐牢時間及罰金,由重至輕整理如下:

  1. 第339-4條(加重詐欺罪): 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2. 第339-3條(電腦設備詐欺): 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70萬元以下罰金。
  3. 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 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4. 第341條(準詐欺罪): 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5. 第339-2條(自動付款設備詐欺): 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6. 第339-1條(收費設備詐欺): 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

實際上詐欺罪罰責輕重會取決於不同狀況,由法官斟酌判定,例如詐欺罪初犯可能刑期就會比較輕,但律師提醒千萬不要以身試法,留下案底可不是好玩的事。

二、詐欺公訴還是自訴?

詐欺是公訴罪嗎?被詐欺的對象是我,我有權提告,所以是詐欺罪告訴乃論才對吧?

NO~詐欺告訴乃論這個是錯誤的觀念,在刑法上,詐欺罪是「非」告訴乃論,也就是大家俗稱的「詐欺罪公訴」,除了個人可以提告之外,檢察官也可以主動展開調查(即使原告撤告或選擇原諒不追究,檢察官還是有偵辦權),偵查後會有下列3種結果:

  1. 不起訴
  2. 緩起訴
  3. 提起詐欺公訴

雖然獲取被害人原諒未必就沒事,但律師建議被告盡可能與受害者達成詐欺罪和解,當檢察官知道這件案子已經和解,當事人不追究,加上被告態度良好,有補償意願,就比較容易做出緩起訴處分。

三、詐欺罪如何提告?

如果發現自己被詐欺,想要請司法協助還公道,那詐欺罪如何成立?

  1. 最方便的方式:到警局報案(方便但是耗時)

去警察局報案 →資料整理後給檢察署 →檢察署針對案件進行偵辦 →確認被告有犯罪嫌疑,檢察官起訴 →法院審理與最終判決。

  1. 另一種:直接向檢察署提告(相較警局報案快速,但自己寫狀門檻比較高)

寫狀向檢察署提告 →檢察署偵辦案件 →確認被告有犯罪嫌疑,檢察官起訴 →法院審理與最終判決。

  1. 最快的方式:自訴(快速但自己寫狀、答辯,門檻最高,建議可以直接找律師)

自己寫狀直接向法院提告 →開庭進行答辯(沒有檢察官參與)→法院審理與最終判決。

(一) 詐欺罪追訴期

追訴期是指「加害人犯罪後,當事件經過某個時間點後,就不能針對此事提出個人告訴或檢察官公訴」。

至於詐欺罪的追訴期多久呢?

依照刑法第80條計算方式,詐欺罪的追訴期如下:

  1. 加重詐欺罪: 20年
  2. 電腦設備詐欺: 20年
  3. 普通詐欺罪: 20年
  4. 準詐欺罪: 20年
  5. 自動付款設備詐欺: 10年
  6. 收費設備詐欺: 5年

詐欺追訴期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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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期怎麼算?

追訴的計算,原則上以犯罪成立的當下起算,但若犯罪行為有繼續的狀態,例如犯刑法第302條剝奪行動自由罪,則自侵害開始,犯罪行為即持續進行,至解放之時才行為結束,這種繼續犯的類型則以行為終了時起算(刑法第80條第2項)。 而時效會因檢察官的起訴或犯罪者逃亡遭通緝而停止(刑法第83條第1項)。

詐欺未遂判多久?

就是「詐欺未遂」。 如果詐騙集團以「自己沒騙到」做理由,立達 徵信社 只能說… 很遺憾,刑法339條已經明文規定: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追溯期多久?

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 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 但發生死亡結果者,不在此限。 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

被通緝要躲多久?

例如,犯殺人罪的人如果起訴後遭 通緝,則從犯罪開始,必須逃過三十七年半以上,才有免受判刑的可能。 另外,還有一種叫做「行刑時效」,也就是說犯罪經裁判確定後,如果經過 一定時間不執行,那麼國家對於行為人的行刑權也會因而消滅。 根據刑法規定, 宣告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行刑權經過四十年未執行而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