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汽車駕照 沒 機車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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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2年04月28日

上次更新日期:2022年06月23日

報時光UDNtime 在Facebook上關於有汽車駕照騎機車罰多少的文章與內容

【1973:臺北.街頭.雨】 #聊聊你心中的臺北

黃燈亮起,你倉皇地奔過馬路。

中華路與衡陽路口的車輛擠成一塊,鳴笛聲不斷,兼有駕駛人探出車窗叫罵,你看著半濕的鞋和濺到髒汙的裙襬,深深地歎了口氣。

臺北是座潮濕的城市,你怎麼會忘記?

五光十色的霓虹,造型各異的招牌,彎彎繞繞的巷弄和混亂的交通,47年前的臺北彷彿就在眼前。那不是錢櫃KTV是建新百貨和新聲戲院,中華商場就在對街,一旁傳來火車駛過的聲音,是還未地下化的鐵路,西門少了灰灰紅紅的人行地磚,卻更加熱鬧擁擠,很多東西變了,可行走在這裡時你還是感覺一樣。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臺北,它就在那裡,不來不去,怎麼可能會忘記?

#天還是天雨還是雨
#只是多了一個冬季
#報時光UDNtime

日期:1973/3/12
圖說:台北市交通混亂情形。
攝影:高鍵助

歷史新聞

【1973-03-12/聯合報/07版/】

橫衝直撞‧製造噪音
違規違警‧花樣翻新
外賓同聲詬病北市交通太亂
加強行的安全培養良好習慣

【本報記者╱安強專訪】台北市交通的紊亂,可以說「聞名遐邇」,常聽許多華僑或外國觀光客說,此地風景美麗,氣候適宜,人情味濃,社會繁榮,進步而安寧,樣樣令人滿意,但唯有一樣不敢恭維,那便是文通秩序一塌糊塗。
仔細想一想,別人所說的一點不錯,本市交通的混亂,確實到了嚴重階段,如果不趕快設法改善,以後的狀況將日趨惡化。
久居本市的民眾,雖覺得馬路上的交通正日漸擁擠,然而在心理上,由於已司空見慣,故並不會大驚小怪,乍從其他縣市或國外來的人士,就會感到交通問題的嚴重,視交通為畏途,走出門後,使他們提心吊膽,十分緊張。
不久前,台北市長張豐緒,陪同關島地方的幾位官員,乘車逛台北市區,坐在張市長身邊的外賓,看到亂糟糟的交通情形,十分緊張,弄得張市長陪伴在旁,很是尷尬。
還有些在外國駕駛汽車有十幾廿年經驗的人,在台北市則表示不敢開車了,因為儘管自己坐在車裏,卻怎麼也不能鼓足勇氣,在人堆裏馳騁,或「旁若無事」的與其他車輛爭先恐後,相互鬥狠,所以如其因習慣於禮讓而落得無法正常在馬路上駕車通行,則不如純粹做個坐車人,把自己的駕駛執照收起來,等離開台北市以後再使用。
從一些外賓口中,我們知道本市尚有許多交通上的怪現象,譬如公共汽車不僅超載,簡直擠得乘客呼吸都感到困難,卻未見受到取締或處罰的,倒是遊覽車和一般計程車,常因超載被警察處罰。
各種車輛在其違反交通規則的方式上,就像各有千秋,獨出心裁,大型客車除擅長超載外,冒黑煙,快車道上停車上下客人,強行超車等,隨處可見,計程車則違規的花樣最出奇,會任意選擇對象,在慢車道上減速慢行,不管後面有多少慢車遭受阻擋,計程車司機認為他的生意最要緊,有時,一輛快速進行的計程車,遇見有客人向它招手,便立即來個緊急剎車,不管後面的車輛是否來得及躲避,然後更在快車道上開門讓客人上去,或者剎車不及,衝過了頭,它會由駕駛人迅速換擋,在快車道上表演快速倒退,恨不得一把將那位乘客捉進車內,生怕被別的計程車搶走生意。
通常,計程車在未載客時,總愛搖頭擺尾,緩行於慢車道上,不停的向道路兩旁人行道上尋覓客人,或為爭取客人,在狹窄的慢車道上彼此追逐,攪得慢車道上秩序大亂。
計程車並憑其體型小,速度快的條件,專門鑽空隙,只要發現交通警察不在附近,有的犯規已成習慣的駕駛,便會找時機闖過紅燈,或亂抄近路行駛。
台北市的計程車,在擅長亂衝亂停之餘,也是製造噪音最多的車輛,它們發出的噪音,皆出自任意按喇叭,通常是一邊橫衝直闖,一面不停的猛按喇叭,以便所到之處其他行人、車輛紛紛避讓。
要是那一輛計程車內,裝有雙音喇叭的設備,則氣勢更顯得不同,威風八面,在擁擠的道路上,鳴起刺耳的音響,這種裝雙音嗽叭的計程車,市警當局曾宣佈取締,並禁止廠商製造,迄今仍未見收效,而這種使人厭惡煩燥的噪音,仍不時迴盪在大街小巷之間。
急馳於市區的貨運卡車,其中包括大型小型等,而那股能征慣戰的潑辣勁兒,絕不輸於計程車。
此外,台北市的輕重型機車,數量特多,共計有十幾萬輛,且不斷的增加中,這批乙種車輛,儘管勇氣可嘉,不過無論如何不能與各型汽車抗衡,故凡與汽車直接衡突,總會棄甲曳兵,駕駛人員不死即傷。
在本市大街小巷裏,機車不守交通規則的情形又在各型汽車之上,不僅汽車所發生的違規、違警毛病它都有,並且還不時要出絕招,如反方向行駛單行道,利用紅磚人行道或騎樓下人行道,作為快馳超過接長龍慢行汽車的捷徑,反正只要附近沒有警察人員,機車駕駛常能就當時的交過狀況,隨機應變,不管違規或違警,凡能使自己超前,便抓緊機會迫不及待的向前鑽,快開車,放噪音,正好與外國駕駛人「慢一步比死好」的觀念相反。
要是有人問台北市到底那種車輛最具特權,可以公然在警察面前違規、違警,不受取締?其正確答案是唯腳踏車莫屬。
本市各型機動車輛,看見腳踏車蹣跚而來,只好緊急剎車避開它算了,因此腳踏車更有恃無恐,什麼紅燈、禁止左、右轉、或夜間應開燈等等,甚至順著馬路右邊,倒行逆駛,和所有前進的車輛迎面而來,交臂而過,置所有交通號誌與法規於腦外。
本市各快車道上,行人可以亂闖,安全島、分道欄柵,一翻就越過去,懶得走人行陸橋時,乾脆從橋下走過馬路,平交道欄桿放下了,看一看火車距離還遠,便掀起欄柵跑過去,危險地帶如此,其他道路上的行人橫行情形,更可想而知了,本市各幹道上,便經常發生行人硬過快車道,使急馳而至的車輛,因為剎車不及而肇事傷人,或由於閃避行人,撞上人行道、撞上安全島,造成車禍。
上述影響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的情形,多屬人為的因素,只要政府長期執行違規、違警的嚴格取締與處罰,平時對民眾加強交通知識的灌輸,認真辦理各種車輛駕駛考驗駕照工作,一定很容易使人們遵守交通規則,久而久之,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交通秩序必可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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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時光UDNtime 在Facebook上關於有汽車駕照騎機車罰多少的文章與內容

By 報時光UDNtime

at 2020-06-10 14:01:38

【那一年騎士被攔停的理由】
紳士帽、成套西裝、機車手套
這位騎士穿戴有型的出門
卻忘記了最重要的事─取得輕型機車駕照
面對執法的波麗士大人
只能乖乖收下罰單
#50cc輕型機車 #交通法規新上路
#現在只要有汽車駕照就不用囉
#尋找1969年出生的你
#報時光UDNtime
日期:1969/4/1
圖說:警察路邊取締無照駕駛騎士
來源:聯合報
攝影:龍啟文
歷史新聞節錄
【1969-04-03/聯合報/07版/】
地方公論
取締無照機車應具彈性
【本報訊】輕型機車考照限期一延再延,到三月底終於最後限期屆滿,從四月一日開始,由警方正式取締無照機車了。執行取締的第一天,各地幾乎都有機車駕駛人因無照受罰,像台南市就在一日內取締了四起,分別處罰鍰二百銀元至六百銀元;台北市則有三十九名駕駛人,受到交通警察的處罰。從法律方面講,無照駕駛機車之受罰,乃是咎由自取,但從情理方面看,其錯也並不全在駕駛人身上。
譬如以雲林縣的情形來說,取締無照機車在第一天就觸了礁。一日下午當雲林縣議會在聯席審查追加減預算時,被數百名報考機車執照的憤怒縣民湧入陳情,秩序大亂。議員們把審查預算的事暫時擱下,一致指責警方不應對這些以機車求生的人,在未取得執照以前,即行取締。逼得警察局長只好同意暫緩取締,並立即指示交通隊長與斗六監理站聯絡,查問尚有多少輕型機車未考執照,以便決定暫緩取締的時間。
據這些向議會陳情的鄉下農民說.他們大部份都是三月十五日來報考時不合格的,依照一般規定,不合格後仍可參加報考,次數不定:可是一日他們來報考時,斗六監理站卻不准他們報考。他們一家就靠那輛機車過活,現在還來不及領得駕駛執照,一被取締就罰六百元,這無異是要斷絕他們的生路。
這些樸實的農民決不會集體扯謊,所以他們的處境的確值得議員們表示同情。而雲林縣警察局長之能當機立斷,決定暫緩取締也係明智之舉。因為取締無照機車原為交通安全善想,初與罰鍰無關。現在駕駛人既有不得已的苦衷,一時取不得執照,則政府自應設法予以通融,不必亟亟乎雷厲風行的嚴格取締。
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執行取締無照機車的態度,值得各地效法,該隊除命令值勤的交通警察儘量以勸導為主外,並說,已領有駕駛執照准考證,或已登記編號請領准考證的機車,在考試日期以前,暫不取締。照這樣說,雲林縣那些因考不及格而再度報考的機車駕駛人,如果斗六監理所能依照一般規定准予重考,而雲林警方也和台北一樣的對已領有准考證或已登記編號請領准考證的機車暫緩取締,就不會鬧出駕駛人被罰而紛紛向議會陳情的事情來了。
據說到目前為止,向台北市監理所領有准考證及已登記編號的,還有兩萬五千多人。有這麼多人還未及時經過考試,卻已開始取締無照機車,這種做法是否有點只顯表面文章,主管當局似該自我檢討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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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男 邢雨龍 在Facebook上關於有汽車駕照騎機車罰多少的文章與內容

By 邢男 邢雨龍

at 2020-05-17 13:13:48


零容忍,酒駕新制7/1就已上路囉,快分享給身邊常喝酒的開車族&騎士們看看!
#提高酒駕違規罰鍰
#累犯加重罰鍰
#酒駕拒測加重處罰
#酒駕吊扣駕照
#酒駕肇事可沒入車輛
#酒駕者同車共責
酒駕新制已經悄悄上路
你知道多少呢?
一、提高酒駕違規罰鍰:汽車初次酒駕提高為3萬到12萬;機車則維持1萬5000到9萬。
二、累犯加重罰鍰:5年內第2次酒駕累犯即處機車9萬、汽車12萬,第3次以上按次加罰9萬。
三、酒駕拒測加重處罰:提高到18萬,5年內第2次後每次加重18萬元。
四、酒駕吊扣駕照:機車初犯吊扣駕照1年、汽車吊扣2年,車上如有未滿12歲兒童或者肇事致人受傷,吊扣駕照2到4年。
五、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案,將可沒入車輛。
六、酒駕者同車共責:與酒駕者同車者,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可罰600元至3000元罰鍰。
同車共責!別再置身事外!
為了自己,為了別人!
酒後勿開車✋🏻
#TOYO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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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男 邢雨龍

車水馬龍網有國內第一手的新車試駕報導,豐富多元的改裝零配件開箱實測介紹,提供您全方位的愛車、酷車、玩車與養車資訊! 主持人「邢男 邢雨龍」 *曾任職一手與改裝車訊,擔任主編超過十年。 *創辦並擔任全國歷史最悠久、最大規模房車賽事O.T.G.P. (OPTION CUP)賽事總監。 *TVBS「地球黃金線」、東森「夢想街57號」節目專業車評。 歡迎大家訂閱頻道並開啟小鈴鐺,也可在留言區告訴我們您的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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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車誌 嘉偉 在Facebook上關於有汽車駕照騎機車罰多少的文章與內容

By Go車誌 嘉偉

at 2020-08-24 07:49:35


快過年了,不論是尾牙、年夜飯、春酒,記得喝酒絕對不可以開車。
坐小黃、找代駕、甚至找旅館睡一晚,隔天再回家都可以。
【那一天酒駕被抓,被依公共危險罪法辦,到底會罰多少】?
酒空仔有一天晚上參加朋友聚會,喝了四瓶玻璃瓶裝的啤酒,開車回家時被警察攔下來酒測,吹出了0.33的好成績,然後就被帶到派出所做筆錄,警察說酒空仔觸犯公共危險罪,後來等到中午送到地方法院開完庭,下午四時才放出來。
酒空仔知道自己酒後騎車是錯的了 以後寧願用爬的、走的,也不會再開(騎)車了。
酒空仔有些個問題 請教:
一、想知道酒測值0.33這樣是要罰多少?會被判刑嗎?多久要繳清?車子被扣走,要怎麼領回來?!
二、 酒空仔是要自己先前往監理所辦理駕照吊扣?還是要等法院那邊都結束了才可以去辦?
三、酒空仔有汽車和機車駕照,那機車駕照被吊扣後還是可以開車出門的嗎? 如果酒空仔騎車出門被臨檢到的話是罰無照還是更重呢?

關於作者

Go車誌 嘉偉

(管)則是管理員(公司其他員工)的發言,其他未註明均為嘉偉本人發言。 聯?

類型: 生活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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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智強 在Facebook上關於有汽車駕照騎機車罰多少的文章與內容

By 羅智強

at 2020-06-10 11:17:21

從銷單往事,看對藍綠的雲泥標準
當民進黨立委段宜康用「被羅智強批評,是他的恥辱」,回應我希望他在「紅地毯事件上」尊重民間人士的批評時。我忽然想起了一些事,我想來談談,我和段宜康之間的不同,這也代表二黨不同的問政文化。
一如以往,我喜歡先説故事。
我想先從一些「銷單」的往事開始説起。
在我擔任馬英九發言人之前,我的人生曾有一個「傳奇」,我從沒有在警察攔檢時,被開過罰單(我人不在場的違規停車罰單不算)。
這一部分和我騎車或開車的保守性格有關,但再保守,還是會有不小心違規,而被警察攔下的時候。但「傳奇」的地方就在於,我從沒有因為交通違規被警察攔下而遭開罰。
我第一次交通違規,是在大學時代,我讀中山大學,住在一個叫翠享山莊的宿舍。宿舍要騎摩托車到市區從學校後門進出最方便,但有個小問題,後門連到市區的「捷徑」是單行道,如果回程想省時間,就得逆向行駛。
有一次,我貪快想少繞一些路,便逆向騎回宿舍。在中途,我和另一位同學被警察攔下。
「駕照、行照拿出來!」警察要求。
我們乖乖的交出了駕照和行照。
「你們這些大學生,三不五時逆向,惹得這裡的民眾頻頻向警察局抱怨,省這一點點路,很危險你們不知道嗎?都讀到大學了,就算不知道要守規矩,總要顧及安全吧。」我還記得,那位警員口吻像學校老師一様教訓我們。
在警員訓了一陣子後,另一個同學低聲問警員:「這様要罰多少錢?」
我忘了精確的數字,但大概幾百元跑不掉吧。我聽到數字覺得心裡的肉都糾了起來,對一個窮學生來説,那可不是小數目。
只見那位同學,苦苦叫窮,希望警察能網開一面,我也加入求饒的行列,對警察説,我們真的很窮,那罰款會罰得很痛。警察看我們二個人的窮様,接著説:「你們的證件我先扣著,晚上到警局來找我報到,到時再説。」
晚上,我和那位同學準時到警局報到,又接受了警員十多分鐘的訓話,他把證件還給我們,沒有開我們罰單。
又有一次,我從基隆,第一次騎摩托車到台北,行經行政院時,我忽然注意到。「奇怪,左右的摩托車怎麼都不見了?」我心裡的疑惑才浮起,就被警察攔下來了,那時那個路段是禁行機車的。
警察正準備開罰單時,我不斷的向他解釋,我真的不是刻意違規,我第一次騎車到台北路況不熟,等到發現是禁行機車路段時已經來不及了。那警察聽我這様説,看了一下我證件上的地址是基隆沒錯,就揮了揮手要我離開,叫我下次小心點。
但這個人生記錄,卻在我當了馬英九的發言人後,被打破了。
發言工作,最大的挑戰,就是幾乎無時無刻都處在得講電話的狀態。
有一次,我開車時,接到一通急電,於是一邊開車、一邊講電話。才講沒幾句,在下一個街口,就被警察攔下來。
「駕照、行照!」警察冷冷的説。我一聲不吭交出證件。
「你不知道開車不能打電話嗎?」警察説。
「對不起,我一時沒注意。」我説。
這位警察沒有認出我是誰,仍繼續開單,但也因此,他似乎覺得我很奇怪,可能一般人被警察以開車打電話攔下時總會抗辯個二句,但我卻安安靜靜一句話都沒説。
「你知道開車打電話罰很重嗎?」警察看我太安靜,便好奇的問我。
我問:「多少?」
他説了一個數字(印象中是3000元),然後臉上浮起了一道微笑。
我那時又有一種心肉一絞的感覺。但我還是不説話,就安靜的讓警察開了罰單。
因為很簡單,我如向警察説些什麼,將不是以前那個窮學生的求情,而是一個居於公眾職務者的關説。
之後,我也有幾次不慎違規的情況,我都安靜的不抗辯,其中也有被認出來的時候,我更是請警察務必開罰單。
好的,這就是我和覺得被我批評而感到恥辱的段宜康委員的第一個不同。他最知名的往事之一,就是利用其民代職務一年內特權銷單77次。
根據媒體報導,這「特權銷單」一口氣銷了幾十張,還不是一般的選民服務,而是他當時買賣汽車,長期罰單不交,累積了幾十張,一口氣清掉,
一年77次,説真的,如果我在公職時,特權銷單一次,恐怕就得被逼得辭職下台了吧。
一年77次,在台灣許多人一輩子要被開77次罰單都不容易,還要銷77次單?
當然,我知道段委員大概會説,這是陳年往事,他已道歉,還賣掉車子,從此以機車代步。
有道歉的心很好,總比知過不改要好,這一點我給段委員肯定。
但我要談的,不是段委員的有沒有道歉,而是我和段委員在公職期間,對權力的態度。
而另一個例子,是前年發生的頂新事件,我因為和頂新魏家有過二次餐敘,曾應邀參加魏家在古厝的拜年活動,但我沒有為頂新關説,也沒有收取頂新的任何利益,卻被綠營與名嘴追剿半年,打成十惡不赦的罪人。先不説綠營人士有多少人和企業也有過互動,我想舉不久前的例子,民進黨的縣長張花冠涉嫌收了廠商3000萬元,法院雖判她無罪,卻也證實她確實收了3000萬元。
如果這件事發生在國民黨政府,不要説3000萬,就算3萬元都是政治上的死罪。但在民進黨的眼中,這叫「司法還了清白」。
就拿綠營常用來説嘴的林益世與賴素如的事件,事件發生時,國民黨的人都是尊重司法,並無迴護;但民進黨多少涉入弊案的人,民進黨面對這些弊案,只有一個標準:護短。如果司法判有罪,就是迫害;如果司法判無罪,就是還了清白。
再回到段宜康説「被羅智強批評,是他的恥辱。」這句話的潛邏輯,就是段宜康高羅智強一等。反應的,就是傲慢,也是我想提醒民進黨的一個該有的對照態度:「謙卑」。
而這也是我和段宜康另一個不一様的地方,我對不認同的事,我告訴自己,要以理服人,而不是人身攻撃。我不會因為段宜康一年特權銷單77次,就説「被段宜康批評,是羅智強的恥辱。」而會去看段宜康對我的批評,有沒有道理?
最後,我想用一段,我和一位國民黨的朋友的對話做結。
有一次,我開玩笑的説,「社會審視我們的標準是天,審視民進黨的標準是泥。當個民進黨的政治人物真好,再骯髒的事,做起來都還是正義使者。我們會不會加入錯誤的陣營?」
那位朋友笑著説:「性格決定一切,有些事你做不出,有些話你説不出,你就算加入民進黨,也會是被淘汰的那一個。」
謙卑、謙卑、再謙卑。
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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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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