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門國家公園農舍興建相關規定調整已獲行政院核定,興建農舍不再一地兩制! 發佈單位: 企劃經理課 對於金門地區民眾對於國家公園長期有「一線之隔、一地兩制」的爭議,金門國家公園考量金門離島的土地特殊性,從善如流地比照金門縣政府規定,調整計畫範圍內農地建蔽率、農舍興建高度、興建面積等相關規定。自99年11月起,依國家公園法提報個案變更,經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審議、草案公開展覽、說明會、研商配套措施及彙整意見等程序,於100年10月21日經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第95次會議決議照案通過,後於100年11月15日提送行政院核定,經修正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彙整之相關單位意見後,全案於101年4月11日終獲行政院核定,期望能稍紓解國家公園區域內居民及土地權益人居住空間不足之問題。 本次保護利用管制原則有關農舍興建規定的修正重點包括: 此外,為了維護金門地區整體景觀風貌,位國家公園範圍內的民眾如新建建築時採用傳統閩南建築語彙,還可依「金門國家公園維護傳統建築風貌獎勵補助實施要點」申請建築獎勵補助,具傳統建築風貌之新式建築,補助上限高達80萬元整,歡迎鄉親們踴躍申請。 以上農舍興建規定及申請傳統建築獎勵補助之相關訊息,可至金門國家公園網站政府公開資訊公開資訊法令規章國家公園一般法規內下載「金門國家公園保護利用管制原則」以及金門國家公園網站政府公開資訊公開資訊法令規章居民服務與建築美化內下載「金門國家公園維護傳統建築風貌獎勵補助實施要點」瞭解,亦可電洽082-313149許小姐或082-313156陳先生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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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金門縣21日電)金門國家公園區域內農舍興建相關規定調整獲行政院核定,今天公告實施,農地建蔽率、農舍興建高度、興建面積等相關規定,與縣府規定相同,農舍興建不再「一地兩制」。 金門縣民眾長期以來對國家公園有「一線之隔、一地兩制」頗有微詞,國家公園管理處從善如流比照金門縣政府規定,調整計畫範圍內農地建蔽率、農舍興建高度、興建面積等相關規定。 國家公園管理處自民國99年11月起,依國家公園法提案變更農地興建相關條文,經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審議、草案公開展覽、說明會、研商配套措施及彙整意見等程序,去年10月經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決議照案通過後,送行政院今年4月核定,希望紓解國家公園區域內居民及土地權益人居住空間不足。 國家公園管理處指出,這次農舍興建規定修正重點,民國89年1月28日以前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6條第1項第3款規定取得的農地,新建農舍建蔽率自10%提高至30%;農舍建築高度放寬到3層樓或簷高10.5公尺,總樓地板面積放寬到350平方公尺,與計畫道路境界線距離縮到8公尺等項。 國家公園管理處也表示,為維護金門地區整體景觀風貌,國家公園範圍內的民眾如新建建築時採用傳統閩南建築語彙,可依「金門國家公園維護傳統建築風貌獎勵補助實施要點」申請建築獎勵補助,具傳統建築風貌的新式建築補助上限新台幣80萬元。1010521 (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金門縣21日電)金門國家公園區域內農舍興建相關規定調整獲行政院核定,今天公告實施,農地建蔽率、農舍興建高度、興建面積等相關規定,與縣府規定相同,農舍興建不再「一地兩制」。 金門縣民眾長期以來對國家公園有「一線之隔、一地兩制」頗有微詞,國家公園管理處從善如流比照金門縣政府規定,調整計畫範圍內農地建蔽率、農舍興建高度、興建面積等相關規定。 國家公園管理處自民國99年11月起,依國家公園法提案變更農地興建相關條文,經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審議、草案公開展覽、說明會、研商配套措施及彙整意見等程序,去年10月經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決議照案通過後,送行政院今年4月核定,希望紓解國家公園區域內居民及土地權益人居住空間不足。 國家公園管理處指出,這次農舍興建規定修正重點,民國89年1月28日以前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6條第1項第3款規定取得的農地,新建農舍建蔽率自10%提高至30%;農舍建築高度放寬到3層樓或簷高10.5公尺,總樓地板面積放寬到350平方公尺,與計畫道路境界線距離縮到8公尺等項。 國家公園管理處也表示,為維護金門地區整體景觀風貌,國家公園範圍內的民眾如新建建築時採用傳統閩南建築語彙,可依「金門國家公園維護傳統建築風貌獎勵補助實施要點」申請建築獎勵補助,具傳統建築風貌的新式建築補助上限新台幣80萬元。10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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