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 傷病 卡 可以 申請 什麼 補助

不少需長期就醫看診的患者,都會申請「重大傷病卡」,以減輕住院看病的醫療費用,但其實不是所有嚴重疾病皆能申請重大傷病卡。什麼是重大傷病卡?重大傷病包括哪些疾病?誰可以申請呢?

重大 傷病 卡 可以 申請 什麼 補助

重大傷病卡是由中央健康保險署核發協助病友的卡。示意圖來源:中央社

重大傷病卡是什麼?

重大傷病卡是由中央健康保險署核發協助病友的卡,用來補助需「長期治療」且對生活造成巨大影響的疾病,目的是為了減輕患者因罹患重病須長期積極治療的醫療費用,以及病友家庭的經濟負擔,也避免因付不出醫療費用導致患者病情加劇的情況。

也就是說,重大傷病雖然包括較嚴重的疾病,但並非以病情的嚴重程度來作為認定標準,像是敗血症、心肌梗塞等病危情況,都不符合重大傷病所包括的範圍。患者就醫治療的疾病,也必須與卡片中註記的疾病有關,才能使用重大傷病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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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傷病包含哪些項目?

根據衛福部公告的重大傷病項目,包括需積極或長期治療的癌症(甲狀腺惡性腫瘤、乳房惡性腫瘤、子宮頸惡性腫瘤等)、先天性的遺傳疾病(凝血異常、溶血性貧血等)、需終身治療的全身性自體免疫症候群(全身性紅斑狼瘡、全身性硬化症等)、慢性精神病(失智症、思覺失調症等)、接受器官移植等30種類別。統計顯示,重大傷病領證人癌症為數最多,接著是慢性精神病、全身性自體免疫症候群及透析病患。

重大傷病卡誰可以申請?該怎麼申請?

一般來說,只要患者經醫療院所診斷符合重大傷病就可以申請,申請文件包括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書、醫師開立30日內的診斷書、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反面影本等。除了可以向健保各業務組提出申請外,也可委託醫院代為申請。

若想知道重大傷病卡的申請進度,可以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前往健保署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查詢,或透過「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App確認進度。

重大傷病卡可以用在什麼地方?

領有重大傷病卡的人,可以申請指定急難救助金,並且節省住院看病的醫療費用,像是免除健保部分負擔費用,以及相關治療、住院等自行負擔費用,但前提是必須是因重大傷病卡上所註記的相關疾病就醫,且重大傷病卡還在有效期限內,才可以使用。如果重大傷病卡到期,就須依規定重新申請。另需留意的是,費用減免不包含病房升等、自費醫材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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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記者:張俐禎

核稿編輯:廖梓鈞

首圖來源:udn

照顧福利與補助在衛福部成立之前分成兩種,一種是社會局的,一種是衛生署的,也就是所謂的衛政與社政兩大系統,而社會福利申請的重要證明也是一樣分成兩種,「重大傷病卡」以及「身心障礙證明」,這兩張也分別是社會福利的兩大支柱,或說是臥龍以及鳳雛,只要擁有其中一張,就可以得到非常多的補助、津貼以及優惠。

重大 傷病 卡 可以 申請 什麼 補助

 一般我們比較常知道的是身心障礙證明,而這其實是經歷重大傷病後的結果,是在永久失能的情形下申請的證明,若是在尚未失能卻因為病痛而無法工作、自理的情形,這種時候就是「重大傷病卡」派上用途的時候。

重大傷病卡顧名思義,就是在遇到中風、洗腎、癌症這種影響生活的大病時可以申請的一張卡,以癌症的病友來說,許多癌症的病友在初期與中期雖然辛苦,但卻未有肢體與器官的失能情況,此時就只符合重大傷病卡的申請資格,若事後病情惡化擴散造成永久失能如癱瘓、截肢、失語失聰等,就可以同時申請重大傷病卡以及身心障礙證明。當然,一切跟病痛有關的證明都需要醫生的診斷才算數,所以記得要問一下醫生最準。 

我或我的家人能不能申請重大傷病卡?

你可以參考【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項目及其證明有效期限】以及【衛生署歷次公告罕見疾病名單彙總表】,來確認是否具備申請的資格,而常見的病如癌症、洗腎(尿毒症)、中風、精神疾病、失智、燒燙傷、器官移植等,都可以申請。

我該如何申請重大傷病卡?

跟一般醫事相關的證明差不多,除了重大傷病卡申請書外,不外乎身分證明、診斷證明、病例摘要等資訊,可以參考健保署網站說明以及重大傷病與罕見疾病申請須知,準備好文件就可以送到各地區的業務組申辦,當然也可以打電話詢問!一般送件後約需要二至三週核定,但若是急性腦中風的患者,可以直接跟主治醫師請示,並且再請教護理站的人員(可能會請你跑社工室、掛號處等等),就可以免送件直接申請了,通常會省下至少千元以上的金額。

我有了重大傷病卡以後能幹嘛?

除了許多急難救助金的申請之外,最主要就是能節省醫藥費、掛號費、自行負擔費用等,只需要付自費項目以及掛號費即可,可以說是健保的德政,一般來說,老人家若是有申請到重大傷病卡,住院時的許多費用都能免除。另外,健保署也不是傻傻的讓擁有重大傷病卡的病友什麼都免錢,若是跟重大傷病無關的疾病就必須要自行付費,另外,自費的醫材、病房升等費用也不能減免。

 

重大 傷病 卡 可以 申請 什麼 補助

 身心障礙證明與重大傷病卡與許多的補助、優惠一樣,都是你不申請,政府也不會主動給的優惠項目,而重大傷病卡的申請也比身心障礙證明來的容易,卻能在遭逢意外時得到許多經濟上的支持,但放眼周遭的親友,中風的不在少數,卻不一定每位朋友都知道重大傷病卡的訊息,快把這篇文章分享給更多需要的人,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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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組織架構暨業務職掌|業務說明|捐贈徵信|社會資源|常見社會福利服務諮詢問答篇

※申請各項鑑定服務篇

Q:請問我要申請身心障礙鑑定,要如何辦理?

A:

一、辦理身心障礙者鑑定,請攜帶被鑑定者之診斷書、印章、身分證、戶口名簿、一吋照片(最近3個月內)三張,前往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

二、取得「身心障礙者鑑定表」後,到衛生主管機關簽訂的指定合約醫療機構辦理鑑定,鑑定完成後,醫院直接將鑑定表寄回衛生局複核,再由該局轉送至社會局進行複審後,遞送至申請人所屬之鄉、鎮、市、區公所,鑑定結果符合法定身心障礙等級標準者,始由鄉、鎮、市、區公所依規定核發身心障礙證明。

Q:請問我要申請外籍看護工,要如何辦理?

A:您可持家庭外籍看護工申審表格至醫院門診掛號,由兩位醫師評估後繳費,相關表格交至服務台確認,再由醫院寄發長期照護管理中心辦理後續事宜。

Q:如何辦理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之「工作能力綜合評量表」?

A:申請者需領有重度以上之身心障礙證明,請攜帶其身心障礙證明及「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暨工作能力綜合評量表」至身心障礙鑑定醫院請求治療之專科醫師評估工作能力並填寫「工作能力綜合評量表」;醫院於評估後會直接將評量表寄給勞保局。

Q:如何辦理健保重大傷病卡,有何補助?

A:

一、經醫師診斷確定所罹患的傷病是屬於公告之重大傷病時,檢具下列文件郵寄或親自送件,向健保局各分局申請重大傷病證明。

1.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書(可洽健保分局領取或由網站下載),由醫師填寫後並蓋關防。

2.醫院開立三十日內之診斷證明書。

3.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兒童得以戶口名簿代替)。

4.病歷摘要或檢查報告等相關資料。

二、持有重大傷病卡者,以其重大傷病卡內所註記之疾病就醫者,可免繳健保部分負擔費用。

※經濟協助篇

Q:就醫時,繳不出醫療費怎麼辦?

A:請向各院區社會工作課尋求協助,由社工人員專業評估後如符合補助規定者,則結合社會資源或是由醫院社服基金協助醫療費用之繳納。
 

Q:如果繳不出健保費怎麼辦?

A:

1.具備「全民健康保險經濟困難及經濟特殊困難者認定辦法」所訂資格之民眾,得向所屬健保分局,申請無息紓困貸款償還積欠之健保費。

2.不符紓困貸款資格之民眾,因無力一次繳清健保費,可向所屬健保分局申請分期繳納健保費。

3.請向各院區社會工作課尋求協助,由社工員專業評估後再結合社會資源提供協助。
 

※福利補助篇

Q:獨居老人就醫是否有優待?

A:臺北市社會局列冊之獨居老人可免掛號費50元,若為獨居老人但批價時電腦無法看出資料者,則請找社會工作課工作員協助處理。
 

Q:低收入戶就醫是否有費用優待?

A:具有低收入戶身份就醫者,除非有健保不給付需自付之費用,否則一律由健保給付。
 

Q: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是否需要掛號費?基本部分負擔?藥品費?

A: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且為健保身份則免收掛號費及健保部分負擔50元,藥品費則比照健保規定收費,故需自行繳費。
 

Q:如何申請中低收入戶老人假牙補助?

A:

一、凡設籍本市,經本院各院區之牙醫師評估缺牙需裝置假牙或活動假牙有維修必要,並符合下列5項身分條件之一者:

1.年滿60歲以上列冊本市之低收入戶者。

2.年滿65歲以上領有本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或列冊本市中低收入戶者。

3.年滿65歲以上領有本市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

4.年滿65歲以上經本市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達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5.年滿60歲以上經本市市立收容安置全額補助者。

二、補助內容

1.缺牙需裝置假牙者由本院代為行文至社會局申請,上、下兩顎補助45,000~55,000元,單顎補助22,500~25,000元,固定假牙補助1,800~7,500元/單顆(補助上限6顆)。

2.申請假牙維修費用者,請檢附相關文件向社會局辦理請款事宜,補助金額2,000~4,000元,每年最高補助金額6,000元。

3.補助金額每人每年最高上限10萬元整。
 

三、注意事項

1.服務對象之活動假牙同一顎已取得相同補助項目者,5年內不予重複補助,但使用3年以上且經醫師評估無法維修者,始得重新申請,假牙維修費用不在此限;

2.固定假牙每人每年申請上限6顆,同一齒5年內不予重複補助。

Q:如何申請原住民假牙補助?

A:

1.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且經「醫師評估有嚴重影響咀嚼功能需製作假牙贗復者」。
2.臺北市60歲以上低收入戶請向社會局申請。
3.符合以上補助資格之臺北市民至本院牙科就醫,由本院代向原住民委員會提出申請。上下兩顎補助上限為45,000元,單顎補助上限為22,000元,3年內同一顎不得重複申請;固定假牙牙位5-5開放施做瓷牙,其餘牙位仍維持補助金屬冠,補助顆數上限6顆,補助7,500~2,000元/單顆,每人每年限申請一次,同一齒5年內不予重複補助。
 

Q:如何申請臨時看護補助?

A: 醫院病人具備以下資格之ㄧ者 ,由醫院行文至社會局社會工作科申請。

1.本市列冊之低收入戶。

2.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且無子女者。(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者不得重複請領)

3.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之家庭,因家庭成員緊急傷病住院,無人照顧且無力負擔臨時看護費用,經社會局社工員評估確有需要並經專案核准申請者。

※家庭暴力暨性侵害服務篇

Q:請問我遭受性侵害或家庭暴力,應如何處理?

A:
1.如果您不幸遭受性侵害或家庭暴力,可直接撥打『113』全國婦幼保護專線,24小時全天候有專人為您服務。若您需要就醫或驗傷可就近至各大醫院或至本院各院區,如有任何疑問亦可與社會服務室聯絡。
2.設籍於臺北市(縣)之遭受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醫療驗傷費用可填寫補助申請書由社會局補助。

Q:如果不幸遭受性侵害時,要注意哪些事情?

A:
1.不要更換衣服或毀壞衣服。
2.不要沐浴沖洗、刷牙或上廁所以保留更多證物。
3.立刻到醫院接受驗傷及治療。
4.如疑似因飲用藥物或飲料而致受暴,到醫院後為爭取時效做檢驗以取得証明,應先告知醫師。
5.主動告知社工人員聯絡電話及地址,以便安排後續相關檢查及治療。

※志願服務篇

Q:請問我要當志工,應如何申請?

A:身心健康具有服務熱忱的民眾,年齡在18歲以上、70歲以下者,請攜帶2吋照片2張,於上班時段洽本院各院區社會工作課報名,並進行面談。

Q:志工可以做些什麼事?

A:協助醫院提供病人多項服務:如各項諮詢服務、協助老人、身心障礙者掛號、推送輪椅、陪伴就醫、病人關懷探訪、急診服務、安寧療護服務、免費量血壓服務、圖書免費借閱服務等以及協助醫院推展社區健康活動等。

※其他服務

Q:如何申請居家服務?

A:臺北市民請向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撥打1966,外縣市民眾請向當地衛生局(所)洽詢。
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錦州街233號
傳真:02-2537-6533
 

Q:如何申請復康巴士?

A:只提供給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請向以下縣市政府交通局委辦單位預約申請用車,費用請逕向該單位洽詢。

1.臺北市市民,請撥電話:2796-5611(台灣租車股份有限公司)、2911-2336(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

2.新北市市民,請撥電話:2257-3688(第一營運中心)、8258-3200(第二營運中心)。

Q:出院後需要輔具如輪椅等,如何申請?

A:出院返家若需租借輪椅,可向臺北市輔具中心詢問。

臺北市社會局委託辦理身心障礙者輔具中心
單位服務區域地址電話/傳真
臺北市合宜輔具中心
(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承辦)
北投、士林、中山、大同 臺北市中山區玉門街1號 1999轉5888#1
7713-7760
傳真:2597-7957
臺北市西區輔具中心
(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承辦)
中正、萬華、大安、松山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西路5巷2號2樓 2523-7902
傳真:2523-8411
臺北市南區輔具中心
(財團法人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承辦)
信義、內湖、南港、文山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150巷310號 2720-7364
傳真:2723-9464

Q:如需搭乘無障礙計程車,如何申請?

A:

一、撥打免付費叫車專線:市內電話請撥:0800-055850 (免付費專線)。行動電話則直撥55850(付費使用),撥通後請按 「3」。

二、撥打台北衛星車隊叫車專線:412-8333。

Q:如何申請中度、重度失能長者交通接送服務?

A: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且由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各區服務站照顧管理專員到宅評估為中度、重度失能者,申請請洽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2522-2202)及5區服務站。

重大傷病補助多少?

三、福利比較.

重大傷病卡可以申請殘障手冊嗎?

重大傷病證明係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由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核發,與身心障礙類別、等級之範圍不同,持有重大傷病證明者仍需經身心障礙者鑑定符合身心障礙等級,始能核發身心障礙證明。

有重大傷病卡有哪些福利?

(四)重大傷病卡可享有之福利?.
重大傷病證明所載之傷病,或經診治醫師認定為該傷病之相關治療。 免自行負擔費用。.
因重大傷病門診,當次由同一醫師併行其他治療。 免自行負擔費用。.
因重大傷病住院須併行他科治療,或住院期間依病情需要,併行重大傷病之診療。 免自行負擔費用。.

重大傷病卡去哪申請?

1.門診掛號並經由醫師診治,經醫師診斷符合健保署規定重大傷病申請要件者,由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病歷摘要或檢查報告等相關資料。 2.申請人至門診護理站(或服務台)填寫「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書」,出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兒童得以戶口名簿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