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mbolic interactionism中文

符號互動主义理论(英語:symbolic interactionism theory),起源於芝加哥學派(Chicago School of Sociology),並以喬治·賀伯特·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的論述為其主要中心,而米德同時也是互動學派的創辦人;其後則是由布魯默(Herbert Blumer)在1950年將其符號互動論的中心思想理念宣揚光大,起初符號互動論這一名詞是米德的學生——赫伯特·布魯默(Herbert Blumer)所先使用。

在符號互動論中,最常討論的理論為自我概念理論,其概念為「我是社會的產物,人們對於我的看法即是他人對於我的看法」。

其他與符號互動論相關聯的理論還有高夫曼(Goffman)的擬劇論、皮爾斯和克里農(Pearce&Cronee)的意義統整合管理理論等。

人类的象征行为[编辑]

象征行为,是用具体事物来表示某种抽象的概念、思想或感情的行为。是通過象征符號传达象征意义来实现的。象征符號具有字面意义、类比和联想意义双层意义。

象征性互动理论[编辑]

核心问题是考察以象征符为媒介的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关系。其基本前提是:

  1. 人是根据“意义”(对事物的认识)来从事行动的。
  2. 意义是在“社会互动”过程中产生的。
  3. 意义是由人来“解释”。

“意义”“社会互动”和“解释”是象征性互动理论的三个主要概念,也是考察社会传播的重要视角。

象征性社会互动[编辑]

象征性社会互动,指的是人与人之间通过传递象征符和意义而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过程。其特点是:

  1. 它是一种通过象征符来交流或交换意义的过程。
  2. 传播过程中的意义只有通过交换才能产生互动效应。
  3. 具有价值性、目的性和行为取向性,对实际社会生活产生很大影响。

參考資料[编辑]

象徵互動論(symbolic interactionism,或稱符號互動論),源始於芝加哥學派,其中以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的貢獻最大,1950年代則由布魯默(Herbert Blumer)綜合發揚光大,目前象徵互動論的分支包括標籤理論、劇場理論以及俗民方法論等。

象徵互動論意涵

象徵互動論認為人與人的互動透過種種象徵,如語言、手勢、表情等,象徵是象徵互動論的一個主要概念,互動是藉著象徵來表達的,而語言、文字、符號、手勢等皆是象徵,有了這些,人們才能互動。所以對象徵互動論而言,其焦點關注於行動者與這個世界的互動,並主張行動者與這個世界均為動態的過程,而非靜態結構,最重要的是賦予行動者詮釋社會世界的能力。

象徵互動論的觀點

一、象徵互動論的基本研究單位是互動中的個人,而非個人內在的人格,亦非社會結構。其重點在於互動的性質和過程,社會只是由一群互動中的個人所組成。因為個人不斷的互動、修改和調整,所以社會也不斷地變遷。

二、動物對外界的刺激通常是體質本能的直接反應,人類則先加以瞭解和分析,而後再設法反應。人們的互動過程,個人總是先將對方的行動加以吸收和解釋,然後再反應,所以解釋、分析和反應是人類的互動過程。

三、觀點和互動是人類行為的二個重要變數,個人對外界刺激所持的觀點不止一種,個人的觀點在某一情境中,可能是某一形態,但在另一情境中,可能會變為另一種形態。

四、觀點是用來當做個人反應的指導原則,是動態的,因為個人在互動過程中,不僅要注意本身的觀點,也需要注意他人的觀點,並不斷地在修正、補充和重新解釋本身的觀點,以適應當時情境的需要。

五、象徵互動論者指出觀點態度是不一樣的。態度通常是指個人對外在客體的看法,是私人的;觀點則是受社會團體影響的看法,是個人認同的特徵。人們對每一客觀的看法和反應通常不是我們對該客體的態度如何,而是受團體的影響。

六、個人是經由參考團體而學到社會所公認的觀點。因此,參考團體的觀點就常常成為個人的觀點。起初個人的態度可能和團體的觀點有差距,但當我們知道團體的觀點後,就會將自己的態度加以修正,以符合團體的觀點。

七、社會是個人在其中互動、溝通、發展共識及分享觀點,個人並非是社會的產物,而是主動涉及,並參與發展的行動者。

象徵互動論的主要概念

象徵互動論的主要概念,可分為符號、自我、心靈和角色扮演:

一、符號(symbol):符號是互動論的中心概念,它包括語言、文字及符號。象徵互動論者認為符號無所不在,到處都有。語言文字是符號,因為它們代表某些東西和意義。它們是行動者用來代表物體、感覺、觀念、思想、價值和情緒。語言文字所代表的客體是社會所賦予的,是用來溝通的。

個人的動作實際上也是一種符號,因為當我們做某一個動作時,我們總是為了要把自己的意思表達出去以與別人溝通。如擁抱、接吻、握手等動作都不僅是身體的接觸,而且具有符號意義。人們日常生活的每一部份都會用到符號,如人們的思想、觀察、傾聽、行動等都須經由符號來表達。象徵互動論者相信對符號的使用,是我們從很小就已經發展出來,它是整個社會化過程中最重要的步驟。

符號有三個基本特質,即:符號的發展是社會性的,是經由互動過程以符號表達意念、價值和思想;符號的意義與運用並非完全一致的,它是由使用者隨意而定,當互動方式改變時,符號定義在運用上也可能會改變,手勢和語言都含有某種特定的意義,當人們把幾個手勢和語言連接在一起時,它們就能用來表達意思,溝通和互動。

二、自我(self):自我是社會的產品,人們對自己的看法實際上就是他人對自己的看法。某人覺得自己聰明或叫什麼名字,這些都是別人這樣稱呼他,因此他就把這些符號跟自己聯在一起。自我概念的產生就是依據他人和社會的定義而產生的,因此自我也就不斷地修改、發展和變遷。

個人經由自我而思考,而選擇;也可經由自我而對情境加以解釋,更可用來與自己或社會中的他人溝通互動。個人以自我來判斷別人,同時也以自我來判斷自己。自我的擁有使人們能夠應付世界的需求,它是一種指引人們行為的工具,若沒有自我,就無法有社會互動。

自我的主要功能是:自我可以用來做為人們符號互動的對象;自我可以用來分析互動時的情境,以做為反應時的參考;自我可以供人們使用;自我可以用來判斷自己,也可用來判斷別人;自我給予人們某種認同,使人們知道自己到底是怎樣的一個人。

三、心靈(mind):心靈是個人與自我的符號互動,是個人行為的內在活動方式,它對個人的社會互動具有某種不可或缺的影響力。心靈幫助個人瞭解別人,讓別人瞭解自己,也幫助個人決定互動的方針,因為在互動過程中,我們不僅把別人當做互動的對象,也把自己當做互動的對象。

心靈使我們能控制和組織我們對外界的反應。有了心靈的支使,我們才能對外界的反應有所選擇,也才能解決困難和處理問題。因此,人類的心靈有其特性,即:運用符號來界定環境中客體的能力;能做內在斟酌,並對這些客體採取各種行動路線的能力;避免不適當的行為及選擇一種合適的行動路線。

四、扮演他人的角色(taking the role of the other):扮演他人角色是人們在每一社會情境中都會做的活動。人們透過辨認和解釋他人的姿勢、符號,來進行溝通和互動。他們能夠相互識別對方,預期對方的反應,以便彼此適應。人們在互動過程中,會對他人的觀念加以猜測分析,並以此做為行為的準則。也就是說把自己看做他人,依照我們的想像力扮演那人的角色。

這種情形在日常生活中所表現的,就像是替他人著想,如:假如我是那人的話,我會怎麼辦。因為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瞭解他人的立場是什麼,為什麼他會那樣做。有了這種想像的瞭解,才能依此修正自己的行為,並在互動中協調適應。

以上所討論的符號、自我、心靈和扮演他人角色等四個基本概念是相互關聯的,缺少其中任何一個,都可能使人們的社會互動產生困難,人們在互動過程中,是要靠著這四個概念的交流來運轉。

●本文源自yahoo知識(俗民方法論、結構功能論、符號互動論與現象社會學論述立場之分野 迪暉─清華大學社會學碩士 /台南神學院文章)

符號互動論 (英語:symbolic interactionism,或稱象徵互動論),起源於芝加哥學派,其中以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的貢獻最大;在1950年代時,由布魯默(Herbert Blumer)將其理念發揚光大,目前符號互動論的分支有標籤理論、劇場理論以及俗民方法論等。

导言[编辑 | 编辑源代码]

符號互動論是社會學理論中一個很重要的理論,其主張多數人們的互動經驗,希望透過語言和其他符號系統的使用,使雙方彼此之間能夠得到共同的理解。

符號互動論,不單單指個人的人格特徵,也不指社會結構和情境是如何影響個人的行為模式,而是講求人與人之間相互互動的本質。

如:語言、手勢、表情等,符號本身就是符號互動論的一個主要概念,人與人之間的互動是藉由符號相互傳達,而語言、文字、符號、手勢等皆可以是符號,有了這些符號,人與人之間才能互動。

學者認為社會是由人們互動所組成,而人們的觀點則是經由互動中學習得知,因此在互動的過程中,人們相互學習、創造並分享各種觀點,而這些觀點就進而影響行為的產生。

所謂的真理並非人們對於外在事實的被動反應,而是由人們積極解釋所決定,因此在符號互動論學說中,「心靈 (mind)」、「自我 (self)」、「互動 (interaction)」及「社會(society)」是其重要的核心概念。

符號互動論的主要概念[编辑 | 编辑源代码]

符號互動論的主要概念,主要分為符號、自我、心靈和角色扮演。

一、符號(symbol):符號是互動論的中心概念,它包括語言、文字及符號,符號互動論者認為符號無所不在;語言文字是符號,它們代表某些東西和意義,也是行動者用來代表物體、感覺、觀念、思想、價值和情緒,語言文字所代表的客體是社會所賦予,用來溝通。

符號三個基本特質:符號發展是社會性,經由互動的過程以符號表達意念、價值和思想;符號的意義與運用並非完全一致,它是由使用者隨意的制定,但當互動的方式產生改變時,符號定義可能也會改變,手勢和語言都含有著某種特定的意義,所以當人們把幾個手勢和語言串連在一起時,它們就能產生意思,並且用來相互溝通和互動。

二、自我(self):自我是社會的產品,人們對於自己的看法實際上就是他人對自己的看法。

自我的主要功能:

自我可用來做為人們符號互動的對象。 自我可用來分析互動時的情境,以做為反應時的參考。 自我可供人們使用。 自我可用來判斷自己,也可用來判斷別人;自我給予人們某種認同,使人們知道自己到底是怎樣的一個人。

三、心靈(mind):心靈是個人與自我的符號互動,是個人行為的內在活動,它對於個人在社會中的互動具有某種不可或缺的影響力。因此我們在互動的過程中,不僅會把別人當做互動的對象,也把自己當成互動的對象。

四、扮演他人的角色(taking the role of the other):扮演他人角色是人們在每一個社會情境中都會做的活動。透過辨認和解釋他人的姿勢、符號,來進行溝通和互動,使他們能夠相互識別對方,預期對方的反應,以便彼此瞭解、適應。

資料來源[编辑 | 编辑源代码]

人民網

國家教育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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