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負責人、設立人或共同設立人變更 一 變更申請表(word;pdf) 二 會議紀錄或頂讓契約書,以上應載明雙方權利義務並經法院公證或認證 三 變更後負責人、設立人承受原補習班一切權利義務切結書(word;pdf) 四 經公證之合夥契約書(有共同設立人者檢附) 五 變更後設立人(負責人)之身分證明 (臉部五官、身分證字號需可辨識) 變更後設立人(負責人)之學經歷證明 (若從事技藝科教學,需相關科系或該項技能證明文件) 變更後設立人(負責人)之不具現職軍、公、教及在學學生身分切結書(註明身分證字號)(word;pdf) 變更後設立人(負責人)之非不適任教育人員切結書(word;pdf) 變更後設立人(負責人)最近3個月內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外國人於第一次申請時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 六 設立人履歷冊 (請註明「新任」或「原任」,有共同設立人者,應推舉1人為代表人(負責人)(word;pdf) 七 班舍使用權證明(班舍自有者,應附建物所有權證明文件;班舍租賃或無償使用者,應附設立人(負責人)與屋主簽訂之租賃契約或同意使用證明文件,期間應在二年以上,且租賃契約應經公證或認證) 土地謄本 (地政系統可線上查詢者免附,餘請洽轄區地政事務所申請或本府服務中心申請) 建物謄本 (地政系統可線上查詢者免附,餘請洽轄區地政事務所申請或本府服務中心申請) 八 無室內 裝修 建築物使用執照 (用途需為「補習班」使用,請向工務局申請) 建築物平面圖 (請向本府工務局申請,上方需有工務局核可章) 消防安全設備平面圖(需消防設備師核章) 有室內 裝修 建築物使用執照 (用途需為「補習班」使用,請向工務局申請) 室內裝修合格證明 (請向本府工務局申請,上方需有工務局核可章) 室內裝修平面簡圖 (需有建築師核章) 消防安全設備平面圖(需有消防設備師核章) 九 最近一年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與設備安全檢查申報結果通知書(須向本府工務局申請) 十 最近一年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受理單(請向本府消防局申請,申辦當年度變更建築物使用執照者得免附) 十一 違建不使用切結書 (有違建者須檢附)(word;pdf) 十二 瓦斯爐、熱水器等能源設備不使用切結書 (班舍內有廚房、瓦斯爐、熱水器設置空間等須檢附)(word;pdf) 十三 負責人兩吋大頭照2張(置於夾鏈袋中並裝訂於申請書上) 原立案證書(若遺失需檢附新北市短期補習班證書遺失切結書)(word;pdf) 二、 班主任之變更 一 變更申請表(word;pdf) 二 設立人之身分證明 (臉部五官、身分證字號需可辨識) 三 新聘班主任之身分證明文件 (臉部五官、身分證字號需可辨識) 新聘班主任之學經歷(文理類及綜合類補習班需大專以上,技藝類科班主任應附有關之技能證明文件) 新聘班主任不具現職軍、公、教及在學學生身分切結書(註明身分證字號)(word;pdf) 新班主任最近3個月內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新聘班主任之非不適任教育人員切結書(word;pdf) 新聘班主任之專任切結書(word/pdf) 三、班名之變更 一 變更申請表(word;pdf) 二 設立人之身分證明 (臉部五官、身分證字號需可辨識) 三 新北市短期補習班申請變更班名切結書(word;pdf) 四 負責人兩吋大頭照2張(置於夾鏈袋中並裝訂於申請書上) 原立案證書(若遺失請檢附新北市短期補習班證書遺失切結書)(word;pdf) 四、班舍變更 一 變更申請表(word;pdf) 二 設立人之身分證明 (臉部五官、身分證字號需可辨識) 三 班舍使用權證明(班舍自有者,應附建物所有權證明文件;班舍租賃或無償使用者,應附設立人(負責人)與屋主 簽訂之租賃契約或同意使用證明文件,期間應在二年以上,且租賃契約應經公證或認證) 土地謄本 (地政系統可線上查詢者免附,餘請洽轄區地政事務所申請或本府服務中心申請) 建物謄本 (地政系統可線上查詢者免附,餘請洽轄區地政事務所申請或本府服務中心申請) 四 無室內 裝修 建築物使用執照 (全部班舍,用途需為「補習班」使用,請向工務局申請) 建築物平面圖 (請向本府工務局申請,上方需有工務局核可章) 消防安全設備平面圖(需有消防設備師核章) 有室內 裝修 建築物使用執照 (全部班舍,用途需為「補習班」使用,請向工務局申請) 室內裝修合格證明 (全部班舍,請向本府工務局申請,上方需有工務局核可章) 室內裝修平面簡圖 (全部班舍,需有建築師核章) 消防安全設備平面圖(需有消防設備師核章) 五 全部班舍之班舍位置略圖 (建議使用網路地圖標示)(word;pdf) 六 全部班舍之班舍平面圖 (需標明教室面積及使用用途)(word;pdf) 七 最近一年全部班舍之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與設備安全檢查申報結果通知書(須向本府工務局申請) 八 最近一年全部班舍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受理單(向本府消防局申請,當年度申辦變更建築物使用執照免附) 九 財產目錄表 (包括課桌椅、圖書、儀器、安全設備及其他教學用品)(word;pdf) 十 樓地板面積200平方公尺以上者需檢附消防管理人之合格證明 十一 違建不使用切結書 (有違建者須檢附)(word;pdf) 十二 瓦斯爐、熱水器等能源設備不使用切結書 (班舍內有廚房、瓦斯爐、熱水器設置空間等須檢附)(word;pdf) 十三 負責人兩吋大頭照2張(置於夾鏈袋中並裝訂於申請書上) 原立案證書(若遺失請檢附新北市短期補習班證書遺失切結書)(word;pdf) 五、班級或科目之增減 一 變更申請表(word;pdf) 二 設立人之身分證明 (臉部五官、身分證字號需可辨識) 三 增設科目教師之身分證影本 (臉部五官、身分證字號需可辨識) 增設科目教師之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文理類需大專以上,技藝類科教師應附有關之技能證明文件) 增設科目教師最近3個月內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增設科目教師之不具現職軍、公、教身分切結書(word;pdf) 增設科目教師之是否具多數國籍身分切結書(word/pdf) 增設科目教師之非不適任人員切結書(word;pdf) 四 每週教學時數表(含原有科目)(word;pdf) 週課表(含原有科目)(word;pdf) 進度表(含原有科目)(word;pdf) 五 負責人兩吋大頭照2張(置於夾鏈袋中並裝訂於申請書上) 原立案證書(若遺失請檢附新北市短期補習班證書遺失切結書)(word;pdf) 六、修業期限變更 一 變更申請表(word;pdf) 二 設立人之身分證明 (臉部五官、身分證字號需可辨識) 三 每週教學時數表(word;pdf) 週課表(word;pdf) 進度表(word;pdf) 四 負責人兩吋大頭照2張(置於夾鏈袋中並裝訂於申請書上) 原立案證書(若遺失請檢附新北市短期補習班證書遺失切結書) 七、招生對象變更 一 變更申請表(word;pdf) 二 設立人之身分證明 (臉部五官、身分證字號需可辨識) 八、停辦 一 停辦申請書及切結書(word;pdf)二 設立人之身分證明 (臉部五官、身分證字號需可辨識) 三 停辦期間班舍使用權證明文件 九、廢止立案 一 廢止立案申請書及切結書(word;pdf)二 設立人之身分證明 (臉部五官、身分證字號需可辨識) 三 原立案證書(若遺失請檢附新北市短期補習班證書遺失切結書)(word;pdf) ※ 1.影印文件右下角需設立人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2.以上變更項目一至七項,文件需一式2份分別裝訂。 3.有共同設立人者,需檢附共同設立人之同意變更(停辦、廢止立案)之證明文件 4.委託第三人申辦者需檢附切結書及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word;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