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w ▲駕駛車輛前要先購買保障。(圖/pixabay) 記者楊絡懸/台北報導 網路投保相當方便,是金融科技(FinTech)的環節,銷售狀況持續增溫中。不過,民眾選擇網路投保時,也要注意相關的限制,例如在網路上投保車險時,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必須為同一人,且須車主本人辦理與繳費,傷害險的保障對象僅對車主本人駕駛傷亡補償;也就是說,網路投保只能對自己投保,無法幫家人投保,若把汽車借給親友駕駛致傷亡,保險公司也不會理賠。 網路投保的優勢在於便利性,部分業者也推出網路投保汽車任意險的價格約9折、強制險約差300元,比實體通路、一般投保相較便宜。不過需要注意的是,網路投保須留意相關的限制,其中就是投保身分,「僅能對自己投保,不能幫家人投保。」 ▲民眾在購買汽車後,就必須衡量相關的汽車保險。(圖/pixabay) 一般透過保險業務員投保車險,投保身分的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限於同一人,車主可分作是「自然人」或「法人」(如公司車)。在要保人與被保人關係限制中,「自然人車主」要保人與被保險人(車主)的關係,限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配偶的父母;「法人車主」則限為僱傭關係。 然而,依網路投保規定,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須為同一人,而且需使用車主本人的信用卡或帳戶繳保費;也有年齡限制,需滿20歲的成年人才可投保。投保當下除了要加入保險公司的網路會員,還須完成寄發驗證碼至手機簡訊(OTP)或電子郵件信箱等身分驗證,才可免簽覆要保書。 民眾還需要注意一般投保與網路投保的保障對象差異!一般汽車保險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後,可以附加「駕駛人傷害險」,提供住院日額型或實支實付型的醫療保障,賠償範圍包括單一事故與雙方碰撞的交通事故,「車主本人」與「經車主同意使用的家人親友」都保障在駕駛人傷害及對第三人的責任風險。 ▲如果將愛車借給家人,保障對象就有差別嗎?(圖/pixabay) 不過,在網路投保上,駕駛人傷害險的保障對象「限車主本人」,被保險人應限以車主本人為駕駛人,也就是說,如果把汽車同意借給家人或友人使用,無論發生自撞電線桿或與他車碰撞等交通事故致人身傷害,當車主和駕駛人並不是同一人時,也都不屬於保障範圍內。 「那我幹嘛網路投保!」多數民眾以為,網路投保與一般投保的保障大致相同,在保費較為優惠的情況下,時常疏忽投保條件與額度的差異。網路投保固然方便,但以車險為例,對於共同使用汽車的家庭而言,就必須要釐清保障範圍,例如「將車子借給家人使用,那駕駛人傷害險用得到嗎」,根據自身需求評斷是否適合在網路投保車險,也可交給專業的保險人員評估,協助將傷害險附加被保險人名冊。 如果愛車平常不會借給親友使用,車主本人是主要的駕駛人,就可以放心在網路投保「保障對象限行照上車主本人」的保險商品。 撰文者:SARAcares莎拉保險網 2020.08.05 瀏覽數:18813 所有車禍事故中,不一定會有「第三人」(包括對方駕駛、對方乘客以及路人),不一定會有「乘客」,但一定會有的元素就是「駕駛人」和「車輛」。 在發生車禍時,一般人大多擔心自己賠不賠得了別人的損失,因此車險項目有很多針對除了駕駛本身之外對象的理賠,卻忽略了駕駛人的保障,就車險項目來看,能保障駕駛本身的車險就只有「駕駛人傷害險」。 駕駛人傷害險附加在2大車險下,保障各不同「駕駛人傷害險」是用於駕駛被保險車輛時發生事故,造成駕駛人體傷、失能或死亡而理賠給駕駛人。 駕駛人傷害險無法單獨購買,分為「附加於強制險之下」及「附加於第三人責任險之下」兩種,消費者可從下表先了解兩者保障的差異,再選擇自己想要的類型。 由上表可知,保障範圍以「附加於第三人責任險之下」的駕駛人傷害險較廣,保額也可自行選擇;而「附加於強制險之下」的駕駛人傷害險較為便宜,失能等級也分得較細,可說是各有優缺,可依駕駛人的行車習慣與需求來選擇。一般在可負擔的情況下,會建議選擇附加於第三人責任險的駕駛人傷害險,讓行車的保障範圍及額度較為充足。 不過,附加於第三人責任險的駕駛人傷害險,會需要填寫「被保險人名冊」,而這一項可是和理賠有關係呢! 駕駛人傷害險的「被保險人名冊」是什麼?一般來說,駕駛人傷害險是依「車」而保,因此若一輛車多人使用(例如家人、親友),在附加強制險之下不需列入被保險人名冊,也都有保障,但附加於第三人責任險之下投保駕駛人傷害險,就需要被保險人名冊了。 「被保險人」指的是駕駛被保險汽車的人,如果不只是自己駕駛,在投保時就需要將會駕駛被保險汽車的人一一在保險公司提供的名冊單上填寫,以免造成日後理賠上的爭議。 目前有些保險公司放寬「經被保險人(車主)許可使用或管理」可在保障範圍內,因此在投保時,消費者務必問清楚是否需要條列填寫被保險人名冊,在提供駕駛人名單時,也盡量把可能會駕駛被保險車輛的人員寫完整,才不會因漏寫而在發生事故時無法理賠。 駕駛人傷害險保費,會隨保障人數而增減駕駛人傷害險是車險中唯一給駕駛人的人身保障,尤其家中有一車多人用的狀況,可一次保障多人,也是十分方便划算。如果車輛只有自己開,也可選擇「限定車主本人」的方案,而保障對象愈少,保費也會相對愈便宜。 我們常聽到保車險的原則是「先保人、再保車」,但在「保人」這一塊,往往會略過自己,而把注意力放在「賠別人」上面,造成兩方保障不均,一旦發生自己傷殘較嚴重、對方卻沒太大損傷的事故,反而理賠不了多少錢,還得自掏腰包付醫藥費,如果有駕駛人傷害險,就能讓自己多一份行車保障。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SARAcares莎拉保險網 小檔案_SARACARES莎拉保險網 找旅平險/汽(機)車險/寵物險/運動險,每個人都能在SARAcares找到最適合自己的保障。 延伸閱讀 作者簡介_SARACARES莎拉保險網 從消費者的立場出發,滿足現代個人化的生活需求,主動向各家保險公司進行生活保險提案,顛覆保險條款複雜難懂的門檻,想怎麼生活,就怎麼保! 2021-01-21 | 保險觀念 理賠 解約 | 186072| 目錄投保第一步、確定保險對象 投保第一步、確定保險對象有需求、才需要保險,首先我們必須先知道是誰要保保險、該找誰投保,以下是常見的四個和保險對象有關的名詞:
我們來用一張圖來簡單了解他們之間的關係: 投保第二步、選擇險種而每一個保險對象所需的險種都不盡相同,在 MY83 站內主要有介紹以下七個壽險公司有承保的險種,分別為:
投保第三步、從標題選商品保險的險種如此多樣,而每一個險種都又有各自的標題,如果一個一個找,就像大海撈針一樣,很花力氣,建議將這些名詞的意思都大致了解後,能比較快速地找到自己理想的保險商品哦!
車險被保險人一定要車主嗎?要保人及被保險人不限本人,自然人、法人皆可。 公司車可保,免註冊,僅限信用卡繳費。 完成後,須列印『要保書』並簽名回傳,僅投保強制險免回傳。
車險保誰?強制險保障的範圍是除了駕駛人以外的所有人,包含乘客與其他受害者(對方駕駛、乘客、路人)的人身損傷,如果有財物損失是不在保障範圍喔! 強制險的保額無法自行增減,如果想要有更多保障,通常會加保「第三人責任險」,等等也會介紹到。
要保人可以是被保險人嗎?保險法規定,要保人對以下幾種人具有保險利益,也就是說,要保人可以以這些人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一、本人或其家屬;二、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三、債務人;四、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 人身保險的被保險人,就是以其生命身體為保險標的,並以其生存、死亡、疾病或傷害為保險理賠要件的人,也就是保險的對象。
要保人跟被保險人差在哪?保險人:即保險公司,分為產險公司和壽險公司。 要保人:訂定保險契約並繳保費的人,可以指定或更改受益人、變更契約、解約。 被保險人:被保障的人,當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時,啟動理賠條件。 受益 人:收到理賠金的人,可能為要保人、被保險人、配偶、家人或其他要保人指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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