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 愛玩美旅行社---阿里山森林遊樂區 09:00 於愛玩美旅行社(嘉義火車站後站對面)集合,有專人接待解說阿里山旅遊行程及領收相關憑證。 (如搭乘高鐵者,於早上09:00前抵達嘉義高鐵3號出口集合,需在報名表中特殊需求欄中註明即可)
09:30 帶領旅客搭車前往阿里山森林遊樂園區。 12:00 抵達阿里山飯店check in(三點過後進房);休憩片刻後,建議您可自行前往阿里山商店街附近餐廳享用風味午餐。 (敬請自理) 13:30導遊帶隊前往阿里山森林遊樂區悠閒漫步於林道間徹底享受芬多精,路線從 阿里山 7-11 前或飯店集合 → 沼平公園 → 天空步道 → 姊妹潭 → 三兄弟 → 四姊妹 → 金豬報喜 → 永結同心 → 木蘭園 → 受鎮宮 → 28 號巨木 → 神怡流瀑 → 阿里山神木遺跡 → 神木車站 → 慈雲寺 → 功碑 → 樹靈塔 → 千歲檜 →
阿里山博物館 → 香林國小 → 三代木 → 象鼻木 → 香林拱橋木 → 阿里山工作站 → 阿里山賓館 → 阿里山飯店。 18:30可至特約餐廳享用阿里山風味晚餐。
早餐-敬請自理 午餐-敬請自理 晚餐-提供阿里山風味晚餐 第二天 祝山觀日---奮起湖老街---嘉義火車站 04:00 祝山觀日樓觀日出(提供祝山線小火車來回車票) 09:00 餐後自由活動,建議2條路線:(自行前往) ★路線建議1:水山巨木步道 11:00 辦理退房手續,行李可寄放櫃檯,貴重物品放置身上。如有時間可再至阿里山商店街購買阿里山名產,回去讓親朋好友享用。(實際退房時間請以飯店公告為主) 12:00 於阿里山遊客中心或阿里山飯店大廳前搭車前往奮起湖。
17:00 火車抵達〔嘉義火車站〕,期待下次的再訪 ~~ (如需搭乘嘉義高鐵,可至嘉義火車站後站搭乘免費接駁車BRT前往嘉義高鐵站,班次約莫15~20分鐘一班,車程約30分鐘,細節可參考官網 ) 早餐-提供健康活力早餐 午餐-敬請自理 晚餐-敬請自理 【交通】愛玩美旅行社-->阿里山飯店 各位貴賓: 感謝您對於愛玩美旅遊的青睞,為了使您對於此行更加了解,特將此旅遊產品有關的情形向您報告,盼能增加您對阿里山旅遊產品的認識,並做好行前周全的了解。 A. 報價說明: ☆ 以上報價為每人之報價。 ☆ 請按出發星期、幾人一室來對照費用。 ☆ 訂單確立後,客服人員會通知您的旅遊費用,如有疑問請隨時與客服人員核對,謝謝您。 ☆ 本行程之各項內容及價格因季節等其他因素而有所變動,請依客服人員報價為主,謝謝您。 B. 溫馨提醒: ☆ 此行程為半自助旅遊套裝行程,並無領隊或導遊全程陪伴。 ☆ 此行程的交通方面為共乘性質,有可能與其他旅客合車同行。 ☆ 行程內容,須以行程確認單之資料為準 ☆ 如遇服務人員或接送司機服務不週時可隨時反應,本公司將為您立即處理。 ☆ 如遇不可抗拒情況,本公司保有變更旅行方式之權利。當日出發旅客除非天災或其它大自然因素,予以退費外,否則不得退費或辦理延期。 ☆ 本行程內容僅供參考,內容會依路況或行程順暢及交通管制等情況而有所差異。 C. 費用不包含說明: ☆ 行程表上未表明之各項開支。 ☆ 純係私人之消費。 ☆ 旅客報名為單數分房為單人房時,需加收單人房差。 D. 關於行程的說明: 以上行程表列時間,為累積長期以來行程操作的經驗值,主要是為了讓您在出發前,能初步了解整個行程操作的情形,但現場若遇特殊情況,在考慮行程的順暢度下,遇司機斟酌更改與調整,請您見諒。 ■山區屬較未過度開發之自然原始環境,難免會有潮濕未乾,各類昆蟲等出沒,敬請不介意之旅客再行報名。 E. 關於住宿說明: 本行程報價均以「2人1室」為報價基礎,如您是單一或單數客人報名,提供您如下建議於出發前參考: ☆ 若為享有較隱私之住宿及更好的旅遊品質,而欲單人入住一間房,需補貼單人房差之價差。所入住之房型則以行程表所載明之房型為準。 ☆ 孩童與嬰兒 : 1. 嬰兒係未滿 2 歲之孩童。 嬰兒費用內容僅含保險及車位,且不佔床位。費用未包含行程及門票、餐食部份,請旅客自行準備嬰兒餐食。 2. 孩童係指滿 2 歲至 6 歲之孩童。 孩童費用內容含保險及車位,且不佔床位。 F. 醫療保健藥品部份: ☆ 因有上山等行程,但若個人體質因素,恐有高山症之徵狀或後遺症影響,請考量個人身體健康狀況,參加較為適合之旅遊產品。本公司接受法規之規範,恕不提供任何醫療藥品。個人藥品及其它必需品請自備。如 : 暈車藥、感冒藥,防蚊液、禦寒衣物、雨具…等。 ☆ 阿里山氣溫大約 15 到 25 度上下,如果是秋天、冬天或遇寒流來的時候,溫度會再低5-10度,所以請旅客是氣溫情況,記得要帶一件比較保暖的外套 ! G. 林務局公告需知: 即日起全台 22 個森林遊樂區禁止攜帶任何寵物進入。 林務局已公告禁止攜帶犬、貓等哺乳類寵物進入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請各位訂房旅客務必注意,避免屆時無法入園及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以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以維護遊客旅遊安全。 H. 個人資料蒐集之隱私權政策: 當您參加本公司旅遊行程,我們將保留您之個人資料,以利旅遊業務之辦理、或與旅客聯繫、完成交易、提供服務,本公司就您的個人資料之利用區域限於參加旅客之所在國家以及台灣地區。 I. 個人資料的處理: ☆ 您提供的個人資料將可能用於維繫您與本公司之間的客戶關係。我們會利用、分析這些資料,以達到符合您對我們的要求以及回應。除非您有其他特別的指示,我們將傳遞您可能有興趣的本公司各種商品資訊、專案活動、其他商品服務以及相關資訊。 ☆ 如果您不願收到此類資料,請您於提供個人資料時直接告知即可,您隨時可以選擇日後不要再收到任何相關資料。 ☆ 本公司始終致力於提供最好的旅遊服務與產品品質。歡迎您提供寶貴的意見協助我們進步與提升! J. 旅遊行程之生效: 訂購確認後本訂單經客服人員確認回覆後始可生效,除七日內需作保證訂購之規定外,並視同雙方同意簽署 【觀光局定型化國內旅遊契約書】〔 91 年 10 月 9 日觀光字第 910026947 函發布〕,敬請先行詳閱該契約書內容。本套裝行程除取消費用特別加註外,均適用【 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 】之相關規定。 K. 取消相關規範: ☆ 旅客取消行程【旅客於訂購產品完成後通知本公司取消者】,將依據【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 第十一條: ( 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 ) 需收取消費用,其額度如下: 1. 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2. 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十一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3. 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四日至第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4. 通知於出發日前一日至第三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七十。 5. 通知於出發當日以後 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 百分之一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