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胎 假 勞 基 法

一、安胎假勞基法及相關法律

在懷孕期間,孕媽咪們除了每隔一段時間要請「產檢假」回去醫院檢查,在產檢過程中若經醫師診斷宜休養不宜久站、負重,則可以依證明向公司申請「安胎假」。安胎假的法源依據是什麼、安胎假公務員也有相關法律作為憑證嗎?

勞工安胎假是由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中提到:


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及薪資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既然安胎假規定在性別平等工作法(簡稱性平法)裡頭,那麼在勞基法安胎假中提到了什麼相關條文呢?

懷孕安胎假中關於請假天數的規定,被收錄在依照勞基法訂立的「勞工請假規則」裡;提交安胎休養假證明文件的相關規定,則是依照性平法訂立的「性平法施行細則」去執行。

性平法同樣在中第21條也有提到:


受雇者依性平法第15條之規定為請求安胎假時,雇主不得拒絕。
受僱者為安胎假之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本條法律明定員工如需申請安胎假休養時,雇主不能拒絕,也不能以安胎假為名義任意剝奪勞工的獎金和福利。

另外,公務人員安胎假、教師安胎假的相關規定則由「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所制定,確保不論是公務員還是民間公司職員,都能夠放心申請孕婦安胎假,好好在家休息。

二、安胎假薪水及相關規定

(一)勞工安胎假天數規定

上一段提到了安胎假法律,這個段落裡我們來詳細講講「安胎假病假」各自的規定。

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裡規定病假的給假天數:

  • 未住院者:30天。
  • 住院者: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
  • 上述2種類假別,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

經醫師診斷,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因為懷孕婦女在孕期內體力消耗巨大,且每人身體狀態不一,為了確保母胎均安,將安胎假請假天數提高,與住院傷病假相同之規格。也就是說,有醫師開診斷證明的安胎假,並不只限定30天,而是可以比照住院傷病假計算「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

如醫師診斷後因「子宮頸閉鎖不全」需在家休養2個月,申請安胎假即不會因為30天限制而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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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勞工安胎假薪水規定

安胎假有薪水嗎?有的,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除了給假天數,也規定安胎假薪資:

普通傷病假1年內未超過30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之。

規定中的30日指的是「工作日」,若今天你請了1個月(2021/04/09-2021/05/09)的病假,則實際上這1個月的期間內有20天工作日,10天休假日。安胎假薪資計算的部分,這20天工作日就會算成半薪,10天休假日則照全薪計算。 請完這次假後,還會剩下10天的病假能請,並不是請了1個月的病假,額度就全部沒了,還要考量到「休假日」哦!

若是請了2個月(2021/04/09-2021/06/09)的安胎假,則實際上2個月的期間內有43天工作日,19天休假日。 按月曆計算,2021/05/21為第30天病假,在此之前的30天工作日將換算成半薪,13天休假日則以全薪計算。 2021/05/22為例假日,從這天開始到2021/06/09,共計19天則不給付薪水。

簡單來說,安胎假中若遇到休假日,則算全薪且不將休假日計入安胎假天數。
安胎假30日內薪資為半薪,超過30天後不論工作日、休假日皆不計薪。

要注意的是,「安胎假會和病假一起計算」,如你今年已請完3個月的安胎假,則明年就只有9個月的「住院傷病假」能夠申請。

(三)公務員安胎假天數及薪水規定

公務員與一般勞工不同,休假相關規定是參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2項:

  • 因疾病或安胎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請病假,每年准給28日。
  • 因重大傷病非短時間所能治癒或因安胎確有需要請假休養者,於依規定核給之病假、事假及休假均請畢後,經機關長官核准得延長之。
  • 其延長期間自第一次請延長病假之首日起算,2年內合併計算不得超過1年。

值得一提的是,公務人員安胎假薪水是全薪計算,不是半薪哦!

最後提醒孕媽咪們,安胎假全勤獎金會照給、申請安胎假考績也不會被影響! 即使1整個月都申請安胎假,如皆在30天給薪安胎假內,那麼按照條文規定是不能扣全勤獎金的,須和當月工資一併計算。

公司間常有安胎留職停薪一說,簡而言之就是超過30天的安胎假因不給薪,需辦理留職停薪。這個觀念是錯誤的! 勞工請假規則第5條中規定「勞工普通傷病假超過前條第一項規定之期限,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後仍未痊癒者,得予留職停薪。」 但懷孕期間即便有安胎需求,最多就是10個月,不到住院傷病假上限1年,都還在法律保障的請假期間。

三、安胎假證明

上述法規有提到,資方是能夠要求受雇者提供安胎證明的。安胎假需要提供什麼證明?該如何提供?

  • 目前多以醫生開立的安胎假診斷證明為主。

如果安胎假醫生證明上只寫「宜休養」,能夠請多久?

  • 無法確定,因為「沒有押日期」,所以要看任職公司主管如何判斷,也許7天,可能一個月。

想避免上述尷尬情況發生,在請醫生開立證明時就需要討論清楚,才不會有後續勞資糾紛的可能。

也記得避免「診斷證明休養期間」和「申請公司安胎假期間」不一致,小心遭公司「無故曠職」刁難!

曾有勞工因診斷證明開立2週,在家安胎休養卻多4日,公司以「這4天沒有診斷證明」無故曠職為由遭解雇。 因此各位孕媽咪們一定要謹慎對待安胎假證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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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胎假怎麼請

安胎假申請流程依照公司規定,每間都有不同,但都要確保流程「依照法規走」,公司制度可以優於法規,卻不能違反法規。

  • 安胎假天數即為半薪30天(和病假一併計算),總天數2年內不能超過1年。
  • 安胎假30天不包含例假日,只計算工作日,安胎假超過30天後便不再支薪,例假日也比照辦理。

看到上述整理過後的安胎假規定,相信妳對於「安胎假幾天」、「安胎假含假日嗎」這些問題的答案都瞭然於心了。

文末想和孕媽咪們聊聊「懷孕歧視」,以下這些例子就算妳沒經歷過,是不是也曾多少聽過呢?

  • 考績無故被打「乙」,追問才得知申請安胎假打「乙」是職場潛規則。
  • 懷孕後人資一直來關心,還提起前人事蹟,暗示你自請離職「要有點眼色」。
  • 申請產檢假、安胎假,主管以共同負擔工作進度為由,晚上在家裡「遠端加班」。

所謂「懷孕歧視」,是指資方因勞方懷孕,而給予差別性對待。資方也可能在合法的解僱理由裡隱藏懷孕歧視,因此如孕媽咪們已隱約感受到自己正遭受不合理的對待,就應開始留意,蒐集證據,向勞動主管機關提出申訴請求協處

以上是安胎假需要知道的相關資訊,如果您喜歡我們的文章,歡迎您分享!想看更多「扶養」文章,歡迎點擊下方按鈕查看。

1.勞工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2.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左列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
一、未住院者,1年內合計不得超過30日。
二、住院者,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
三、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
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普通傷病假1年內未超過30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之。」、第10條規定:「勞工請假時,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但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聯絡科室:勞動基準科承辦人
聯絡電話:1999「限臺北巿境內直撥,外縣巿請撥02-27208889」轉7015-7017、3325、3327、3349;02-23026355轉9

首頁 企業法令新知 員工產檢假、安胎假怎麼給?薪水又該如何計算?

(本文於2022.04.12更新)

公司有員工懷孕,是件值得開心的事情!有些公司重視員工生育,會給員工優於法令的請假和生育補助,然而,職場中懷孕歧視的事件仍層出不窮,小編常看到有網友反映公司因為營運狀況不佳的理由刁難懷孕員工,不准員工請安胎假、產檢假、產假等,這些做法恐怕已違法!(延伸閱讀:員工報喜訊卻被炒魷魚!您對懷孕員工權益知多少?)

究竟員工懷孕時,可能會請哪些假?請假期間薪水該怎麼發給?可向員工要證明文件嗎?小編以下將為您詳細說明懷孕期間的產檢假、安胎假相關規定。

首先,透過下表可以幫助雇主們快速了解產檢假、安胎假的天數和薪水規定

安 胎 假 勞 基 法
勞工懷孕期間請產檢假、安胎假,請假天數和薪水權益(圖片來源:518熊班)

接著,以下整理產檢假、安胎假的完整法規與常見問題,大家可以一起作答檢視自己是否了解,或許未來會遇到喔!

一、產檢假

先來看目前法令上產檢假的相關規定與罰則:

■ 規定:

1.性平法§15Ⅳ:員工懷孕期間,雇主應給7天產檢假。(2022年1月18日性平法修正:產檢假天數從5天增加為7天,如果雇主給勞工第6、7天產檢假,可向勞保局申請地6、7天的員工薪資補貼)

2.性平法§15Ⅵ:產檢假期間,薪資照給。

3.性平法§21:員工請產檢假時,雇主不能拒絕、扣考績、扣發全勤獎金等不利處分。

4.性平法施行細則§13:員工請產檢假,必要時雇主可要求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 罰則:2-30萬元。

產檢假是給女性員工本人申請的假別,因為懷孕期間媽媽需要做許多檢查,法令特別給予懷孕媽媽的權益。即便公司的行業別與性質不適用勞基法規定,員工還是享有請產檢假的權益喔!例如在受僱於小吃攤販的員工、聘僱於公家機關的人員等(註1)。

至於產檢假請假方式,考量到每位懷孕媽媽的身體狀況、就診醫院不同,法令也放寬請假彈性,完整7天的產檢假,勞工可以選擇用「全天」、「半天」或「小時」為單位來請假(註2)。

了解產檢假相關規定後,接著一起來看看請產檢假的3個常見問題。

問題1:員工請產檢假時,雇主能否要求提出證明文件?

答案:依性平法§21規定,雇主可要求受僱者提出證明文件,來證明員工有產檢的事實。

問題2:部分工時員工也可請產檢假嗎?

答案:勞動部保障打工、兼職人員也有請產檢假的權益,因此部分工時勞工可請產檢假,而請假期間可按每週工作時數依比例給假,請假期間薪水仍是全薪(註3)。

例如:阿喜每週工作10小時,時薪為160元,則可請產檢假10小時,請假期間薪水為2,240元。【計算方式:(10時/40時)X7天X8時=14時,14時X160元=2,240元】

問題3:某餐廳因武漢肺炎疫情關係放無薪假(減班休息),員工小琪也被停工1個月,懷孕期間的她可以請產檢假嗎?

答案:無薪假期間員工仍可依法請產檢假,因此小琪可向公司請產檢假,請假期間公司仍要照付薪水、不能扣發產檢假當日薪水(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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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胎休養假

再來看到安胎假的相關法令規定與罰則: 

■ 規定:

1.性平法§15Ⅲ:員工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在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的請假和薪資計算,依照相關法令規定。

2.勞工請假規則§4Ⅱ:員工懷孕期間經醫生診斷須安胎休養,在治療或休養期間天數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3.性平法§21:員工請安胎假時,雇主不能拒絕、扣考績、扣發全勤獎金等不利處分。

4.性平法施行細則§13:員工請安胎假,必要時雇主可要求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 罰則:2-30萬元。

媽媽員工懷孕期間如果有身體不適,需要住院或在家安胎休養,經過婦產科醫師提供的診斷證明,可向公司申請安胎假。而安胎假的請假性質和病假相同,請假天數和薪水發給可參考勞工請假規則§4Ⅱ規定,請假天數併入病假計算,未住院的話一年最多請30天;薪水在請假30天內發給半薪、超過則不給薪。(延伸閱讀:員工請病假可以扣薪?3重點秒懂病假相關規定)

同樣的,讓我們也看看以下員工請安胎假的常見四個問題。

問題1:員工請安胎假時,雇主能否要求提出證明文件?

答案:依性平法§21規定,雇主可要求受僱者提出證明文件,來證明員工有安胎休養的事實。

問題2:部分工時員工也可請安胎假嗎?

答案:為了讓媽媽可儘快恢復體力工作,勞動部也有保障打工、兼職人員請安胎休養假的權益。請假天數權益和全時勞工一樣,按照實際所請的天數來給假,不須依工作時數比例發給,薪水則是給半薪(註3)。

例如:小華每天工作4小時,時薪160元,則她的安胎假連同病假一年最多可請30天。小華在懷孕期間請了安胎假10天,則請安胎假期間薪水老闆應發給3,200元。【(4時X160元X10天)/2=3,200元】

問題3:某旅行社因武漢肺炎疫情關係放無薪假(減班休息),員工小君也被停工,這段期間她可以請安胎休養假嗎?若能請,旅行社要如何給假給薪?

答案:和產檢假一樣,員工在停工期間有相關證明,仍可依法請安胎休養假,因此小君仍可請安胎假,請假天數在30天內可拿到半薪(註4)。

問題4:員工已申請安胎休養假並住院休息兩週,期間如果碰到結婚登記、須產前檢查或遇到親屬身故,可以更改假別嗎?

答案:可改請婚假、產檢假或喪假,並依照相關假別規定提供證明文件,請假期間雇主薪水要照給(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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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通常會擔心女性員工懷孕後增加請假頻率,影響工作分配及公司營運,然而,這些應該是在決定僱用時就應該考量到的人力成本。面臨新生命的到來,對懷孕員工而言是生活重心和生理上重大改變,需要比其他人花更多心力來完成工作,即便如此,小編發現多數懷孕員工也會有和雇主相同的擔憂,擔心因懷孕影響到工作進度或遭到職場歧視,因此,也期待未來雇主們能給媽媽員工多一點體諒和同理囉!(我想你還喜歡:【育嬰假新制】夫妻可同時請、育嬰津貼多2成、產檢假/陪產假多2天!一文完整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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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請參考勞動部 105 年 06 月 27 日勞動條 4字第 1050131141 號函

註2:請參考勞動部104 年 05 月 29 日勞動條 4字第 1040130594 號令

註3:請參考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第6點

註4:請參考勞動部105 年 02 月 03 日勞動條 4字第 1050130153 號函

註5:請參考勞動部104 年 11 月 13 日勞動條 4字第 1040131548 號令

安 胎 假 勞 基 法

作者

Ching

用心琢磨老闆和員工不同的思維,從中找到平衡點,讓勞資間的關係不再緊張 : )希望幫助勞工、企業都能認識自己的權利義務,讓勞動法令不再只是教條,而能實際落實在生活中。

安胎假算病假嗎?

1.勞工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計算。 2.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左列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 一、未住院者,1年內合計不得超過30日。

安胎假需要證明嗎?

問題1:員工請安胎假時,雇主能否要求提出證明文件? 答案:依性平法§21規定,雇主可要求受僱者提出證明文件,來證明員工有安胎休養的事實。

安胎假如何申請?

經醫師診斷,懷孕期間須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計算。 普通傷病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三條之二: 因疾病或安胎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請病假,每年准給二十八日。 因安胎確有需要請假休養者,於依規定核給之病假、事假及休假均請畢後,經機關長官核准得延長之。

產檢有假嗎?

一般民營企業勞工享7 天產檢假,當女性生產時,其配偶可在其生產的當日及前後總共15 天內,選擇5 日申請陪產假;公務員則8 天產前,可以分次申請,但不能保留到分娩後。 請產檢假須檢附「掛號繳費收據」、「門診證明」、「媽媽手冊封面」、「媽媽手冊蓋章頁」 4 項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