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考試 ─ 歷屆考古題
教師資格檢定考古題
歷年通過教師資格考(教檢)的考生,都建議勤練考古題是必要的,提前熟悉考試題型,模擬考試強化答題速度,累積自身解題實力。以下為歷屆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教師檢定)考古題,包括幼教、國小、中學及特教等。
項目 | 歷屆教檢考古題考古題 |
幼教檢定 | 幼教教師資格檢定考古題與答案 |
幼教特教教師資格檢定考古題與答案 | |
國小教師檢定 | 國小教師資格檢定考古題與答案 |
國小特教教師資格檢定考古題與答案 | |
中學教師檢定 | 國中特教教師資格檢定考古題與答案 |
中等教師資格檢定考古題與答案 | |
特教檢定 | 特教教師資格檢定考古題與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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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頁:教師資格檢定心得與準備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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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考試公告】111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已訂於111年6月4日(星期六)舉行。❀
(1)報考資格:
具學士以上學位之中華民國國民、外國學生、僑生及港澳學生修畢師資培育之大學規定之
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中華民國國民依師資培育法第 10 條 第 1 項規定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者,得依證明書或證明所載之師資類科別,報名參加本考試。
(2)本檢定考試分4類科:
- 幼兒園師資類科:取得修畢幼兒園教育階段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者。
- 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取得修畢各教育階段別(學前、國民小學、中等學校) 特殊教育之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者。
- 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取得修畢國民小學教育階段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者。
- 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取得修畢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者。
(2)考試日程
報名日期 | 考試日期 | 放榜日期 | 簡章 |
111/4/14日(星期四)上午8點30分-4/21日(星期四)下午3點止 | 111/6/4(六) | 111/7/29(五)上午10時 | 簡章下載 |
最新消息之詳情請點閱此連結
(3)考試科目
幼稚園教檢 | |
共同科目 | 國語文能力測驗(含語文應用、閱讀理解、寫作等基本能力) |
專業科目 | 1. 教育理念與實務 2.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 3.課程教學與評量 |
特殊教育教檢 | |
共同科目 | 國語文能力測驗(含語文應用、閱讀理解、寫作等基本能力) |
專業科目 | 1. 教育理念與實務 2. 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 3. 課程教學與評量(分為身心障礙組與資賦優異組)」三科 |
國民小學教檢 | |
共同科目 | 1. 國語文能力測驗(含語文應用、閱讀理解、寫作等基本能力) 2. 數學能力測驗(普通數學、數學教材教法) |
專業科目 | 1. 教育理念與實務 2. 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 3. 課程教學與評量 |
中等學校(國、高中)教檢 | |
共同科目 | 國語文能力測驗(含國文、作文、閱讀、國音等基本能力) |
專業科目 | 1. 教育理念與實務 2. 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 3. 課程教學與評量 |
此外,在考試題型上,除現行之選擇題及非選擇題,對接素養評量指標和評量內容新增「綜合題」題型,其題目情境貼近教學現場,對應學習經驗,描述內容增加;題型包括選擇、是非、配合與問答題。詳情請點閱110年教檢範例題目及說明。
(4)及格標準:
本考試各類科各應試科目以100分為滿分,其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為通過:
- 應試科目總成績平均滿60分。
- 應試科目不得有2科成績均未滿50分。
- 應試科目不得有1科成績為0分。缺考之科目,以0分計算。
考試結果經中央主管機關所設教師資格考試審議會審查通過者,始得向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修習教育實習
※考試成績計算平均後若出現小數位數,不採行任何進位法。
※以上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考試規定以官方最新簡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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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考試公告】111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已訂於111年6月4日(星期六)舉行。❀
教檢最新考情:110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作答卷格式 (點擊連結下載):
- 國語文能力測驗寫作卷:尺寸為A3(共2頁),直擺橫書。
- 非選擇題及綜合題答案卷:尺寸為2張A3(共7頁),橫擺橫書,教育知能及數學的頁數為二張A3。
獨家課程!【素養綜合題】讓你輕鬆應對110年教檢新制
(1)報考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大學以上學位證書,且修畢師資培育之大學規定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並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得依證明書所載之類科別,報名參加本檢定考試。已領有教師證書者,無需參加本檢定考試。
本檢定考試分4類科:
- 幼兒園類科:取得修畢幼兒園教育階段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
- 特殊教育學校(班)類科:取得修畢各教育階段別(學前、國民小學、中等學校)特殊教育之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如該證明書上未註明教育階段別及組別,應另檢附師資培育之大學核發之相關證明文件。
- 國民小學類科:取得修畢國民小學教育階段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
- 中等學校類科:取得修畢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
(2)考試日程
預定報名日期 | 預定考試日期 | 放榜日期 | 簡章 |
110年4月15日(星期四)上午8點30分-4月22日(星期四)下午3點 | 特別公告!延期至7月17日 | 8月23日 | 最新考試時程 原簡章下載 |
最新消息之詳情請點閱此連結
(3)考試科目
幼稚園教檢 | |
共同科目 | 國語文能力測驗(含語文應用、閱讀理解、寫作等基本能力) |
專業科目 | 1. 教育原理與制度(110年起為教育理念與實務) 2.幼兒發展與輔導(110年起為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含幼兒生理、語言、認知、社會、人格、情緒、道德等領域之發展、保育與輔導等。 3.幼稚園課程與教學(110年起為幼兒園課程與教學):含幼兒教育課程理論、課程設計、教學原理與設計、教學環境規劃、教學評量等。 |
特殊教育教檢 | |
共同科目 | 國語文能力測驗(含語文應用、閱讀理解、寫作等基本能力) |
專業科目 | 1. 教育原理與制度(110年起為教育理念與實務) 2. 特殊教育學生評量與輔導(110年起為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含評量策略、評量工具、結果解釋與應用、特教學生鑑定與安置、各類特教學生身心特質、輔導、相關專業服務、家庭支援等。 3. 特殊教育課程與教學(110年起為課程教學與評量): (1)身心障礙組:含特殊教育課程發展與設計【含個別化教育計畫】、教學原理與設計【含教材教法】、教學環境規劃【含輔助性科技】、教學評量等。 (2)資賦優異組:含教育與教學模式、特殊教育課程發展與設計【含教學環境規劃】、教學原理與設計【含個別輔導計畫】、教學評量、特殊族群資優生之課程與教學等。 |
國民小學教檢 | |
共同科目 | 國語文能力測驗(含語文應用、閱讀理解、寫作等基本能力) 數學能力測驗(普通數學、數學教材教法) |
專業科目 | 1. 教育原理與制度(110年起為教育理念與實務) 2. 兒童發展與輔導(110年起為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兒童發展」含生理、認知、語言、社會、道德、人格、情緒;「兒童輔導」含主要諮商理論或學派、輔導倫理、團體輔導、學習輔導、兒童適應問題診斷與個案研究、心理與教育測驗。 3. 國民小學課程與教學(110年起為課程教學與評量):含國民小學課程發展與設計、教學原理與設計、班級經營、教學評量等。 |
中等學校(國、高中)教檢 | |
共同科目 | 國語文能力測驗(含國文、作文、閱讀、國音等基本能力) |
專業科目 | 1. 教育原理與制度(110年起為教育理念與實務) 2. 青少年發展與輔導(110年起為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 「青少年發展」含生理、認知、社會、道德、人格、情緒;「青少年輔導」含主要諮商理論或學派、輔導倫理、發展性輔導(包括生活輔導、學習輔導、生涯輔導)、適應問題與輔導、心理與教育測驗。 3. 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110年起為課程教學與評量):含中等學校課程發展與設計、教學原理與設計、班級經營、教學評量等。 |
此外,在考試題型上,除現行之選擇題及非選擇題,對接素養評量指標和評量內容新增「綜合題」題型,其題目情境貼近教學現場,對應學習經驗,描述內容增加;題型包括選擇、是非、配合與問答題。詳情請點閱110年教檢範例題目及說明。
(4)及格標準:
本考試各類科各應試科目以100分為滿分,其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為及格:
- 應試科目總成績平均滿60分。
- 應試科目不得有2科成績均未滿50分。
- 應試科目不得有1科成績為0分。缺考之科目,以0分計算。
考試結果經中央主管機關所設教師資格檢定委員會審查及格者,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教師證書。」
※考試成績計算平均後若出現小數位數,不採行任何進位法。
※以上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考試規定以官方最新簡章為準。
一、依據師資培育法之規定,成為合格教師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或經歷以下各項歷程。
二、107年師資培育法修正後,實習順序將逐漸從舊制(先實習-後考試),改為新制(先考試-後實習)
1、過渡期(新舊制任選):
107年1月31日以前取得師培生資格或已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未實習者,至113年1月31日以前,可自行選擇採用舊制或新制,如:
(1)107年6月修畢之師培生:
可先實習半年,再參加108年3月教檢或選擇考完108年6月教檢,再實習半年。
(2)108年6月修畢之師培生:
可先參加108年6月教檢,若在當年度108年6月未通過考試,可選擇先實習半年,再考109年6月教檢。
2、107年2月以後才開始修習師培課程的學生,一律只適用新制(先考試-後實習),意指
109年1月之後修畢教育學程之師培生,只能選擇先考6月的教檢,再實習。
教師資格考試屬門檻性質評量,成績達到標準即為通過。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第9條規定,符合下列各項規定者為通過:「應試科目總成績平均滿60分;應試科目不得有2科成績均未滿50分;且不得有1科成績為0分;缺考之科目,以0分計算。」
年度 | 全國及格率 |
110 | 67.37% |
109 | 50.10% |
108 | 60.25% |
107 | 53.33% |
106 | 54.58% |
105 | 50.77% |
104 | 52.99% |
103 | 61.50% |
102 | 59.78% |
101 | 61.78% |
100 | 58.91% |
99 | 63.86% |
註:通過率以到考人數計算
教甄/檢上榜 獎學金規則 | |||||
考試 | 教檢 | 教甄 | 教檢+教甄 | ||
報名項目 | 正課班 | 買單科 | 正課班 | 買單科 | 超前部屬 (一年班&兩年班) |
獎學金規則 | 上榜課程延一年 | 上榜獎學金最高$2,000 (撰寫感言500; 錄影+1500) | 上榜退費獎學金 (扣教材) | 上榜獎學金最高$4,000 (撰寫感言 1500; 榜首+1000; 錄影+1500) |
|
1.【教師檢定】課程:
(1) 正課班:
凡報名111年教檢正課班且繳清學費者,若於111年考取教檢,可憑111年正式考取證明文件申請樂學網課程免費延期一年。須配合樂學網錄製正面露臉考取心得專訪影片,且提供照片及文字感言一篇。
(2)購買單科:
A.學員需報名樂學網「教師檢定」課程且繳清學費,並參加111年含購買考科之考試,憑111年正式考取證明文件申請樂學網獎學金。
B. 申請辦法:
a. 撰寫一篇文字感言並提供個人照片。
b. 配合樂學網錄製上榜心得之專訪影片(需正面露臉)。
c. a、b兩項皆申請者,最高可得獎學金$2,000。
2.【教師甄試】課程:
(1) 正課班:
凡報名111年教甄正課班且繳清學費者,若於111年考取教甄,可憑111年正式考取證明文件申請樂學網課程退費獎學金(扣除教材費)。須配合樂學網錄製正面露臉考取心得專訪影片,且提供照片及文字感言一篇。
(2)購買單科:
A.學員需報名樂學網「教師甄試」課程且繳清學費,並參加111年含購買考科之考試,憑111年正式考取證明文件申請樂學網獎學金。
B. 申請辦法:
a. 撰寫一篇文字感言並提供個人照片。
b. 配合樂學網錄製上榜心得之專訪影片(需正面露臉)。
c. a、b兩項皆申請者,最高可得獎學金$4,000。
3.【教檢+教甄上榜超前部署方案全修班(一年班、二年班)】:
報名111年教檢和教甄【教檢/教甄超前部署方案】課程且繳清學費:
(1)考取教檢者:
一年班於111年考取教檢者,或二年班於111年或112年考取教檢者,可憑正式考取證明文件申請樂學網獎學金$2,000。申請辦法:
A. 撰寫一篇文字感言並提供個人照片。
B. 配合樂學網錄製上榜心得之專訪影片(需正面露臉)。
C. A、B兩項皆申請者,最高可得獎學金$2,000。
(2)考取教甄者:
一年班於111年考取教甄者,或二年班於111年或112年考取教甄者,可憑正式考取證明文件申請樂學網課程退費獎學金(扣除教材費)。須配合樂學網錄製正面露臉考取心得專訪影片,且提供照片及文字感言一篇。
4.上述獎金(退費獎學金、上榜獎學金)由樂學網所屬公司「樂學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給。獎金歸於其他所得,依據國稅局規定,將開立扣繳憑單給所得人。樂學網保有獎學金資格審核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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